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救援专业士兵职业技能鉴定业务理论复习题(初级消防员)基础理论部分1.消防工作的主要任务。消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2.消防工作的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3.消防工作的原则。“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4.“五个第一时间”的主要内容。“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第一时间到场展开;第一时间实施救人;第一时间排烟降毒;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5.执勤战斗保障的主要内容。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健全战勤保障制度,完善战勤保障体系,做好执勤战斗的装备、物资、生活、医疗和技术等各项保障工作。6.执勤战备等级。公安消防部队实行等级战备制度,战备等级分为经常性战备、二级战备、一级战备。7.燃烧的本质和条件。燃烧俗称“着火”,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燃烧条件: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点火源8.燃烧的类型。闪燃、着火、自燃和爆炸等。9.固体、液体和气体三种状态的物质燃烧过程的区别。固体、液体和气体这三种状态的物质,其燃烧过程是不同的。固体和液体发生燃烧,需要经过分解和蒸发,生产气体,然后由这些气体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燃烧。而气体物质不需要经过蒸发,可以直接燃烧。10.完全燃烧的概念。完全燃烧是指可燃物中的C变成CO2(气)、H变成H2O(液)、S变成SO2(气)、N变成N2(气)。11.可燃物的定义。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化学反应的物质,不论是气体、液体还是固体,不论是金属还是非金属、无机物或是有机物,均称为可燃物。12.闪点的定义。闪点是指易燃或可燃液体表面产生闪燃的最低温度。13.自燃的定义。自燃是指可燃物质在空气中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火源的作用,靠自身发热或外来热源引发的自行燃烧现象。14.火灾的定义和分类。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火灾的分类:A类火灾(固体)、B类火灾(液体或可融化固体)、C类火灾(气体)、D类火灾(金属)、E类火灾(带电)、F类火灾(烹饪物)15.火灾危险性的概念。火灾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为:缺氧、高温、烟尘、毒性气体等四种,其中任何一种危害都能置人于死地。16.火灾烟气的危害性。毒害性、减光性、恐怖性17.影响火场温度变化的因素。可燃物荷载、建筑空间、燃烧物热值、建筑物导热性能、物质燃烧速度18.烟雾的特征及其对灭火工作的影响。火场上的烟雾会给侦察火情、施救人员、深入内攻等灭火工作的各个环节造成巨大的障碍,存在诸多不利因素,体现在烟雾会影响视线、引起人员中毒窒息、高温烟雾会引起人员烫伤、烟雾的热流动会造成新的火源和促使火灾发展、蔓延等。另一方面,烟雾是人们看得见的燃烧产物。不同燃烧物质和不同的燃烧温度,以及在不同的风向条件下,烟雾的颜色、气味、浓度、流动方向也是不一样的。19.热量传播的概念。热传播是影响火灾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热量传播有三种途径:热传导、热对流和热辐射20.爆炸的概念。爆炸是指物质由一种状态迅速地转变成另一种状态,并在瞬间以机械功的形式释放出巨大的能量,或是气体、蒸汽在瞬间发生的剧烈膨胀等现象。21.爆炸极限的概念。爆炸浓度极限是指可燃气体、液体蒸汽和粉尘与空气混合后,遇火源会发生爆炸的最高或最低浓度范围,简称爆炸极限。22.粉尘爆炸的特点。粉尘爆炸是可燃性固体或可燃性液体的雾状液滴分散于空气或其它助燃气体中,当其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遇到点火源所发生的一种爆炸现象。23.灭火的基本方法和原理。隔离法、窒息法、冷却法、抑制法。隔离法:就是将未燃烧的物质与正在燃烧的物质隔开或疏散到安全地点,燃烧会因缺乏可燃物而停止。窒息法:就是隔绝空气与稀薄燃烧区的空气氧含量,使可燃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停止燃烧。