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自我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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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弗洛伊德自我本我本书简介: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1856~1939)著,1923年初版。在《超越快乐原则》一书中作者提出了死本能概念,否定了作者早期提出的性本能和自我对立说,使意识-潜意识的二分法失去了重要性,而有必要修改早期的理论。为此,作者在原有的意识-前意识-潜意识基础上建立了本我-自我-超我的系统,提出了系统的潜意识理论。作者认为:本我是潜意识的结构部分,是所有本能的大本营,它与生俱来,为最原始的部分,遵循快乐原则;自我是理性的,是意识的结构部分,处于本我与外界之间,根据外部世界的需要来活动,遵循的是现实原则;超我则是道德化了的自我,是内在的道德检察官,为人格发展的最重要部分,它包括良心和自我理想。这3个系统错综复杂,交互作用,从而产生各种行为和思想。本我要求自我满足其欲望,超我则要求自我将欲望压抑下去,自我则调和两方面,依照现实环境,采取适当措施。此外,作者还以较多的篇幅讨论了升华作用,认为升华有助于解决生本能和死本能所引起的两难困境,通过文明活动来解决,从而加强自我对非道德的本我的控制,而不是追求简单的动物快乐。但是,后来在《文明及其不满》中谈到文明问题时,作者又坚持了快乐原则,仍陷入本我和自我的两难困境之中。第二章自我和本我病理学的探索使我们的兴趣全部集中于被压抑的东西上面。既然我们知道,就自我这个词的适当含义而言,它也可以是无意识的,那么我们就想对自我知道得更多一些。迄今,在我们的调查过程中,我们所具有的唯一的向导是意识或者无意识的区分标志;最终我们会看到这个区分标志的意义是多么含混不清。现在我们所有的知识一律都与意识密切相关。只有通过使无意识成为意识,我们才能知道无意识。但是,等一等,这怎么可能呢?当我们说“使某物成为意识”,这意味着什么呢2这是怎么发生的呢?我们已经知道了我们在这个关系中的出发点。我们已经说过,意识是心理结构的外表(surface);这就是说,我们已经把它作为一个功能归于一个系统,这个系统在空间上是第一个被外部世界接触到的一所谓在空间上不仅仅指功能的意义,在这个场合,也指解剖结构的意义。1我们的调查也必须以这个知觉外表为出发点。所有知觉,不论从外部(感官知觉)还是内部——我们称之为感觉和感情——接受的知觉,一开始都是意识。但是那些我们能够(粗略地、不确切地)以思想过程的名称来概括的内心过程是怎么样的呢?它们代表了心理能量在通往行动的道路时,在器官内部某处发生的转移。它们是向着产生意识的表面前进的吗?或者是意识通向它们?当人们开始严肃地采用心理生活的空间的或“地域学的”观念时,很清楚,这就产生了一个困难。这两种可能性同样不可想象;这里肯定存在着第三种选择。2在另一个地方,3我已经提出过,一种无意识与一种前意识观念(思想thought)之间的真正区别在于:前者靠一些未知的材料进行,而后者(前意识)另外还与词表象(word—Presentations)有关。除了前意识和无意识与意识的关系外,这是表明这两个系统的区分标志的第一个企图。“某物怎样变成意识呢?”这个问题这样提出会更有利:“某物怎样变成前意识?”回答将是:“通过相应于该物的词表象而变成前意识。”这些词表象是记忆的残余(residuesofmemories);它们曾经一度是知觉,它们象所有的记忆残余(mnemicresidues)一样还会再度变成意识。在我们进一步关心它们的本质之前,我们渐渐认识到一个似乎是新的发现:只有曾经一度是意识知觉的某物才能够变成意识,任何产生于内部的某物(除开感情)要想成为意识,必须试图把自身变成外部知觉——这只有依靠记忆痕迹(memory—traces),才有可能。我们把记忆残余看作是包含于那些直接与知觉意识系统(PcPt.Cs.)