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加快构建与南昌现代制造业重要基地和现代区域经济中心城市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体系,进一步促进全市服务经济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精神,提出若干意见。一、总体发展思路和基本原则1、发展思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在城市发展中的地位,通过优化服务业结构和促进服务业实现更大开放,推动扩内需、调结构、促转型,为实现南昌赶超进位、绿色崛起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到2012年,力争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40%以上;到2015年,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充满活力、特色明显、开放互补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新的格局,使南昌成为引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服务业中心城市。2、基本原则——坚持项目带动、加快发展原则。——坚持重点突破、联动发展原则。——坚持科学布局、集聚发展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优化发展原则。二、重点发展的产业和领域1、服务外包业紧紧抓住国际服务外包产业转移的契机,立足我市服务外包产业现有的基础和条件,以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企业主体为原则,进一步优化服务外包产业的创业投资环境。通过行政政策,引导企业形成激励机制;通过市场化手段,建立完善健康的投融资机制;通过社会化宣传,形成促进全社会联动积极促进产业发展壮大氛围。把服务外包产业做大做强为我市现代服务业极为重要的支柱产业,力争使我市进入全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先进之列。优先打造城东(高新区)、城西(红谷滩新区)两个服务外包示范区,引导各城区、县城所在地充分利用旧厂房、旧学校等有效空间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着力做好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KPO)工作,重点发展软件外包、数据中心、呼叫中心、研发设计外包、动漫游戏外包和金融外包等分支产业。结合本土重点服务外包企业的培育,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的服务外包企业和专业人才培训机构,形成行业龙头,完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实训体系。2、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编制全市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发展规划,抓住重大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旧城改造、道路拓宽等城市建设的机遇,高起点、高标准兴建一批新的楼宇。对环境、质量、管理有所欠缺的楼宇,实施改造,全面提挡升级。对闲置楼宇要加快招商引资,积极构建总部经济、楼宇经济更大的发展空间。建立促进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在项目批准、税务登记、工商办照、楼宇入驻等方面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营造有利于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到2015年,建成一批规模较大、税收较高、影响较广的企业总部和楼宇经济大楼。3、现代物流业按照区域性物流中心城市、全国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和全国流通领域物流示范城市的发展目标要求,加快构建“结构合理、设施配套、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的现代物流体系。积极推进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城市统一配送物流等一批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辐射功能强、符合低碳经济发展要求的重点物流项目建设。建设和完善全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培育物流市场,引进和培育第三方或第四方现代品牌物流企业,建设由若干个物流基地、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构建的公共物流区。加快物流管理创新和服务升级,延伸服务产业链,培育物流服务品牌。4、旅游和休闲业以红色旅游和文化旅游为双引擎,推动传统的观光型旅游向休闲度假和生态体验为主的观光度假型旅游转变,建设全国知名、类别完整的八一系列旅游产品和有一定国际影响的生态低碳城市系列特色旅游产品,把南昌建设成为全省的旅游集散中心。重点突出“八一英雄城、云水滕王阁、候鸟天香园、画圣八大山人、梅岭后花园”等特色旅游品牌,加大市场营销力度,促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旅游城市区域合作,实现旅游市场的显著增长。加强与省内各景点合作,依托丰富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不断提炼旅游主题,开发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产品,策划富有特色的旅游线路,打造长三角等沿海发达地区旅游客源承接基地。加快旅游企业品牌化经营、集团化发展,推动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一批规模化经营、集约化发展的大型旅行社。引进各类旅游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提高导游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制意识和专业技能。全面推动我市休闲产业发展,努力提高休闲经济所占的份额,满足大众对休闲消费的需求。5、金融业以加快发展为主题,确立“金融先行”发展战略,力争2012年之前国内知名金融机构基本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并吸引更多的外资银行落户我市,形成门类齐全、功能发达、内外互补、城乡结合、全面开放的金融组织体系。2015年基本形成立足省内,辐射周边省市,金融机构聚集、金融市场辐射能力较强、金融产业化程度较高的区域性金融中心框架。积极鼓励设立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健全信用担保体系,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发展。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扩大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再融资,大力推进股份代办系统申办工作,加大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积极促进基金、创投发展,完善创业投资服务体系,推动优势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做强做大。建设有序、诚信、公平竞争的金融生态环境,形成有效的金融监管、风险控制体系。6、商务会展业大力发展会展业,加快会展业对外开放,加强与全国行业协会、国际专业会展机构的交流合作。重点扶持、培养和引进一批专业性强、服务水平高、实力雄厚的会展企业。积极申办各类国际国内大型品牌会展。全力承办好具有比较特色固定在我市举办的全国知名品牌会展。大力培育具有本地特色的会展节庆品牌,促进我市会展业的快速发展,力争2015年把我市打造成中部会展名城。引导发展法律、会计、审计、税务、咨询、评估、广告、策划、调查、就业和劳务中介、经纪代理等商务服务业,推动商务服务产品和方式创新。扩大国际合作,引进和打造一批具有知名品牌的大型事务所或中介法人机构,提高南昌商务服务的整体竞争能力。引导中介机构独立、依法、客观执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秩序。