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和罗湾水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办法-1-江西三和罗湾水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加强罗湾水电厂的技术监督工作,提高发电设备安全可靠性,确保罗湾水电厂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结合本厂生产管理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江西三和罗湾水电厂、罗湾检修分公司。3原则3.1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生产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管理。3.2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3.3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并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4机构与职责4.1罗湾水电厂成立以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检修分公司总经理为副组长,其成员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监督专责人组成。4.2罗湾水电厂安生部是厂技术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管理本厂的技术监督工作,制定和完善本厂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对车间、班组技术监督江西三和罗湾水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办法-2-工作实施管理和指导,建立技术监督网及厂、车间、班组各级的技术监督责任制。并对罗湾检修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4.2.1罗湾水电厂运行车间负责电能质量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4.2.2罗湾水电厂水工车间负责水工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4.2.3检修公司负责对金属、化学、高压、保护、励磁及直流、仪表等六项技术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4.3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4.3.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系统有关技术监督政策、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等,并制定本单位的技术监督实施细则。4.3.2制定各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按时完成技术监督报表和监督工作总结,并及时上报。4.3.3定期召开本厂的技术监督工作会,落实技术监督的工作计划,协调、解决技术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技术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4.3.4组织本厂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4.3.5组织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和档案,对设备的维护、检修进行质量监督。4.3.6对设备按规定进行监测和试验,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隐患。4.3.7掌握设备运行、检修中的设备缺陷情况,对于发现的缺陷、督促维护单位及时消除,重大设备隐患和故障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4.3.8每月技术监督指标完成情况,应按各专业规定的格式,在规定时间报送上级监督管理部门和技术监督服务单位。江西三和罗湾水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办法-3-4.3.9每月技术监督报表(月报表、季报表、年报表及监督工作总结),应按要求报送江西分公司安全监督与生产部、江西三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生部。4.3.10组织参加本厂在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阶段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4.3.11根据标准要求,配置各种技术监督检测仪器,并做好定期校验工作。4.3.12组织配合好与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的工作,接受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在监督工作中的行业管理。4.3.13积极参加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技术监督活动。4.3.14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各专业的技术监督情况定期进行检查。4.4车间级的主要职责:4.4.1生产车间是发电设备的直接管理者,也是实施技术监督的执行者,对技术监督工作负直接责任。4.4.2贯彻执行有关技术监督政策、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等。4.4.3组织实施厂部技术监督工作计划,督促班组完成各项监督任务。4.4.4按时申报本车间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报技术监督管理机构。4.4.5督促班组技术监督定期工作,审查本车间各技术监督月度、季度、年度报表及工作总结,并按各专业规定的格式,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罗湾水电厂安生部。4.4.6组织班组配合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完成技术监督服务项目。4.5班组的主要职责4.5.1班组的技术监督工作,由各专业监督专责人负责本专业监督的日常管理,负责本专业监督细则基本知识的普及工作,认真开展监督网活动。江西三和罗湾水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办法-4-4.5.2完成厂部下达的技术监督工作计划,上报本班组有关专业监督的月度工作计划。4.5.3认真贯彻执行技术规程、技术标准及技术措施等,全面完成机组大小修、技改、技措、安措、反措计划中的技术监督工作任务。4.5.4健全设备台帐和档案,做好原始数据、检验(试验)报告、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4.5.5按要求上报技术监督月报、季报、年报表和半年度、年度工作总结。参加制订有关专业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加强与技术监督服务单位联系,做好本专业的技术监督工作。4.5.6定期召开本专业的技术监督会。4.5.7配合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完成技术监督服务项目。5技术监督内容和范围5.1技术监督是生产技术管理中一项全方位、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工作,覆盖设计、安装、调试、生产运行、检修的全部生产过程中,技术监督的内容包括高压、化学、金属、电测、励磁及直流、水工、继电保护、电能质量监督。5.2技术监督的范围5.2.1高压监督:发电机、电抗器、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绝缘工具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等。