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设计研究院设计质量管理规定二〇一二年十二月1目录1.工程设计工序管理规定2.工程设计人员职责与权限的规定3.工程设计各专业互提资料的责任规定4.设计图纸签署规定5.设计文件会签规定6.图幅规格与文字使用的规定7.设计文件送审、发图、归档管理规定8.工程设计文件校审管理规定9.设计回访总结管理规定10.对不合格产品认定及处罚规定附录A: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用表附录B:关于建立院级工程总师设计指导例会制度的通知附录C:总师设计指导意见书附录D:关于控制结构设计含钢量的规定附录E:关于不合格产品处罚的补充规定附录F:关于执行施工图纸质量奖罚办法的通知附录G:关于土建设计工程院所级标准划分规定的通知附录H:工程设计项目质量管理流程单21工程设计工序管理规定:根据GB/T19001-2008标准和我院编制的《质量管理手册》TSGJSJ/QM/2010A,制定本规定。本院生产科研等任务严格执行工序管理规定,强化设计过程三个环节,即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成品校审。使影响质量的因素在全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一.前期服务阶段:1.审定任务要求,定级、确定工程编号,下达到处所。1)工程基本信息填写: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建设单位、工程类别、工程级别、建筑规模、建筑概况、结构形式、层高、建设地点、归属部门、项目负责人、项目投资额、洽谈代表、登记日期;(其中工程编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工程类别、工程级别、建筑概况、建筑规模、结构形式、归属部门为必填项)责任人:(1)所处级工程:所长、主任师。(2)院级工程:所长、总师、主管院长。2)填写工程编号责任人:业务处长(特殊情况由总师、主管院长确认)2.确定方案作者、专业负责人及形象进度期限。责任人:(1)所处级工程:所长、主任师。(2)院级工程:所长、总师、主管院长。3.合同审批责任人:所处长,业务处长,主管副院长,院长。3二.方案设计阶段:1.确定草图会商及报批时间。2.分析规划任务书(意向书)的内容要求、基地条件等。3.确定方案编制深度。4.设计负责人纪录议定的主要内容,作为事先指导书内容之一,经主任师(所级)总师(院级)签署后,存入规划设计工序管理文件。方案或草图完成后,召集有关专业人员参加方案会审,(院重点工程由总师办组织,其余项目由所主任师、所长组织)。5.确定上报方案和完善修订方案,建筑方案须由总建筑师审定签字。责任人:设计负责人、主任师、所长、总师办主任、总师。三、初步设计阶段:1.根据上级机关审批方案,由所长组织完成初步设计。2.按照初步设计深度要求,由工程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编写初设初稿(指定原则、调研、补充设计资料、调整方案、征询有关部门意见。)3.召开初步设计协调会,院级工程召开总师指导例会,解决个专业之间的矛盾,检查各个专业初设深度,确定正式初设上报时间和编制要求。4.修改完善后的正式初设经校对、审核、签字齐全后,由院长、总师签发上报。无总师和院长的批准,不得变更初设原则性的内容。责任人:设计负责人、所主任师、所长、总师办主任、总师。四、施工图设计、规划成果阶段1.根据上级机关审批初设的意见,所长按照合同计划组织规划设计,工序列入工序表。红线图、地质资料、规划基础资料等应齐全。2.严格执行质量责任制,对说明书、图纸、规划文本、计算书等进行严格认真的自校、校对、审核、并履行签字手续。校、审意见书列入工序管理文件与评分表或施工图审定记录表一并归档。3.特殊工程必须由主管院长批准,由业务处通知有关部门,先出基础及施工准备图时,必须有总师签字,否则不予办理出图手续。4.健全成果会签制度,图签签字要齐全。5.方案、初设、规划纲要文件、施工图纸、规划成果及规划、设计技术资4料由总师办查验后,在目录、总平面图上盖章,业务处验收后归档。责任人:设计负责人、主任工程师、所长、总师办主任、业务处处长、总师。五.地质勘察工程:勘察处承接任务后,根据工程设计要求及环境情况编制勘察纲要,由处长组织实施。院级工程的方案及成果须由总工程师审定,勘察成果报告经校审无误后报科技处登记、盖章,由业务处发放交资料室存档。其工序管理同建筑工程设计的工序管理。六.岩土工程及桩基工程:岩土工程及各种桩基础(含护坡桩)均为院级工程。桩基设计工序管理同建筑工程设计项目。岩土工程承接任务后,由处长安排方案编制,指定勘察设计总负责人、校审人,报总工程师批准后,由处组织实施。施工完成后,有关各种测试资料及其它全部技术资料,由处按深度要求整理后,报总师办登记、盖章、业务处发放并存档。七.测绘工程:测绘工程院级项目的测绘成果包括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检查验收报告等,均由主管院长审定验收。院、处测绘项目的方案编制及实施均有处长组织。测绘全过程实施工序管理。交归资料室存档。八.