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范化要求与编写指导验收调查与验收监测的联系与区别•验收调査:针对以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的是“验收调査报告”。•验收监测:针对以污染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编制的是“验收监测报告”。•验收调查项目中也有需要监测的内容,如噪声、及“三废”排放,甚至水、气、声等环境质量监测的,需委托完成,将监测成果纳入调全告之中。主讲内容•一、验收调査基本意义•二、验收调査工作方法与要求•三、验收调査报告主要内容编写要求•四、生态影响调査专题•五、调査报告编制规范化基本要求一、验收调査的基本意义1、验收调査的基本意义:(1)来源:源于工程竣工验收。(2)由于作为配套工程,环境保护也有大量的工程内容(特别是工业类项目),应该进行环境保护工程的验收。(3)是“依法、依规”进行的一项技术工作。是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落实要求。(4)是环境保护全过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延续,是对环评成果的检验。(5)是环评要求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验证。(6)鉴于以生态影响为主的开发建设项目主要对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生态整治与恢复,关注的是其恢复的效果,则以调査为主。其理论基础就是生态学(包括传统生态学与各专业学科)、应用生态学、水土保持学、环境工程等理论与工程技术学科。(7)以生态影响为主的项目,实际上也是有污染的,只不过生态影响更为突出一些。因此,对生态类项目的验收调査,其生态影响调査与保护措施落实固然是重点,但对其污染影响同样不能忽略。对其污染源及其排放的污染物要求达标排放并进行总量控制(污染类以排污许可证管理)也是十分必要的。2、验收调査技术实质与基本要求“实事求是”,即客观、真实反映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情况。·对照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一一核实环境保护措施是否落实、落实的效果如何。·对不符合环保要求或未达到环保要求的方面,则应要求业主采取进一步改进措施。二、验收调査的工作方法·(1)资料收集和走访调査·(2)现场踏査·(3)技术资料审査·(4)遥感、录像、照相·(5)技术规范(1)资料收集和走访调査通过收集资料了解工程实际情况,特别是工程的变更情况;通过走访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了解工程施工期的有关影响或居民上访问题;通过走访环境保护敏感目标管理部门(如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了解工程施工期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情况及采取的措施;通过公众参与调査,了解环境影响及解决方式与效果。验收调査时应收集的基础资料:(1)环评报告及审查、批复文件(2)工程设计、施工图件等技术资料(3)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与监测报告(3)技术资料审査对业主提供及收集到的工程技术资料,特别是有关环境保护的技术资料要认真进行审査,既要査找存在的不足,又要査找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4)遥感、录像、照相验收时,工程已经竣工并投入试运行,所以工程及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均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录像与拍照是十分有必要的,必要时也需要借助遥感技术(包括卫星遥感、航拍或无人机遥感等)。(5)技术规范不仅要对照验收方面的“技术规范”来编制验收调査报告,同时,也要参考环评的有关“技术导则”。验收调査的常用方法:A、收集资料法B、现场调查C、环境监测D、遥感、录像、照相技术E、公众意见调查法三、调查报告主要内容编写要求调査报告的一般性内容(一)总论(二)工程概况(关注工程变更及验收工况)(三)环境概况(略)(四)环境影响回顾调査(五)环评结论及审査(预审)、批复要求(六)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环评、预审、批复)(七)专题调査(生态、水、气、声、固废、环境风险、环境管理与监测、公众意见等)(八)调査结论(九)附件(一)总论专章1、项目由来简要说明即可。交代项目建设的背景、重要意义、项目基本情况及其建设过程、验收委托调査过程、调査方案编制与本单位内部审査过程等。2、验收调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颁布或修订,以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部门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或相关规范、标准的发布或更新,验收调査的法规依据亦应及时跟进。(1)原环保总局验收管理办法(自主验收的“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了!)(2)原环保总局验收监测管理办法(3)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结论+措施)(4)批复要求。3、调査原则(1)认真贯彻国家与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2)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3)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实用的原则;(4)坚持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并与实地踏勘现场调研、现状监测相结合的原则;(5)坚持对施工前期、施工期、试运营期(不再行政许可了)环境影响进行全过程调査,根据项目特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4、调査目的(1)调査工程施工、运行和管理等方面对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及其有效性。对已实施的尚不完善的措施提出改进意见。(2)调査因工程变更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及产生的问题,提出减缓或补救措施。(3)调査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的实施情况,收集公众意见。(4)从技术上论证该项目是否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5、验收调查范围调査范围包括工作范围和地理范围两部分。·工作范围:(1)工程各项环保设施,包括为防治污基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措施;(2)环评文件和有关项日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保措施。·地理范围:一般不小于环评的评价范国。工程发生支化(如公路、铁路、管线走向或线位调整),要根据实际变更和实际环境影响情况,结合现场踏勘对调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工程附近有敏感区时,调查范围应适当扩大,具体扩大范围应根据影响范围和程度决定。