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土建职称考试必考必备资料完整版联系扣扣四漆四七四散七四。1.居住按层数分:1-3低,3-6多,7-9中高,10+高层。2.公共按高度分:普通不大于24m,高层超过24m,超高大于100m。3.砂浆强度7个等级。4.构造柱最小截面尺寸240*180,与墙联结砌马牙槎,钢筋伸入墙内不少于1m。5.建筑耐火一级最好,四级最差。6.燃烧性能分类:不燃、难燃、燃烧。7.设计使用分类:1类5年,2类25年,3类50年,4类100年。8.模数:基本、导出(扩大、分模数)。9.踏步步数:不超过18,不少于3。10.门窗洞口:1000mm以内用基本模数100mm倍数;大于1000m用扩大模数300mm倍数。11.梯段宽度:不小于1200mm。12.梯井:大于200mm考虑安全措施。13.基础埋深:5m以上深基。基础埋深不应大于0.5m。14.现浇肋梁楼板:次梁经济跨度4-6m。主梁经济跨度5-8m。15.梯段栏杆高度,从踏步前缘线垂直量至扶手顶面。高度不小于900m。水平段超过500mm高不小于1050mm。临空高度小于24m,高度不小于1050mm,大于24m不小于1100mm。16.楼梯净空高2000mm,梯段2200mm。17.屋顶:平屋顶(坡度小于5%,2%-3%为宜。)、坡屋顶(坡度10%以上)。18.屋面防水:1级25年3道及以上、2级15年2道、3级10年1道、4级5年1道。19.窗户高度与宽度尺寸扩大模数3M数列。20.屋顶排水找坡:材料找坡(水泥炉渣、石灰炉渣,最薄处不小于30mm)、结构找坡。21.排水区:一个落水口负担200m2屋面面积的雨水考虑。22.水泥凝结时间:六大常用水泥初凝45min,硅酸盐水泥终凝390min(6.5h);其它五类水泥终凝10h。23.水泥检测:袋装200t,散装500t.24.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截面最小尺寸1/4,不大于钢筋最小净距3/4;实心板最大粒径不超过板厚1/3,不超过40mm.25.大体积砼养护:12h内加以覆盖和浇水。抗渗砼,普通硅酸盐,养护不少于14d,矿渣、火山灰不少于21d.26.砼12h内养护,硅酸盐、矿渣、普通水泥,不少于7d,火山灰、粉煤灰、缓凝型、抗渗要求不少于14d.27.流变性:减水剂、引气剂、泵送剂。28.耐水性用软化系数表示。29.生石灰主要成分CaO.欠火影响出材,过火与水反应慢,引起制品隆起或开裂。30.石灰特性:可塑和保水性好,硬化慢,强度低,收缩大,耐水差31.石膏主要成分硫酸钙。32.石膏性质:凝结硬化快,体积微膨胀,空隙率大、表观密度和强度低,绝热性好,防火性好,调温调湿,耐水、抗冻,加工及装饰性好。33.普通硅酸盐:废品:初凝、安定性。不合格:终凝。34.水泥强度宜为砼强度等级的1.3-1.7倍。35.砂浆工作性:流动性(稠度)、保水性(分层度)。36.水泥强度和水灰比影响砼强度决定因素。水灰比越小,强度越高。37.钢材力学性能:抗拉、冲击韧性、耐疲劳性。工艺性能:冷弯和可焊性。38.HRBF:细晶粒热轧带肋,PPB:余热处理带肋,HRB400E较高抗震性。39.施工缝留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便于施工部位。40.钢结构:A级非焊接;B级焊接,静载;CDE级焊接,动载。41.高层建筑测量,风力不大于4级时进行。42.天然花岗石室内、外,天然大理石室内,43.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大于300mm,大于300mm,增加吊杆。吊杆长度大于1.5m,设反支撑。主龙骨平行房间长向,间距900-1200mm.44.风玫瑰图:各方向平均吹风次数百分数值,按一定比例绘制,新建房屋所在地区风向情况,8个或16个罗盘方位表示,风的吹向是从处吹向地区中心,实线全年风向,虚线夏季风向。45.拆模强度:板(小于等于2m大于50%,大于2m小于等于8m大于75%,)梁板壳(小于等于8m75%)悬臂构件100%。46.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结构或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中某项规定限度的状态称为正常使用极限状态.a)影响正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b)影响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局部损坏(包括裂缝);c)影响正常使用的振动;d)影响正常使用的其他特定状态;47.长跨与短跨之比小于二时称之为双向板。在荷载作用下,将在纵横两个方向产生弯矩,沿两个垂直方向配置受力钢筋。i.当长边与短边长度之比小于或等于2.0时,应按双向板计算;ii.当长边与短边长度之比大于2.0,但小于3.0时,宜按双向板设计。iii.当长边与短边长度之比大于或等于3.0时,可按沿短边方向受力的单向板计算,并应沿长边方向布置构造钢筋。48.建筑上沿建筑物长轴方向布置的墙称为纵墙,沿建筑物短轴方向布置的墙称为横墙。49.以阿拉伯数字标的是横墙轴线标号,以英语字母标注的为纵墙标号。50.比例尺=图上距离/实际距离。小比例尺1:1万。大比例尺1:500.51.坡度:高度/距离。52.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发生变化。53.法律关系内容的变更,是主体与客体变更的结果。54.租金从规定支付之日起开始算诉讼时效1年。7题55.工程付款从施工单位要求付款开始起算2年。8题56.建设法规作用表现为:规范指导建设行为、保护合法建设行为、处罚违法建设行为。57.建设法规调整对象:建设关系。58.建设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公布。59.法律关系的终止:自然终止、协议终止(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协商解除某类工程建设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义务,致使该法律关系归于终止)、违约终止。60.施工企业资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61.勘察资质: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劳务资质。62.设计资质:综合资质、行业资质、专项资质。63.监理资质:综合资质、专业资质、事务所资质。64.《安全生产许可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65.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处罚由颂发资质证书的机关。66.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6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68.超越单位资质承揽工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吊销资质证书。69.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有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70.建筑法:1998年3月1日71.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72.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1日73.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74.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75.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76.安全生产许可条例2004年1月13日77.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01年7月4日78.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79.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80.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为单位不能是个人):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81.