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工问题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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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工问题浅析内容提要: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工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我们要立足中国社会转型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整体考虑和采取更为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引导农民工群体成为塑造中国未来的积极力量。这一问题得不到合理的解决,不仅会减缓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而且影响到我国的社会和谐和稳定。为此,现在我们必须采取有效途径,彻底解决农民工问题。本文从农民工的历史、现实状态和重要作用概述入题,阐述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意义,列举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问题的主要表现以及问题出现的原因,并从政策制定和具体措施两大方面,八项举措陈述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对策。指出农民工对于中国经济社会进步的意义还需要进一步引起重视。关键词:城市化农民工问题城乡一体化前言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建设城市,创造财富,提供税收,为城市的繁荣和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重要贡献。但农民工自身却未能被城市完全接受,在城市中倍受排斥,成为生活在城市的“边缘人”。关心农民工,关爱农民工兄弟,已日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大量事实说明,农民工已是我国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说,过去30年,如果没有农民工,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就不会有那么快,沿海地区新兴产业和开放型经济就不可能迅猛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城市化在今后几十年内都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在工业化、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中,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是我国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必须要过的一道“坎”。一、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情况概述(一)农民工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我国仅次于农业劳动者的第二大职业群体。农民工作为沟通城乡的纽带和桥梁,是以市场机制反哺农业、支持农村的重要力量。他们一头连着城市和发达地区,一头连着农村和落后地区,是实现城乡统筹的重要载体和结合点。农民工是促进农村城镇化的内在动力。农村城镇化是指各种要素不断在农村城镇中集聚,农村城镇人口不断增多,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是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农民外出务工,积累了资本,为定居城镇奠定了物质基础。农民工中的成功人士返乡投资办厂、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也成为农村城镇化的直接动力。农民工是推动农业集约化的主要力量。农业集约化是指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生产率为目的,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手段而进行精耕细作的农业经营方式,是实现城乡统筹、城乡共荣的基础。农民在城市和发达地区务工,掌握了技术,开阔了视野,积累了经验,促进了农村人力资本的形成,为农业集约发展奠定了劳动、技术、资本等要素基础。我国仅有18亿亩耕地,不少地区人均耕地不到一亩。农民进城降低了单位土地面积上的劳动人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人多地少的矛盾,为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推动农业集约化经营创造了条件。农民工是实现农民市民化的重要途径。农民市民化是指生活在农村的大部分农民,离开土地和农业生产活动,进入城市从事非农产业,由“乡下人”变为“城里人”,是提高我国城镇化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环节。农民在城市做工或经商,实现自我身份转变,是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途径。据统计,从1980年到2006年的26年间,我国城镇化水平年均提高0.9个百分点,城镇化进程主要得益于返乡农民工的二次进城。农民工为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功勋卓著的巨大贡献,农民工创造的伟大业绩将永载中国现代化事业的史册,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农民工是新时期我国工人阶级的杰出代表。这个群体的产生和存在,对于破解三农难题、对于推动中国社会进步,对于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对于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意义,都是极为重要的。(二)我国农民工出现的历史农民工的产生始于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首先在农村推进了许多经济改革措施,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广大农民产生了极大的生产积极性,农业连年丰收,农村经济蓬勃发展。与此同时,由于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农村中开始出现“二个剩余”,即剩余的农村劳动力和剩余劳动时间。前者指剩余的可以向其他产业转移的劳动力,后者则是农业劳动力在完成了农业生产劳动以后的剩余劳动时间。“二个剩余”为我国的乡镇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和可供利用的劳动时间,促进了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吸收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活跃了城乡经济,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但是在这一时期,进入乡镇企业的农民并不被称为“农民工”,因为当时的乡镇企业被归为农业中的工副业,大多地处农村,职工是就近吸纳的农民,完全是农民身份。乡镇企业发展起来了后,而乡镇企业里面的工人呢,实际上还是农民。在什么时候出现“农民工”这个词呢,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学所的第一任所长费孝通先生,1983年的时候,他开始进行小城镇的研究。在课题组里有位张雨林教授,他在1984年写文章时,首次提出了“农民工”这个词。而后“农民工”这个说法被大量地引用。