冷却法:就是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物上,将燃烧物的温度降到低于燃点,使燃烧停止;或者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火源附件的物体上,使其不受辐射热的威胁,避免形成新的火点,将火灾迅速控制和扑灭。抑制法:这是基于燃烧是一种链式反应的原理,使灭火剂参与燃烧的链锁反应,它可以消毁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游离基,形成稳定分子或低活性游离基,从而使燃烧反应停止,达到灭火目的。24.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危险化学品系指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25.常见危险化学品的分类。爆炸物、易燃气体、易燃气溶胶、氧化性气体、压力下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自燃液体、自燃固体、自热物质和混合物、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氧化性液体、氧化性固体、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腐蚀剂。26.常见危险化学品的标志。1、常见危险化学品标志:图1爆炸品图2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图3易燃气体图4自燃物品图5易燃固体图6遇湿易燃品图7氧化剂图8有机过氧化物图9剧毒品图10感染性物品图11有毒气体图12一级放射性物品图13二级放射性物图14三级放射性物图15腐蚀性物品注:一级放射性物品为极高危险源、、二级放射性物品为高危险源、三级放射性物品为危险源27.室内火灾的发展蔓延过程。三个阶段:初起阶段、全面发展阶段、熄灭阶段28.室内火灾蔓延的途径。内墙门,间隔墙,楼板孔洞,穿越楼板、墙壁的管道和缝隙,闷顶,外墙窗口29.易燃性建筑材料的概念。易燃性建筑材料,是在火灾发生时,立即起火,且火焰传播速度很快的材料,如有机玻璃、赛璐璐、泡沫塑料等。30.可燃性建筑材料的概念。可燃性建筑材料,是在发生火灾时,立即起火或微燃,且当火源移走后仍能继续燃烧的材料,如木材及大部分有机材料。31.防火分区的概念。防火分区是指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32.耐火等级的概念。耐火等级由高至低分为一、二、三、四级。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以建筑物的墙、柱、梁、楼板、屋顶承重构建、疏散楼梯、吊顶等构建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情况确定。33.避难层的概念。避难层(间),是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供人员暂时避难、休息的楼层。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超高层建筑应该设置避难层(间)。34.建筑物周围设置消防车道的要求。建筑物周围宜设置环形的消防车道。如无条件设置环形车道则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消防车道。建筑总长超过一定长度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m。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35.消防控制室的组成和功能。消防控制室至少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或其组合设备组成。功能:显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所监控消防设备的火灾报警、故障、联动反馈等工作状态信息;手动、自动联动控制各类自动灭火、防排烟控制系统等人员疏散、灭火系统;可以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图等图形显示各种报警信息和传输报警信息;可向火灾现场指定区域广播应急疏散信息和行动指挥信息;可与消防泵房、主变配电室、通风排烟机房、区域报警控制器(或楼层显示器)及固定灭火系统操作装置处固定电话分机通话,进行火灾确认和灭火救援指挥;可向消防部门报警。3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组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指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并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37.