领取营火执照后30天办理税务登记。82.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83.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84.建设法规作用表现为:规范指导建设行为、保护合法建设行为、处罚违法建设行为。85.法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86.建筑活动应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87.刑事处罚: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外国人的驱逐出境。88.建筑法的行政处罚: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没有责令改正、予以罚款)。89.物权的保护方法:确认物权、返还原物、排除妨碍或者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90.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主要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91.法定代理的终止:(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的能力(2)代理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3)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或组织关系消灭。92.超越本单位资质承揽工程应承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9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施工许可证。94.建筑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95.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96.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97.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98.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可以处以罚款99.建筑法规的作用主要表现:规范指定建设行为、保护合法建设行为、处罚违法建设行为。100.制定建筑法的目的: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发展。101.建筑活动应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102.建筑法规定施工企业在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预防火灾等措施,对现场进行安全管理。103.物权保护方式:确认物权、恢复原状、返还原物。104.工程质量监督内容主要包括:地基基础、环境质量、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105.政府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目的:保证工程使用安全、保证环境质量。106.法定代理终止: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107.建设法调整的主体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自然人。108.建设法律的制定是国家权力机关或授权的行政机关,以强制性规范为主构成的。109.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之日15日内颂发施工许可证。110.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无幅度规定,有违法所得的处5K至30K罚款。111.建筑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112.建筑法: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责令改正,不符合条件责令停止施工,处以罚款。113.安全生产单位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11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115.安全生产部门,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116.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工程质量事故的,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处罚。117.任何单位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向安全职能部门报告属于:公众举报监督。118.主要负责人对单位安全生产工程全面负责。119.施工单位挪用安全生产费用处挪用费20%-50%罚款。120.受刑事处罚5年内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责任人。121.工程监督单位发现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整改。122.发生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123.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12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责任制、群防群治都是具体体现,群防群制制度同时也是企业进行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125.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任职。126.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127.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128.试块、试件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现场取样129.国家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监督检测是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130.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减轻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对主要责任人处2-10万罚款131.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停止执业3个月-1年。132.未在有危险因素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责令改正,逾期未改停业整顿,处5万罚款。133.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规要求处20-50万罚款。134.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处2-20万罚款。135.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义务:自觉遵规、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危险报告。136.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权利:知情权、建议权、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