总结出“农民工”是“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八十年代初期,深圳发展起来了,在珠江三角洲,迎来大量的香港的资本,包括台湾的,在上海还有外国的,首先在广东珠江三角洲实行了“三来一补”。后来加上“独资企业”跟“合资企业”就是三资企业,大量的三资企业起来以后,1992年,小平南巡讲话以后,经济进一步大发展。农民工不光是离土了,也离乡了,因此,农民工有了两种类型。一个叫离土又离乡,一个叫离土不离乡。(三)我国农民工的现实状态1、农民工的规模是惊人的尽管由于统计方式的不同,对农民工数量的估计差别很大,但即便是最保守的估计,全国农民工的总数也超过2亿。农民外出务工人数占农村劳动力人数的比例,四川省政协调研估计,一般在40%左右,高的达到50%。我国农村劳动力人数达到3.5亿,其中富余劳动力估计有2.5亿人。这是农民工群体能不断扩大的原因。这样数量的富余劳动力,使农民工的供应几乎没有限制。事实上,这些年来农民工的增长一直十分迅速。据有关统计,1994年全国农民工数量为6000万人,1999年达到8200万人,2000年达到8840万人,2003年已有1.14亿人,2007年已有1.45亿人,15年间农民工的数量翻了一番。2、农民工的流向遍及全国各地据四川省调查,农村劳动力向省会城市和地级城市转移的比重较大,向省外转移的比重上升,以东部为主,向中西部转移的速度加快。2004年四川省转移到直辖市的农民工占8%,转移到省会城市的占27.4%,转移到地级市的占28.6%,转移到县城的占19.8%,转移到建制镇的占10.8%;在省内转移的占50.3%,转向省外的占49.7%。3、农民工的结构具有特殊性从性别、年龄、文化教育等几个层面来看。中国社科院“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课题组对全国的抽样调查得出几个结论: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男性多于女性,但女性在增加;有文化的人去务工,没文化的人去务农;大部分农民工或多或少有一定的职业流动经历。这样的结论和现在的情况基本是吻合的。据四川省2006年对农民工的抽样调查,农民工中男性占51.2%,女性48.5%,比例比较接近;年龄分布中,25岁以下的48.4%,25~35岁38.4%,36~45岁10.8%,46岁以上0.9%,其中35岁以下占86.8%;受教育情况,小学文化7%,初中文化51.1%,高中文化36.4%,大专以上4.9%,初中和高中文化合计占87.5%;打工1年以下的占15.4%,1~2年占26.1%,3~5年占31.1%,6~8年占15.1%,9年以上10.2%。二、我国城市化进程中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意义农民工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有着极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改革发展稳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意义。(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这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决定的,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和制度,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使城乡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必须实行有利于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农民工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闯出了一条城乡融合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协调工农关系,建立城乡文明沟通的桥梁,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二)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使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也必然要求解决好涉及农民工权益的一系列问题。只有妥善解决他们在劳动工资、就业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权益,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优化社会结构和控制贫富分化,形成充满活力、有序安定的社会局面。(三)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然趋势。各国在工业化过程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规模、进度和方式不同,其社会效果也不一样。我国人口众多,农村劳动力数量也多,又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市中。农民工队伍的出现和壮大,是我国特色的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正确抉择和有效途径。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在我国不是短期的,而必将是长期的。我们必须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并从我国国情出发,正确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能否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化进程和宏伟目标的实现。三、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问题的主要表现(一)权益得不到保障1、恶意拖欠工资问题获取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也是农民务工的主要目的。根据全国总工会不完全统计,到2007年11月中旬,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约有1000多亿元。尽管2007年开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下,农民工的欠薪问题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但拖欠工资的情况仍然存在。四川省农调队调查,还有10%的农民工反映用工单位拖欠工资,人均被拖欠工资2040元,人均被拖欠工资3.7个月。建筑业拖欠工资的情况比较突出,其次是餐饮娱乐、个体工商和家庭装修等行业。此外,还有克扣工资的情况。四川省反映,有78.9%的农民工节假日加班不能足额得到双倍工资。2、工作环境和条件问题劳动强度大,工作生产条件恶劣。一是在从业分布方面,农民工所从事的的职业具有技术含量低、报酬少、体力劳动为主的特点,主要集中于建筑装修、搬运搬家、饮食服务、家政等行业。二是在工作时间方面,严重超时超负荷。北京市统计局8月的一份资料显示,当前北京市流动人口的一周平均时间为56.9小时,比本市户籍就业人口的一周平均工作时间多13.4小时,75.1%的流动就业人口一周工作为7天。今年2月下旬,来自广东省农调队和广州市农调队的资料显示:广州外来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六天半,每天工作9个小时以上。劳动强度之大可见一斑。三是在劳动防护方面,缺乏保障措施。农民工在高温、高空、剧毒环境下作业,缺少必要的防护措施,职业病和各类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有的竟然把职业病当作感冒、头痛、贫血来治疗。疾病、工伤、职业病已成为农民工健康的“三大杀手”。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发布的《农村迁移工人的劳动保护问题》研究报告称,当前,农民工劳动保护十分薄弱,53.7%的被调查者处在不良工作环境中,36.5%的农民工每周休息不足一天,心理健康状态不佳者达40%以上。调查还发现,53.7%的被调查者处在不良工作环境中,他们的工作环境至少符合“有毒”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