设计回访总结:设计回访总结由业务处处长组织所处长,设计负责人,召集有关专业设计人员参加。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回访施工单位,按专业搜集工程管理部门及施工单位的意见,听取对设计的准确性、结构合理性的反映和评价。工程投产半年后,回访使用单位、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听取对设计的合理性、技术先进性、设备可靠性、综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质量等方面的反映和评价。请使用单位填写顾客满意度调查表。52工程设计人员职责与权限的规定一.设计工作者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一般责任系指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实施阶段进入考核状态后。1.处/所长:1)负责本处/所生产管理、技术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全面工作,带领全所职工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生产任务。签发下达所管项目《生产任务书》,并在《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院综合管理信息化系统》上输入信息,报业务处审批备案后执行。2)组织制订本所技术创新、业务建设、物资采购、人员聘用及培训计划,充分调动工程技术人员及其他辅助生产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职工素质和技术水平。3)做好本处/所业务建设,不断更新设计理念和手段,积极采用新技术,努力开拓新的勘察设计、科研试验项目;不断提高勘察设计、科研试验项目的质量水平,缩短勘察设计周期。4)监督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和院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范本文件;配合处/所主任工程师组织编写和制定本所技术质量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5)协助处/所主任工程师组织编写和制定本所承担的勘察、规划设计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质量要求,对本处/所完成项目的质量负领导责任。6)协助处/所主任工程师评定本处/所完成项目的质量等级,报送优秀项目;组织填报相关记录表格。7)主动搞好与协作所、部门的工作关系,团结互助,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任务。8)向院推荐院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选定所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支持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帮助解决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9)根据院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本所分配办法。10)完成院长、副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2主任工程师:61)在处/所长领导下,负责本处/所专业、项目的技术质量工作;对本处/所完成项目的质量把关,承担直接的技术质量责任。负责签发下达所管项目的《技术指导书》,报总师办审批备案后执行。2)协助处/所长制订本处/所技术创新、业务建设、人员培训计划;负责组织本处/所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的质量意识和业务技术水平。3)努力开拓新的勘察设计、科研实验项目;积极更新设计理念,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大胆创新,不断提高勘察设计、科研实验项目的质量水平,提高工作效率。4)组织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和院颁各项规章制度、标准、文件范本;编写和制定本处/所技术质量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认真填报质量记录表格。5)组织审核本处/所承担勘察设计项目的方案和成果文件,对处/所管项目的方案和成果文件提出审定意见;签署本处/所完成项目的设计文件和科研实验成果。6)组织评定本处/所完成项目的质量等级,负责报送优秀项目。