5.2.2化学监督:电力用油、气及在线化学仪表等。5.2.3金属监督:压力容器、承压管道及部件、高速旋转部件(转轮叶片、发电机大轴等)、金属材料的组织、性能变化、寿命评估,缺陷分析,焊接材料和工艺等。江西三和罗湾水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办法-5-5.2.4电测计量监督:电工测量仪表、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等。5.2.5励磁及直流监督:励磁系统和直流系统、同期装置及所属二次回路等。5.2.6水工监督:大坝、引水隧洞、厂房、泄洪设施等水工结构。5.2.7继电保护监督:发电机、变压器、输电线路等设备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故障录波装置。5.2.8电能质量监督:频率偏差、频率合格率、电压偏差、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等。6技术监督管理6.1各级领导要自觉提高对技术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运用技术监督这一有效手段,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潜在危险,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细化,掌握机组运行的特性和规律,提高安全生产水平。6.2技术监督工作要健全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建立完善技术监督体系,按责任制要求,一级对一级负责,工作到位,责任到人。6.3各级监督部门要按制度要求按时上报监督报表,特别重视对各种监测、检验、试验数据的分析,重视对历史数据和各种数据之间的综合比较、分析,要通过技术监督的过程管理,在事故发生前尽早发现、并及时解决事故隐患。6.4要严格按规程、标准进行监督,当国家标准和制造厂标准存在差异时,要按高标准执行。6.5技术监督人员应由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现场实际经验的技术人员担任,应保证技术监督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技术监督人员的工作调动需经技术监督领导小组认可,并做好交接工作。江西三和罗湾水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办法-6-6.6建立和健全各种监督设备台帐和工作档案、规程、标准,由设备主管单位负责保管,并保证其完整性、连续性、有效性、准确性。基建工程移交生产时,建设单位应同时移交设备制造、设计、安装、调试过程的全部档案和资料。6.7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以保证技术监督工作正常开展。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各专业的技术监督情况定期进行检查。6.8做到监督组织机构、仪器、人员、规章制度、资料台帐、设备管理规范化,逐步健全技术监督计算机管理网络,实现技术监督网络化管理,加强技术纽带,提高工作效率。6.9根据实际情况,协助上级部门与电力科学研究院签定技术监督服务合同。6.10凡由于技术监督不当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规定指标、标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7技术监督考核指标:7.1高压监督7.1.1三率考核7.1.1.1电气主设备三率范围:水轮发电机,主变压器,110KV断路器,110KV隔离刀闸,发电机出口开关,110KV及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穿墙套管。1)电气主设备预试率电气设备预试按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及其补充规定的周期及项目执行,预试完成率应达100%。2)电气主设备消缺率电气主设备消缺率应达到100%。江西三和罗湾水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办法-7-3)电气主设备完好率设备完好率应达到100%。7.2油化验7.2.1技术监督指标7.2.1.1绝缘油质总合格率≥98%。7.2.1.2汽轮机油质总合格率≥98%。7.2.1.3110KV主变色谱及水分检测率为100%。7.2.1.4SF6检测率≥96%。7.2.1.5运行中变压器油质检测项目及周期按GB/7595-2000标准进行。7.2.1.6运行中汽轮机油质检测项目及周期按GB7596-2000标准进行。7.2.1.7110KV主变色谱及水分检测要求:110KV主变每年至少2次,其中送电科院检测一次;厂用变及近区变每年至少一次,有异常时应随时送检或增加检验次数。7.2.1.8SF6检测要求(1)运行中的SF6设备进行湿度及泄漏检验,110KV设备3年一次,运行中设备厂家有要求的按厂家要求做。(2)新安装的SF6设备,在投运前必须有由江西电网SF6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气体湿度和泄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运。(3)要求对运行中SF6密度继电器进行校验,110KV及以上设备3年一次。7.3金属监督:7.3.1考核指标7.3.1.1大修项目检测率≥95%检验率=实检测数/应检测数×100%江西三和罗湾水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办法-8-应检测数:根据下述考核细测内容和大修计划统计实检测数:大修结束后按试验报告或检验记录进行考核7.3.1.2受监部件可靠率≥95%受监部件总数可靠率=可靠部件数/受监部件总数×100%受监部件总数:每年以上一年未的统计数为准可靠部件数:有超标缺陷但经处理或经安全评定的部件均为可靠部件7.3.1.3缺陷检验处理率≥95%缺陷总数、已检查处理数事故检验处理率=全年实际检验、处理事故数/全年缺陷、事故总数×100%全年缺损、事故总数:以每季度向电研院上报的《季报表》为准实际检验、处理事故数:根据试验报告或检验记录进行考核备注:A:部件名称检查项目1)大轴、转轮连轴螺栓、风扇叶片每次大修外观检查(检查方法为宏观检查必要时进行探伤),检查内容裂纹、磨损、汽蚀等。2)压力钢管、进水口闸门、启闭机、拦污栅等每次大修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检查内容裂纹、锈蚀、变形等。3)溢洪闸门及启闭设备每年汛前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4)导水机构(导叶)每次大修外观检查(外观检查)检查内容磨损、汽蚀、变形等。5)冷却器(油冷、空冷)每次大修外观检查耐压试验(宏观检查压力试验)焊缝质量外观检查、渗漏检查。6)压力容器(包括气罐和压力油罐)A:根据《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中江西三和罗湾水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办法-9-的有关规定进行,内外部检查(资料审查、测厚、无损探伤等)定期作内外部全面检验。B:每年一次外部检查(宏观检查为主),主要检查本体、本体接管、支承或支座、排污装置、安全附件等。检验项目内容包括:外观检查应有记录;汽蚀部件应有汽蚀位置、尺寸示意图;测厚、无损探伤及有关检验应有检验报告。7.4电测技术监督7.4.1技术指标考核:7.4.1.1制订计量标准器具周检计划:所有计量器具周检计划表,应包括以下内容:1)标准电测仪器仪表2)计量标准(检定)装置3)便携装置4)试验用互感器5)热工仪表6)交流数采、变送器、传感器7.4.1.2计量标准器送检率、合格率送检率必须100%。送检的标准器其名称、型号、编号与省电科院所核对的送检计划相符合。7.4.1.3计量标准的考核与复查1)新购置的计量标准必须按规定进行建标考核,到期的计量标准必须按规定进行复查。2)计量标准器具必须工作正常,无缺陷;具有有效期内的检定(测试)合格证书。计量标准器具的主要配套设备工作正常,技术指标符合要求;属于计江西三和罗湾水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办法-10-量器具的,要有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