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甲方:文淦培乙方:深圳市同大机电设安装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照《电梯安全检验细则》、《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的文件要求,为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并明确甲乙双方在电梯管理、维修保养中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一、电梯维保合同一览表::序号电梯型号品牌层站台数1MMR-PA10(0800)-CO-090-(10/10)星玛电梯10/10/101二、合同期限:1、依据双方签订的安装合同,自政府检测部门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维修保养一年三,服务时间1.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应急处理服务。2.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期限:四,服务内容1、合同期内,乙方派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和规范,对甲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维护保养工作,每台每月不少于2次,以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2、乙方每次保养前必须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保养工作。停止设备运行进行维修保养时,应设置明显的检修标志。3、乙方维保时,若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人,必要时可以停止电梯的使用。4、每次保养完毕后填写保养记录,由甲方负责人签字认可。5、乙方对甲方设备提供24小时应急处理服务。设备出现故障,乙方接到报修通知后,必须保证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五、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⑴核查乙方单位的营业执照、资格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⑵如发现乙方工作人员对设备不爱护或故意损坏时,可向其单位或有关部门投诉,情节严重时可终止本合同,向责任人索赔。⑶对乙方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时,可向其单位或有关部门投诉,或要求更换工作人员。⑷随时监督、检查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质量、进度、方法、记录等。⑸有权安排工作人员监督乙方工作人员作业。2、甲方义务:⑴严禁无关人员擅入机房,机房内应配备符合标准的消防及安全设施。⑵配合乙方维修人员,通过或进入维修设备必须的场所。⑶监督检查设备机房、各层设备门口、井道及底坑,不能有各种物品堆放,尤其是易燃、易爆、有毒物品。⑷对设备所用电源进行调压、倒相等工作时,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有关人员并取得乙方人员同意。⑸当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及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及时通知乙方维修人员,准确告知其单位和所在位置,以免报修通知不详而耽误到达时间。3、乙方权利:⑴在合同期内如遇与设备有关的变更设计、修复、更换性施工时,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在乙方作好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特殊情况乙方可派人现场指导,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和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⑵未经乙方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强制启动或停止正在保养、维修、调试中的设备,否则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造成乙方损失和伤害的有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⑶未经乙方有关负责人及维保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动因有故障或安全隐患而停止的设备,否则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造成乙方损失和伤害的有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⑷合同期内,甲方在未得到乙方同意前,不得允许任何人对设备进行任何翻新、修理、更换等,否则乙方对设备的运行不负任何责任。乙方若同意甲方自行实施上述工程,甲方必须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人员对设备检查无误后,方可运行。⑹任何非乙方因素而产生的损失、损害或索赔,乙方不承担责任,同时不承担因此引发的后果,但有义务协助调查原因。4、乙方的义务:⑴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甲方电梯提供维修保养服务。⑵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向甲方出示单位的营业执照、资格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⑶接到报修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30分钟内抵达现场,并在最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五、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出现纠纷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维保设备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甲方:(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电话:乙方:(单位公章)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