7、文化创意业加快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艺演出、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等领域产业化进程,加快建设代表城市文化形象的重点设施。积极发展有产业基础的工业设计、出版和广告等产业,提高发展水平,延伸产业链条。壮大有发展势头的动漫、网络游戏等产业,扩大产业规模,增强竞争优势。推进适应未来发展需要的移动媒体、数字艺术等产业,加速产业开发,积蓄发展能力。积极推进文化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有效整合文化资源,集聚创意高端要素,加速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化发展。建立健全文化创意产业市场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健康、快速发展的法律和市场环境,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8、现代商贸业按照区域性商贸中心建设的发展目标,根据生态商贸业发展的要求,以高铁、城市轨道交通等建设为契机,不断增强我市现代商贸业的辐射功能,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完善商贸业规划布局,加快市、区(县、开发区)两级商业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按照“一江两岸、一城双核”的发展格局,提升和完善2个核心商业区(含一个中央商务区);按照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要求,推进6-8个副商业核心区的建设;按照城市发展组团和商业发展组团相互统一的原则,加快推进瑶湖、莲塘、九龙湖、乐化和湾里组团商贸业的发展;按照城乡商贸业协调发展的思路,加快推进农村流通体系建设。适应社会消费机构转型升级的需要,积极发展连锁经营、仓储式超市、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促进传统商贸业向现代商贸业转变。推进商品市场升级改造,提升功能,完善布局。积极引进和培育流通龙头和品牌企业,加快大型零售企业、批发企业的发展,不断提高商贸竞争力。大力发展餐饮业,不断提高餐饮业服务和管理水平,培育特色餐饮美食品牌。三、支持发展的政策体系1、优化服务业发展布局。按照“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质、科学布局项目”的原则,规划建设一批规模适中、集聚度高、发展特色鲜明、带动能力强的服务业集聚区,重点建设中央商务区、金融、物流、文化娱乐、旅游、会展商务、软件与服务外包、新型专业市场、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创意产业、特色餐饮等服务业集聚区,形成与城市功能定位相配套,适应生产和生活需要的服务业集约化发展格局。在编制旧城改造的控制性详规中,适当提高服务业集聚区开发强度。将拆迁安置工程项目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并轨,采取先补后拆的方式疏散老城区人口。加强交通网络与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有效衔接,积极引导主干交通网向市重点服务业集聚区延伸。深入研究并合理安排服务业集聚区公共交通组织以及集聚区内的步行系统、空中连接系统、停车场系统等。配合集聚区发展,设计好地铁线沿途站点与公交线路的无缝对接,提高集聚区可通达性。积极构筑服务业集聚区公共信息平台,加快建设各集聚区地理信息系统、宽带互联网、信息服务系统、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信息基础设施。2、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建立重点服务业项目与商业银行的沟通机制,引导商业银行在独立审贷基础上积极向服务业的重点项目发放贷款。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产业投资基金、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加大服务业的整体招商和专题招商力度。按每年4000万元(不含旅游、服务外包等专项资金)设立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主要扶持探索性、创新性、示范性、公益性较强或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用于国家、省服务业引导资金配套和服务业国债项目配套,重点支持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重点项目、服务业龙头企业和服务业知名品牌等四大载体建设,用于鼓励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兑现和奖励以及服务业专项规划、统计和管理支出。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要提出资金使用方向,组织公开申报并会同服务业各归口部门统筹提出安排意见,报领导小组同意后下达执行。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服务业引导资金使用情况要统筹组织跟踪问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优先满足服务业用地需求。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时,明确保障服务业发展用地。积极支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单位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完善土地供应方式,采取土地租赁、收取土地年租金等方式,满足短期使用土地的现代服务业用地需求。4、鼓励制造企业主辅分离和快速裂变。鼓励制造企业采取资产重组、股份制、松散型、联合型、业务剥离等形式推动二、三产分离,重点将现有大中型企业(集团,下同)的运输、仓储、包装、配送等物流业务相对分离,成立专门的物流、运输、仓储公司。对新分离的服务业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可按有关规定程序上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后予以减免。对工业企业组建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在市场准入、登记注册、资质认证等方面简化审批手续、降低相关费用。5、深化现代服务业领域改革。进一步突破体制机制制约,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各类服务业企业在登记注册时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各部门一律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鼓励外资、民资参与服务业企业的资产重组和股份制改造。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服务业企业,鼓励著名服务业企业以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为纽带进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和重组。进一步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正确区分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行业中的营利性服务、非营利性服务和公益性服务,营利性服务实行价格放开并允许各种经济成分平等进入,非营利性服务按管办分离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格和部分减免税政策,公益性服务在财政投资的基础上吸引社会投资。进一步清理针对服务业企业的收费项目,对未经有审批权限的财政、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坚决予以取缔,使服务企业在用水(除桑拿、洗浴、洗车等高耗水行业外)、用电、用气等方面与工业企业达到同等价格水平。鼓励服务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促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业龙头企业。加强对企业商标国内外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