如公路跨越敏感水域时,应将发生化学品运输风险事故可能影响的下游各个取水口和饮用水源水源保护区全部列入调查范围。工程竣工验收调査的范围:如工程未发生变更,则以环境影响评价时的评价范围为验收调查范围。若工程发生变更根据工程变更情况确定。即重新确定,或根据变更工程的实际影响适当调整6、验收标准原则上采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所采用的标准,对已修订重新颁布的标准则采用替代后的新标准进行校核(或达标考核)。7、调査重点一般应该与环评报告书重点相一致。重点是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的调査。·工程发生重大变化,调査重点应重新确定。注意不同行业具有各自特异性影响,如公路、铁路的阻隔、分割影响,而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则无。注意,调查的重点:(1)环评及审查(或评估——将来可能会公开)、特别是批复要求采取的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效果。(2)因工程变更导致的环境影响而采取的环保措施及其效果。(二)工程概况专章(1)简要说明工程组成及建设过程。·如高速公路。主要有路基工程、长大隧道、桥涵通道工程(包括互通式立交、分离式立交、跨河桥梁、排洪泄水涵洞、人行通道、车辆通道、动物通道,等)、管理中心、服务区、收费站等。·总之,工程建设的内容不能丢,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等分别阐述清楚。·简要回顾一下工程建设过程。工程图件地理位置图、线路走向图、工程总平面布置图、重点工程分布图(代表性重点工程可另附平面布置图)、施工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图、土石方平衡调运图、环境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等。特别关注临时工程的调査一条高速公路施工往往要分成几个合同段,施工期的各合同段不同施工单位是自主施工的,各有各的施工内容,很少互相牵扯。各合同段一般临时工程主要包括取弃土场、砂石料场、施工营地、物料场放场、水稳拌合站、沥青拌合站、施工用水水源(自行打水井、用自来水、远运拉水,还是利用附近河流地表水)、运输便道等。说清这些工程的数量、分布位置。(2)工程变更及变更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在项目实施中往往因各种情况会发生一些变化,这样就与环评时的工程情况不一样了,甚至由于特殊情况与施工设计的资料也不一样了(如有的工程地方要求增加桥粱、通道或天桥等),相应的环境影响和应该采取的措施也必然需要变化,而这是环评时没有考虑到的。·因此,“工程变更一览表”是不可少的。·对变更环境的环境影响需进行比较(列表)分析、说明。(三)环境概况·(略)(四)环境影响回顾调査专章(1)要回顾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产生的环境纠纷与解决过程。(2)分析试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有效性。(3)重点是分析、评价工程变更后的环境影响。·主要依据环境监理、公众意见调査、走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等。(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及批复要求(1)环评报告结论及环保措施要求(2)批复要求(3)工程建设现状实际要求(六)环保要求落实情况专章1、环保部审批的项目:应对环评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特别是环保部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具体、详细地调査清楚,逐条逐句说明落实情况及效果,并在专题调査中以充分的照片佐证落实的效果。2、省级环保厅(局)审批的项目:(类推)3、地市环保局审批的项目:(类推)4、县(市、区)环保局审批的项目:(类推)四、生态影响专题调查(一)生态影响调査的核心内容1、环评批复要求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是否有效落实。2、调査环评预测的不利影响是否真的发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是否取得效果。3、特别是各类临时占地的土地整治与生态恢复效果。4、涉及生态敏感区,则须重点调查。(二)生态调査的一般性内容1、土壤保护与利用土壤层的保护与利用情况,是否实施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措施。2、永久占地与临时占地特别关注临时占用农田的恢复与补偿情况。3、农业生态征占基本农田的应有基本农田变更与补偿文件证明。4、森林生态是否存在多占、多砍问题,对重要保护树种是否采取了规定的保护措施。建设单位与林业部门签署的森林补偿方案,补偿资金的落实证明。5、草地生态基本草原应该得到严格保护,征占草原与草原管理部门签定的草原补偿方案,草原补偿资金的落实证明。6、湿地生态湿地需特别的保护,工程确实需要占用湿地或从湿地区通过的,应有严格措施。(三)自然保护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调査对保护区的完整性、结构、功能及重点保护对象等是否造成不利影响。·是否采取了避让、减缓、补偿、重建等有效的措施。(四)风景名胜区·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是否对景区完整性、景区结构、重要景点造成不利影响。(五)森林公园·依据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调査恢复效果是否满足森林公园管理要求。(六)重要湿地·依据«湿地管理规定»。·湿地完整性、湿地与周围的水力联系、湿地面积、湿地动物与植物。(七)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公路、铁路等路基工程对陆生哺乳动物、两栖爬行动物造成的阻隔影响。特别是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调査是否为野生动物设置了通道。·对野生动物生境的影响。是否影响了野生动物的栖息、觅食、繁殖、育稚、活动。(八)重点保护植物·避让措施落实情况。·移植保护措施。·古树名木的保护措施。九、主要临时占地取土场核实环评阶段取土场与实际取土场设置的数量及位置变化情况。·逐一调査所有的取土场生态恢复效果,并附照片佐证。·对未恢复或恢复不到位、效果差者,提出整改要求。弃土(渣)场核实环评阶段弃土(渣)场与实际弃土(渣)场设置的数量及位置变化情况。·逐一调査所有的弃土(渣)场生态恢复效果,并附照片佐证。·对未恢复或恢复不到位、效果差者,提出整改要求。施工营地核实环评阶段施工营地与实际施工营地设置的数量及位置变化情况。·逐一调査所有施工营地恢复效果,并附照片佐证。对未恢复或恢复不到位、效果差者,提出整改要求。·若施工营地租用民房,则必须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若施工营地由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人员接收则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施工作业场核实环评阶段施工作业场与实际施工作业场设置的数量及位置变化情况。·逐一调査所有的施工作业场生态恢复效果,并附照片佐证。·对未恢复或恢复不到位、效果差者,提出整改要求。新修运输便道继续留作运输道路的,予以说明。·进行生态恢复的,应具体说明恢复类型及效果,并附照片佐证。(十)重点行业1、矿山生态—重点:施工期的所有临时占地。·露天矿:工程建设时所有的施工场地一取(弃)土场、重点调査外排土场、排石场运输道路(施工运输道路、产品运输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