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发煤业祠堂坡煤矿“一井一策”瓦斯治理制度二零一二年一月2祠堂坡煤矿“一井一策”的瓦斯治理方案兴发煤业祠堂坡煤矿位于恩洪矿区11井田南端,行政区划属麒麟区东山镇新村村委会管辖,地理坐标为东经104°08′13″-104°09′04″;北纬25°17′42″-25°17′56″,有1.1Km简易公路与曲靖至恩洪矿区相通,距曲靖市80Km,至陆良88Km,交通极为便利。1991年建矿,1992年地区煤矿设计作了6万吨/年,1993年又作了6万吨/年改建为9万吨/年初步设计,建井以来开采了一、二采区的C8、C9煤层。目前正在开采二采区C9煤层。由于四采区地质构造复杂,加之现有的开拓开采布置不合理,影响其开采,至今仍为呆滞未开发煤量,我矿煤层多,煤质好,尚有可采储量520万吨,为了适应市场需要,扩大生产能力,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决定在现有9万吨/年基础上改建成15万吨/年的规模。水源:矿区东部有一山泉水,水质清澈,长年不干,能满足本矿生活用水量要求。其水质基本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的要求,可直接作为本矿生活用水水源。处理后的井下排水作为地面生产、矿井井下消防及防尘洒水用水的水源。电源:矿井为双回路供电,电源一回路来自自新村变电站10KV线,线路长约1.5km,电压等级10kV。Lin一回路来自顾家马场变电站开闭所10KV线,线路长约5km,电压等级10kV。双回路电源由井口高压配电室高压开关柜自动切3换。通讯:已开通了程控电话,另有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本矿区。(二)本矿井瓦斯灾害情况根据近三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资料,祠堂坡煤矿为高瓦斯矿井。一、成立瓦斯管理小组组长:李文勇副组长:施小梁,赵稳柱、熊稳良、陈稳平成员:何小七、赵荣斌、张乔平、陈爱良、黎小七、张来明、刘华清、熊小稳,雍国富该小组的成立将对我矿的瓦斯治理起着重要作用。制定建立各种瓦斯治理制度和措施,并督促全矿职工认真学习,认真履行相关制度、措施。二、“一通三防”管理制度通风管理矿井通风的作用:是供给井下足够的新鲜空气,冲淡有害气体和矿尘,提供适宜的气候条件。管机电的人一定要定期对主扇风机检修,能保持日夜正常运转;安装局部通风机要做到,必须安装在进同风流中,4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安装在专用抬架上,离在面距离不小于0.3米,要挂牌管理,对局部通风机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无论工作或交班时,都不准停风。一台局部通风机只允许一个工作面使用。风筒必须环环吊挂,吊挂的要“两平一直”靠帮靠顶,平直不得挤压或损坏。禁止使用串联通风,局部通风机不得有循环风,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安有风电的锁装置,采掘工作面都采用独立通风。(一).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1.一般巷道在贯通相距20米前,地测部门(技术员)必须向井口技术主管汇报,并向施工连队(班组)和通风、调度、安监等有关部门下发贯通通知单。2.施工连队(班组)和井口技术负责人接到贯通通知后,立即编写贯通作业规程及管理措施,并由技术主管组织会审,送交施工连队(班组)组织施工。3.井口技术负责人必须到井口现场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掌握作业规程和贯通管理措施,并签字。4.施工连队(班组)必须按下列管理制度和技术要求作业:A.用放炮方法贯通井巷时,必须有准确的测量图。B.当贯通的两个工作面相距20米时,只准由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应停止工作,设置警标。C.停掘的工作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并经常检查工作面5及其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和风筒是否完好,出现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处理。D.掘进工作面贯通前,每班必须检查工作面和停止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只有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放炮贯通。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必须设置栅栏和有专人警戒。E.加强迎头的瓦斯和瓦斯和放炮管理,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员岗位责任制和“一炮三联锁”制,坚持使用水炮泥制度。F.巷道贯通前,通风部门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贯通时,必须指派通风人员在现场指挥,贯通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聚集。待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二)、盲巷通风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从生产技术管理上避免出现盲巷,防止瓦斯积聚。2.独头巷道的局部通风机必须保持经常运转,临时必须停工时,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停风时,必须撤出作业人员,切断电源,在独头巷道口设置栅栏,并悬挂“禁止入内”警标牌。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确定排放措施。3.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6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100条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在封闭前,必须切断外部连接轨道、电源、管路、避免杂散电流引爆瓦斯。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接近已封闭的停工区时,必须事先排出其中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由矿安全、技术部门会审。(三).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凡属矿井煤矿巷、半煤岩巷、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或其它闲置独头巷道,采用局部扇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严格执行局部通风管理制度。2.采用压入式通风的,风机启动装置和电缆等必须安装在进风侧风流中,距全负压通风回风不得小于10米。3.瓦斯喷出区域、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中,扇风机必须安设有“三专二闭锁”(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路线、风电闭锁、瓦斯电闭琐)装置,并且各电器设备的装置齐全,性能完好,灵敏可靠。4.一台风机只允许供一个掘进工作面,并实行挂牌由专人(当班瓦斯检员)进行管理。5.局扇要装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7部位有衬垫不漏风,局扇离地高度大于30厘米,逐步使用消音装置。6.风筒应采用抗静电,阻燃材料,风筒出口距掘进工作迎头距离,应根据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7.风筒吊挂平直,转弯处要设同一直径的弯头缓慢拐弯,异径风筒要用过度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8.风筒接头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无反接头、软质风筒要反压边,硬质风筒要加衬垫,上紧螺丝,中途无破口(末端20米除外)。9.供给局扇的风量,按风机实际吸入量的1.1倍供给,使局扇不产生循环风。10.