毗邻的系统之中,所以,这些残余的精力贯注可以随时从内部延伸到知觉意识系统的要素中去。4这里,我们马上会想到幻觉(hallucination),想到员生动的记亿总是和来自幻觉与来自外部的知觉有区别这一事实;5但是,我们马上也会发现,当记忆复活时,精力贯注留在记忆系统中,当精力贯注不仅仅蔓过记忆痕迹通向知觉因素,而是全部穿过它时,那个与知觉无法区别的幻觉就能够产生。词语的(verbal)残余首先从听知觉(auditoryperception)中得到,6所以前意识系统可以说有一个特别的感觉来源。词表象的视觉成分是第二位的,是通过阅读得到的,可以首先放在一边;同样,除聋哑人以外,语词(words)的运动印象(motorimages)也可以起辅助的指示作用。实质上,一个词毕竞是一个曾经听到过的词的记忆残余。当视觉记忆残余是某些事物时,我们千万不要由于喜欢简单化而忘记这些视觉记忆残余的重要性,或者否认思想过程通过问视觉残余的回复而变成意识的可能性;否认在许多人看来,是一个优惠的方式。对梦和前意识幻想(Phantasies)的研究就象在瓦伦东克(Varendonck)的观察中7显示的那样能为我们提供关于这个视觉思维(visualthinking)特性的观念。我们知道,在视觉思维中成为意识的东西通常仅是思想的具体题材(subjectmatter)。我们还知道,对这个题材的各种因素——它们乃是具体标志思想特征的东西——之间的关系不能提供视觉表达。因此,形象思维(thinkinginpictures)只是一种变成意识的很不完全的形式。在某些方面,它也比语词思维(thinkinginwords)更接近无意识过程,也毫无疑问地在个体发生和种系发生方面早于语词思维。再回到我们的争论上来:本身无意识的某物变成前意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怎样使被压抑的某物变成(前)意识的问题就应该这样回答:是由于在分析工作中提供了前意识中间环节。因此,意识留在原地;但另一方面,无意识不会上升为意识。由于外部知觉与自我的关系说得非常清楚,内部知觉与自我的关系就需要特殊的调查研究。它再一次提出一个疑问:我们把整个意识归于单一的知觉意识表层系统是否真是正确的。内部知觉产生了对各种各样的过程的感觉,当然也包括对来自心理器官的最深层的过程的感觉。对这些感觉和感情我们知道得很少;那些属于愉快与不愉快系列的感觉和感情仍然可以被看作是它们的最好的例子。它们比产生于外部的知觉更原始、更基本,而且,甚至当意识处于朦胧状态,它们也能够发生我在其他地方8说明了我对它们的较大的经济意义和在这一点上的元心理学理由的观点。这些感觉是多室的(multilocular),象外部知觉一样;它们可以同时来自不同的地方,因而可以有不同的、甚至互相对抗的性质。具有愉快性质的感觉没有一点儿内在的推动力,而不愉快的感觉却高度地拥有这推动力。后面的这种推动力趋向变化,趋向发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把不愉快解释为精力贯注的增高,而把愉快解释为精力贯注的减弱。9让我们把变成象愉快和不愉快那样的意识的东西叫作心理事件进程中量的和质的“某物”,于是问题变成,这个“某物”在它所在的地方是否能够变成意识,或者它是否首先必须被发送到知觉系统中去。临床经验决定了后者。它显示给我们,这个“某物”的活动就象一个被压抑的冲动(impulse)。它能够在自我没注意到强迫时发挥出推动力。直到出现对强迫的抗拒,出现发泄反应(discharge—reaction)的阻滞,才使得这个“某物”立刻变成象不愉快那样的意识。同样,来自肉体需要的紧张可以处于无意识,处于外部知觉与内部知觉中间的事物——疼痛(Pain)也能够这样,甚至当这个疼痛源自外部世界时,它的行为却好象是一个内部知觉。因此,感觉和感情也只有通过接触知觉系统才能变成意识,这是正确的;如果这条前进的道路受到阻碍,它们就不会变成感觉,尽管在兴奋过程中与它们相应的“某物”还是一样,就象它们会变成感觉那样。然后,我们以简约的、不完全恰当的方式来谈论“无意识感情”,将它与并非无懈可击的无意识观念相类比。实际上,区别在于与无意识观念相关的环节在无意识观念能够被带入意识之前必须被创造出来,而感情则自己直接发送。