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平湖市民政局2018年4月2日2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3第二章采购需求…………………………………………………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8第四章磋商办法及磋商标准……………………………………21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2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7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平湖市民政局确认批准,现就平湖市民政局(老龄办)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磋商采购,欢迎提供本项目货物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平老采2018001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预算金额5万元。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投标人的特定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经营范围或社会组织业务范围需要包含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指导、检查等相关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报名时间、地点、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等1.报名时间:2018年4月2日起至2018年4月1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2.报名地点:平湖市民政局老龄办(平湖市乐园路79号二楼)。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费每套0元。4.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单位可以不予受理、答复。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中国平湖--民政局--“公告公示”一栏。(=117)4七、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1.报名表:下载地址:中国平湖--民政局--“公告公示”一栏。(=117)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3.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下同)(当法定代表人本人不能来报名的,则需提供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核对后归还)八、磋商保证金:无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磋商供应商应于2018年4月1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平湖市民政局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4月17日13时30分(时间)在平湖市民政局会议室开标,磋商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十一、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质疑(1)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中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者于中标(成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②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④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5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明材料;⑤提出质疑的日期。(4)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供应商投诉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质疑受理地点:平湖市民政局老龄办(平湖市乐园路79号二楼)。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0573-85155086。4.投诉受理地点:平湖市财政局;联系人:阮先生;联系电话:0573-85013033。十二、联系方式1.采购单位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0573-85136758。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阮先生;联系电话:0573-85013033。平湖市民政局2018年4月2日6第二章采购需求一、主要服务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民政系统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专业化水平,通过购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加大重点场所、重要时点、关键部位、细节落实的安全指导与检查,持续巩固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一)服务范围1、全市10家养老机构(因新埭镇养老服务中心新建中故未计入);2、民政局部分下属单位:市老年活动中心、殡仪馆、中福在线。以上共13家机构。(二)服务内容定期监督指导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包括各单位设施完好情况、制度建设情况、责任书签订情况、自查活动开展情况等),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其中,养老机构重点检查指导消防、饮食、门卫管理等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微型消防站、阳光厨房、智慧用电等工作;老年活动中心重点检查消防、门卫管理、活动场地无障碍设施安全等工作;殡仪馆重点检查指导车辆管理、火化设备、消防管理等工作;中福在线重点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工作。(三)服务频次1、每个单位每两个月检查指导一次,临时性突击抽查共8次(每次2个单位以上)。检查指导和抽查时间,从到达被检查单位算起,每个单位每次不少于2小时;2、全市性集中培训活动举办3次;(四)服务要求1、每次检查培训活动需安排不少于2人,其中1名为注册安全工程师;2、每次检查向被检查单位当面出具问题整改建议,由被检查单位签字,并形成季度检查报告报市民政局;3、检查、培训过程中不得强制要求被检查单位向指定机构购买相关器材。(五)服务时间服务起止时间为公示期结束后的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六)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报价为全费用单价法报价,包括提供服务所需的所有材料、人工、设备、邀请相关人员的费用、管理、利润、税金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2、付款进度:(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50%;(2)项目中期评估通过后,支付合同价的30%;(3)项目末期评估通过后,支付合同价的20%。二、双方责任采购人责任:1、采购人有权及时对中标人所提交的服务方案和其它书面文件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中标人(本合同有专项要求的除外)据此进行修改、调整。未经中标人同意,采购7人不得将中标人的工作成果委托给第三方执行;采购人有义务向中标人提供项目执行所需相关文件;2、采购人提出修改的内容超出本合同约定,或提出在已经确认的阶段成果基础上进行主体内容重大变更的,双方应就上述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及费用进行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且视为中标人提交工作成果合格并完成该阶段工作成果;3、在合同生效后,如采购人要求终止或解除或变更合同的(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已支付给中标人的款项不予退还。如果中标人已开始项目相关工作,实际工作产生的费用超过采购人已支付款项的,采购人应根据中标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进行支付以补齐实际工作产生的费用;中标人责任:1、中标人应按采购合同中明确的项目范围、项目内容、服务要求、服务频次、服务时间等以及中标人承诺的服务内容,人力、物力、财力各方面合理安排项目进程,全面保障项目执行;2、中标人应阶段性的向采购人书面提交工作情况报告或近期安全检查与指导工作反馈,让采购方及时、全面地了解项目进展以及项目执行以来取得的成效,并根据采购方工作指示有序执行后续项目内容;3、中标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各个项目的策划及执行工作,采购人应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并全程配合。采购人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中标人工作需返工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三、特别事项本项目成果(包括所有图片、电子文本和文字资料等)所有权归属采购人,中标人不得在其他合作中作为经典案例引用或其他不正当使用。8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2采购内容:养老机构与民政下属单位安全生产指导与检查3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4现场踏勘:无。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可与采购人联系,沟通相关事宜。联系人:孙女士电话:0573-851367585答疑与澄清:磋商采购单位在投标截止3个工作日前无论是出于任何原因,均可以以补充通知公告形式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答复或修改,并在中国平湖--民政局(=117,“公告公示”一栏发布,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及时查看网站内容,如有遗漏,风险自负。6磋商保证金:无。7磋商文件组成: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2份。8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4月17日13时30分平湖市民政局会议室。9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2018年4月17日13时30分平湖市民政局会议室。10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11中标结果公告: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结果公告于中国平湖--民政局(=117,“公告公示”一栏)。12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发中标通知书。13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2000元。在项目实施完成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如由于承包人原因中途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4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5服务期: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6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万元17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18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19开标当天带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9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磋商、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平湖市民政局。2.“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检查、指导、培训等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文档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磋商方式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2.本次采购设定上限价为预算价。(四)投标委托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格式见第六章)。(五)磋商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八)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