采掘工作面应采用独立通风,当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可以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在进入串联工作面进风风流中,必须装有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或挂设便携式报警仪,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采煤工作面不得进行串联通风。11.因停电检修导致风机停运,启动风机前必须有瓦斯员检查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8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12.当掘进工作面及回风巷发生燃烧、爆炸事故时,必须保证局扇的正常运转,不得停止运转。13.局扇的安装位置,选择在顶板完好、支护良好,并不影响行人、运输等工作的安全地点,具回风口不小于10米。14.建立局扇使用维护管理台帐,安装使用的局扇必须在地面经性能检查,实行挂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严禁全矿井使用串联通风。煤与瓦斯突出的采掘工作面严禁采用下行通风和串联通风。防瓦斯(一).瓦斯检查制度1.瓦斯检查员对所有负责的工作地点,按照《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瓦斯员检查巡回检查图表》等有关内容进行检查工作。2.瓦斯检查员现场工作中,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三人连锁放炮”(瓦斯检查员、放炮员、班组长)和“三对口”(瓦斯检查牌板、瓦斯检查手册、瓦斯日报)等制度认真作好打眼、装药、9封孔、使用水炮泥的监督使用工作。3.瓦斯检查员在所有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的次数为: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2次;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3次;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个别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井下一切工作地点和硐室必须纳入瓦斯检查范围,每班至少检查1次。4.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检查范围,每班至少检查2次。5.每次停风后,恢复通风之前及放炮前后必须先检查瓦斯。6.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不准空班、漏班、漏检,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矿长和矿井技术负责人。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7.所填写的各种牌板、手册、报表,字迹要工整清楚,井下汇报每班不少于三次,特殊情况随时汇报,汇报内容明白、准确。8.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10当工作地点或相应地点瓦斯浓度超限时,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到安全地点,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悬挂“禁止入内”禁标,严禁瓦斯超限作业。9.当停电、停风恢复正常通风时,瓦斯员必须按照矿井瓦斯排放制度的有关规定排放小于3%的瓦斯或参加排放大于3%的排放工作。10.当巷道的顶部、空间、盲巷、独头巷道以及风流达不到的其它地点,出现瓦斯浓度在2%或以上,体积在0.5立方米以上的局部瓦斯积聚时,瓦斯员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向矿长或技术负责人,调度室汇报。11.瓦斯检查员必须对所在区域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向矿井调度室及技术负责人汇报。12.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其他临时工作点和所需检查的地点配1名瓦检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进行检测。13.井下各工种作业前必须由瓦检员检查瓦斯,确认浓度不超限后,方可进行作业。班长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检仪或报警矿灯。14.瓦斯检查员应具备初中文化程度和井下采掘一线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两年工作经验,并由县级以上煤炭工业主管部门组织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考试合格并取11得资格证书,所有检查员每年必须由县级以上煤炭工业主管部门进行一次年审,每两年必须进行一次复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二).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1.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规定要求检查。2.瓦斯检查员必须在井下作业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双方必须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名,做到交接班手续齐全,以便有记录可查,凡没有在井下现场交接班,一次罚款10—50元。3.严禁检查员脱岗、串岗、睡岗,严禁空班、漏检、误检、假检,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由此而造成事故。根据情节轻重,严格追究瓦斯检查员、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给予罚款,直至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4.瓦斯检查员要随身携带瓦斯检查定器,不准扔、打、碰、撞、或任意拆卸,损坏一律照价赔尝。(三).瓦斯报表审批制度1、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认真检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填入《瓦斯检查手册》和瓦斯记录板牌,并向井口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在瓦斯日报上填写,做到瓦斯手册、瓦斯牌板、瓦斯日报三对口。122.矿长和矿井技术负责人必须每日审阅瓦斯日报,掌握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一矿多井的矿,必须同时送井长、矿井技术负责审阅。3.矿长和矿井技术负责人每日审阅瓦斯日报后,必须在瓦斯日报上签字,对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异常,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导致发生事故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四)、瓦斯排防制度排放瓦斯措施:1.凡属全系统排放瓦斯或局部排放浓度超过3%以上的积聚瓦斯时,必须由通风技术员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并要求参加排放瓦斯的所有人员熟练掌握。2.排放瓦斯全过程由调度室统一指挥。3.排放前,受瓦斯排放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出,受瓦斯排放影响的范围的所有通道的进风侧设置警戒,派专人守卫。防止其它人员进入瓦斯区域。4.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必须控制风量,使排出的风流在同全风六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度都不超过1.5%。5.在排放过程中,一切停送电、撤警戒等工作。必13须由通风调度室统一指挥,一切停电的操作均由参加瓦斯排放的电工按命令及操作规程执行,其他人员严禁操作。6.排放后,通风调度室应将排放浓度、排放瓦斯量、排放时间等,做好统计记录,指挥者必须向矿技术主管报告,并对井口下达生产命令。7.局部区域出现串联通风的,则按风流方向的先后顺序依次排放;并联通风的局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