换句话说:意识与前意识之间的区别在涉及感情时便没有什么意义了。这里,前意识退出了——而感情或是有意识的,或是无意识的。甚至当感情依附于词表象时,它们变成意识也不是由于这个依附关系。它们是直接变成意识的。10现在,词表象所起的那份作用变得非常清楚了。由于它们的插入,内部的思想过程进入了知觉。这就象所有的知识都来源于外部知觉这一原理所证明的那样。当思想进程的高度精力贯注发生时,思想实际上已被知觉到——好象它们来自外部一样——因而被认为是真实的。澄清了外部知觉、内部知觉与知觉意识的表面系统之间的关系之后,我们就能够继续研究自我这一观念。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自我源自知觉系统,这个知觉系统是它的核心(nucleus),自我由领悟到前意识开始,这个前意识与记忆的残余相毗邻。但是,正如我们已经知道的,自我也是无意识的。现在我想我们遵从一位作家的提议将获得很大的成果,这位作家出于私人的动机徒劳地断言,他与纯科学的精确性毫不相干。我说的是乔治·格罗代克(GeorgGroddeck)。他一直不懈地坚持说,我们称之为自我的那个东西在生命中基本上是被动地行动着的;他还坚持说,我们“活着”依靠的是来知的和无法控制的力。11我们全都有过这一类的印象,即使它们不能强使我们排斥所有其他的印象。我们应该毫不犹豫地为格罗代克的发现在科学结构中找到一席地位。我建议重视这个发现,因此我们称呼出自知觉系统,并由前意识开始的统一体为“自我”,并且按照格罗代克的方法称呼心理的另一个部分为“本我”12,统一体会延伸到这个部分中去,这个部分的行为好象它曾是无意识的。我们很快就将看到,为了描写或理解,我们是否能够从这个观点中获得一些好处。现在,我们将把一个个体看作未知的和无意识的心理的本我,自我依托在它的表层,知觉系统从它的内核中发展出来。如果我们努力对它进行形象化的描述,我们可以补充说自我并不全部包住本我,而只是包住了一个范围,在这个范围里知觉系统构成了它的[自我的]表层,多少有些象胚盘依托在卵细胞上一样。自我并不与本我明显地分开;它的较低级的部分并入本我。但是被压抑的东西也并入本我,并且仅仅作为它的一个部分。被压抑的东西只是由于压抑的抗拒而与自我截然分开;它能够通过本我与自我相通。我们立刻了解到,几乎所有我们在病理学的教唆下所划定的分界线仅仅与心理器官的表层——我们唯一知道的那些部分——有关。我们已描述过了的这些东西的状态可以用图表述如下13;虽然必须承认我们选择的这个形式并不打算到处套用,它只不过是用来说明问题而已。我们大概可以补充说——仅从一个方面——自我戴着一顶“听觉的帽子”14,就象我们从大脑解剖中知道的那样。人们可以说这顶帽子是歪戴着的。很容易看到自我是通过知觉意识的中介而为外部世界的直接影响所改变的本我的一个部分;在某种意义上它是表面分化的扩展。而且,自我企图用外部世界的影响对本我和它的趋向施加压力,努力用现实原则代替在本我中自由地占支配地位的快乐原则。知觉在自我中所起的作用,在本我中由本能来承担。自我代表可以称作理性和常识的东西,它们与含有感情的本我形成对比。这个全都与我们大家熟悉的普遍特征相符合;但是,这仅仅被认为适用于一般水平或“理想的情况”。自我功能的重要性表现在下面这一事实上,即在正常情况下,对能动性的控制移归自我掌握。这样,在它与本我的关系中,它就象骑在马背上的人,他必须牵制着马的优势力量;所不同的是:骑手试图用自己的力量努力去牵制,而自我则使用借来的力量。这个类比还可以进一步引申。假如骑手没有被马甩掉,他常常是不得不引它定向它所要去的地方;15同样,自我习惯于把本我的欲望转变为行动,好象这种欲望是它自己的欲望似的。除了知觉系统的影响以外,另一个因素好象在形成自我和造成它从本我分化出来中起着作用。一个人自己的躯体,首先是它的外表,是一个可以产生外部知觉和内部知觉的地方。它象任何其他对象那样被看到,但是对于触觉,它产生两种感觉,其中一个可能与内部知觉相等。心理生理学已经充分讨论了一个人自己的躯体在知觉世界的其他对象中获得它特殊位置的方式。在这个过程中,疼痛好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