7)定期检查本处/所在完成项目任务过程中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有关规定的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收集院内外有关技术质量信息,及时向院总师办作信息反馈。8)协调组织本处/所完成项目的后期技术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勘察、规划设计等技术质量水平。3.设计负责人:1)在处/所长领导下,认真执行有关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和院颁各项规章制度、标准、文件范本,对承担项目的工期、成本和技术质量全面负责,按业主和院、所要求组织项目有效实施。2)组织本项目人员交待设计意图,初定技术方案。确定各专业的技术接口,协调各专业的配合,推进项目全面开展。3)掌握项目进度和深度,及时进行中间检查,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监督参加项目人员认真按照确定的技术方案进行工作。4)负责组织项目成果文件的汇总、编辑、复核、送审和答疑,填报各种质量记录表格,签署项目技术成果文件。75)协助处/所主任工程师做好项目质量评定,负责项目成果文件和资料的送审、归档和发送。6)组织参加设计文件交底、处理施工中出现的设计质量问题、负责设计项目回访、总结、试生产、验收等工作。7)组织好设计交底、现场服务、工程验收及设计回访等后期服务工作。8)对整个工程设计出现质量问题,设计总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之一,对各专业之间设计撞车、打架问题承担主要责任。4.专业负责人:1)对本专业设计人执行强制性规范、规定、规则等进行控制,对设计、计算的关键部分把关。2)签署设计图纸。3)对出现设计问题承担一般责任,对违反规范,计算上明显错误等问题应承担主要责任。5.设计人:1)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规范、规定及规则,遵守院设计质量管理规定。2)严格遵守院工序管理程序,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设计任务。3)认真钻研业务,计算周密准确、图面清晰整洁。4)业主至上,为用户服务热情周到,不失原则,现场服务,主动诚恳,尽责尽则。设计文件核技术资料在实施和使用中发现属于设计质量问题,设计人应承担主要责任。6.校对人:1)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校审大纲和《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对设计人计算书、实际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认真校队,不放过任何错、漏、碰、缺。2)认真填写校审单、签署设计图纸和计算书。3)设计文件在实施和使用中发现属于质量问题校对人承担次要责任,对图面发生的错、漏、碰、缺等问题,应承担主要责任。7.审核人:1)监督校对人履行责任,对校对人的工作进行如实评定、记载。82)审核经校对人校对、设计人修正后的图纸、计算书,签署设计图纸和计算书。3)经审核修改后的设计产品优良应在95%以上。4)认真填写校审单和评分表或施工图审定记录表(所级工程),接受总师的监督和评价。5)院级工程设计文件发生设计质量问题审核人承担一般责任。所级工程设计文件发生方案设计不合理、颠覆性错误时,审核人承担主要责任。8.审定人:1)监督审核人履行职责,对审核人的工作情况记载评价。2)对技术文件从宏观上控制,保证设计在总体方案安全合理,符合国家规范、规章、规定。3)填写质量评分表或施工图审定记录表(院级工程),评定质量等级或进行质量问题扣分。4)设计方案不合理,发生颠覆性错误时,审定人负主要责任。5)设计文件中出现淘汰产品,选用质次价高设备等问题,审定人负主要责任。二设计工作者的权利:1.设计人:1)有创作权和署名权。2)有权应用新材料、新技术。3)有权坚持自己正确的设计作品。4)有权监督自己设计作品的实施质量。2.校对、审核人、审定人:1)有权参与所校审技术文件的评审工作。2)对校审提出的问题,设计人未做修改,有权拒绝签字。3)有权参与本专业方案的制定修改,对所校审的设计文件如发现原则性错误或严重浪费时,有权向处所长、总工、主管院长提出修改设计方案。93工程设计各专业互提资料的责任规定:设计过程中专业之间互提资料是设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设计图纸的质量并直接影响到工程设计的进度计划是否能正常完成。各专业设计人员应充分重视这项工作,明确自己应负的责任。一.建筑专业:1.应在进度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向结构专业、暖通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提供建筑作业图纸。其设计深度应满足各专业的施工设计要求。(具体要求,如平、立、剖面图,维护结构传热系数、窗的大小,建筑物类别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