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制度名称网络机房管理规定编号GX-LH-WI-07执行部门总裁办修订日期发行日期版本1.0一、目的为规范网络机房(以下简称:机房)管理人员行为,保障机房设备及系统正常运作,强化信息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广鑫(厦门)钢绳索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网络管理人员及相关机房管理行为。三、术语解释序号名称定义1网络机房是公司IT运作的核心基础设施,采用监控系统、机房环境及安全监控系统对机房内的各种动力设备(包括通信电源、电池、UPS、油机、低电压配电)、空调设备及其环境(门禁、温度、烟感、水浸、红外、场景)进行实时监控,以保证机房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等设备的正常运行。四、职责分配序号角色部门1管理部门信息中心2制定部门信息中心3审核部门信息中心4执行部门信息中心5监察部门信息中心五、行为规范1.机房是公司的机要场所,管理人员需遵守系统管理员保密协议工作规范要求。2.机房管理人员对所使用的账号、口令需严格保密,严禁随意泄漏。3.机房管理人员严禁使用未授权的账户,或利用工作便利查看未经授权的系统及应用,严禁擅自泄露机房各种信息资料和数据。4.机房管理人员应做好网络安全工作,服务器各种账号严格保密。监控网络的数据流量,从中检测是2/4否有攻击行为并给予响应和处理。六、出入管理1.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特殊情况必须经机房负责人批准,并填写《机房出入登记表》,经管理人员检查核对后,陪同其进入机房相应区域工作。2.进入机房人员严禁持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3.机房常用钥匙由机房管理员保存,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时,须严格登记。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禁止私配机房钥匙或将钥匙外借其它人员。对钥匙遗失情况要及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4.进入机房人员应自觉遵守机房内各项管理规定,服从机房管理人员管理,出入应保持机房内安静、整洁。工作完毕后应及时离开。5.机房设备与机柜操作完成后应归还原位置并随手关闭机柜门,保持机房环境整洁。6.所有可远程完成的工作,一律不允许到机房内操作。7.所有人员离开机房时应主动接受管理人员检查,并做好登记工作。8.为了保证机房正常工作秩序和安全,未经领导同意禁止任何人引领无关人员参观机房。七、设备管理1.机房内各设备、测试机、服务器、网络机柜、电话网络机柜是机房内关键设备,非本机房管理人员,禁止进行操作、更换或挪用。2.机房内供电系统、消防系统、监控系统、空调系统等设备应制定相关的维护保养计划,机房管理人员须按计划进行检查和维护。3.机房内相关设备的维护,必须做好故障维修登记。4.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搬运必须通过机房管理员和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持正式审批文件才能进入或者搬离机房。5.机房内相关设备的报废必须经过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鉴定,确认不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申请报废。6.每周周二和周五必须例行检查机房设备,其它时间可以根据需要不定期进行检查,填写《中心机房巡检记录》。八、环境规定1.必须注意环境卫生。禁止在机房内吃食物、抽烟、随地吐痰;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机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保持机房无尘洁净。2.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工作人员仪表、穿着要整齐需穿戴鞋套。3/43.机房用品要各归其位,不能随意乱放。4.机房应安排人员值日,负责机房的日常整理和行为督导。5.注意检查机房的防晒、防水、防潮,维持机房环境通爽,注意天气对机房的影响,下雨天时应及时主动检查和关闭窗户、检查去水通风等设施。九、消防安全1.机房应保持设备运行所必须的温湿度等环境要求,安装温湿度报警设施,对运行环境可能出现不利因素进行监测并预警。这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安装24小时不间断空调系统,使机房内保持一定的温度和相对湿度;(2)安装温度和湿度显示装置;(3)安装烟雾探测器和温度感应探测器;(4)安装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5)严禁在防火通道内堆放杂物,确保设备及工作人员的安全。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房,因工作需要使用易烯物品时,必须向运行管理单位负责人申请并做详细登记,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用后必须置于安全状态,妥善保管。3.机房应配备适当的不间断电力供应(UPS),确保有足够的后备电力支持正常的系统应急操作;每半年对现有的不间断电力供应设备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根据机房设备的变更情况,更新不间断的电力供应设备以确保对新运行环境的保护。4.机房管理人员要熟悉设备电源和照明用电以及其它电气设备总开关位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与步骤,发现火情及时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防火。十、备份管理1.依据数据用途、保密规定,确定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2.制定业务数据的更改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业务数据。3.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要求集中和异地保存,保存期限至少2年。4.备份的数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由管理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同数据保管员进行数据的交接。交接后的备份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5.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6.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十一、相关文件序号文件名称文件编号4/41《中心机房巡检记录》JL-IT-0132《网络机房出入登记表》JL-IT-01534十二、相关表单序号表单名称表单编号生成方式保管单位保存期限12十三、附则1.本办法解释权归信息管理中心。2.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编制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