训练安全的内容及要求。2010年8月6日,公安部消防局颁布《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安全要则》共5章43条,包括总则、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业务训练和附则五个部分。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密组织,科学实施,减少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38.训练准备的内容和要求。在全面开展体能和业务训练前,要对参训人员进行必要的体检和心理测试,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在酷暑、严寒季节和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大强度、长时间的集中训练、考核。在训练过程中应当根据训练科目和气候条件,做好各项防护、保障和准备工作。(一)身上不得携带打火机、手机、钥匙、手表、笔、刀剪等坚硬物品。(二)对训练场地、设施、器材必须进行检查、测试。(三)必须进行跑步、活动操等热身运动,时间不少于半小时。39.火灾扑救作战安全的要求。安全防护消防员应当根据火场危害程度,严格按照防护等级采取相应措施。(一)通常情况下,必须着灭火防护服,佩戴消防头盔、手套、靴子等基本防护装备。(二)进入高温、浓烟、有毒、缺氧区域时,必须佩戴空(氧)气呼吸器。(三)进入高温、热辐射强和有可能爆炸危险区域时,必须着消防隔热服、消防避火服或者防爆服。(四)进入带电区域作战时,必须穿戴电绝缘服、绝缘靴、绝缘手套等防护装备,携带漏电探测仪、绝缘胶垫、接地线(棒)等器材。(五)高空作业时,必须用安全绳进行固定保护。(六)扑救有玻璃幕墙的建筑火灾时,应当防止玻璃坠落伤人。安全侦察侦察小组一般不少于3人,并由指挥员带领,严禁单独行动,情况复杂现场必须有单位知情人引导。(一)进入浓烟、高温、有毒等危险区域侦察时,要在进出口处登记姓名、进出时间、空(氧)气呼吸器压力等情况,设置导向绳,明确联络信号,必要时用水枪进行掩护。(二)进入建筑物内部侦察时,应当对建筑结构强度进行评估,并充分利用地形、地物,靠近承重结构行动,防止坠落物伤人。(三)进入密闭区域侦察时,应当在侧面缓慢开启门、窗,并同时向门、窗内射水。(四)在船舶机舱、地下室等危险复杂环境侦察时,外部必须备有侦察预备组,用于意外情况下的援救。阵地设置水枪阵地应当按照便于观察、便于进攻、便于转移或者撤离的原则设置。(一)利用地形、地物和承重构件等条件设置水枪阵地。(二)利用拉梯在窗口、阳台设置阵地时,拉梯上端必须高出窗口、阳台2个以上梯蹬,并尽量采取固定措施。(三)严禁在轻质屋顶、遮阳棚、雨搭、可燃油气罐上部设置水枪阵地。(四)压缩气体钢瓶或者油桶库房着火,必须在充分冷却后,方能深入内部设置水枪阵地。(五)大跨度钢架结构厂房、库房着火,必须在实施冷却结构后,方能深入内部设置水枪阵地。(六)油轮的货(油)舱起火,情况不明、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严禁直接登至货(油)舱甲板灭火。(七)转移阵地或调整作战力量时,必须考虑整个作战部署的协调统一,防止因局部力量调整影响整个作战行动,每次转移阵地或调整作战力量时必须立即检查清点人员,并做好防护工作。进攻安全灭火进攻时,必须选择正确的灭火器材、进攻路线及射水(射流)方式。(一)灭火时应当采用正确射水姿势,开、关水枪(分水器)动作要缓慢,严禁对射误伤他人。(二)在高温和热辐射较强的环境里灭火时,必须实施水枪掩护,并适时组织人员替换。(三)扑救木质楼板、吊顶的建筑物火灾时,应当射水探试楼板、吊顶强度,确认没有塌落危险后,应保持前虚后实探步前进的方式进入室内救人、灭火。(四)必须带电灭火时,应当按照带电灭火的要求,使用绝缘胶垫,保持水枪有效接地;若使用直流水灭火时应当采用点射。(五)扑救高温、高压容器设备火灾时,必须减少前方作战人员,应使用带架水枪、移动炮、遥控灭火消防车等远距离射水。(六)扑救可燃气体、挥发性易燃液体火灾时,不得盲目灭火;若意外灭火后,要防止复燃、复爆。(七)严禁用水扑救遇湿易燃、易爆物质火灾,严禁使用直流水扑救可燃粉尘、强腐蚀性物质火灾。(八)采用窒息法灭火时,必须确认灌注、封堵空间无人后方可实施。救人安全救援人员编组不得少于2人,并指定负责人。(一)在进入浓烟、高温或者有毒区域搜救人员时,必须在水枪冷却掩护或者驱散稀释措施的配合下行动。(二)利用绳索、软梯、缓降器救人或者自救时,固定点必须牢固,并在绳索额定荷载范围内使用。(三)使用举高消防车救人时,工作平台严禁超载;禁止在工作平台内使用两节拉梯救人。(四)使用登高器材登高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