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塔山矿竣工验收报告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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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预验收意见一、验收组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国家局《关于委托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对国投塔山煤矿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的函》(煤安监司函监察[2009]54号),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安全设施竣工预验收组于2009年8月12日至8月14日对国投塔山煤矿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进行了竣工预验收。验收组分别听取了国投塔山煤矿安全设施及条件建设情况、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的设计概况、中介机构安全验收评价汇报及监理单位对工程监理情况,对照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晋煤监安一字[2005]632号批复的《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塔山矿井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和以晋煤监安一字[2009]28号批复的《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扩建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说明》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的《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08)、《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报告书》规范文本(煤安监监察[2009]9号)及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煤监安字[2003]159号”文件“山西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专家组工作规则(试行)”,《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标准》,分组查阅相关图纸资料,对井上下各个系统、各个环节、大型设备、作业场所、特殊工种、工程质量认证等安全设施及条件进行了现场验收,形成了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预验收意见。二、矿井概况4(一)矿井灾害因素及安全开采条件1、本矿井主要灾害有矿井瓦斯、矿尘、内外因火灾、顶板事故、运输、提升、电气事故、带压水、地质构造等。2、井田境界及储量:国投塔山煤矿井田北邻同煤集团白洞井田,西邻和南邻同煤集团塔山井田,东部局部露头、局部与南郊区老窑沟七峰山井田相邻,东西长约3.74km,南北宽约3.77km,井田面积7.2479km2;井田地质储量为215.90Mt,可采储量为138.62Mt,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2.40Mt/a,矿井服务年限为41.3a。3、井田主要地质构造:国投塔山煤矿所处位置在大同煤田中东边缘地段,属大同向斜中东翼,为一走向北东10~30°,倾向北西的单斜构造,东部煤层露头一带地层倾角较大,由30°~65°,至直立、倒转,向西部逐渐转向平缓,倾角在3°左右。4、煤层及煤质:本井田内共含煤8层,煤层平均厚为28.29m,含煤系数32.7%,其中可采和局部可采煤层为2、3、5、8、9号五层,主采层为2、5、8、9号4层,本矿主要开采的2号煤层、5(3-5)号煤层为中等灰分~中高灰分、低~特低硫、低磷、中热值~中高热值、较煤灰高软化温度的气煤及1/3焦煤,是良好的动力、气化用煤,洗精煤也可作炼焦配煤。5、煤层顶、底板:现开采2号煤层为太原组最上一层煤,顶板岩性多为粉砂岩、中、粗砂岩,有时为炭质泥岩、高岭质泥岩或K3砂岩直接覆于煤层之上,底板为粉砂岩、高岭质泥岩;3号煤层顶板岩性为高岭质泥岩,底板为高岭质泥岩;5号煤层顶板岩性为炭质泥岩、高岭质泥岩,底板为砂质泥岩、泥岩。6、矿井水文地质:该矿基岩风化壳及其相邻的下伏较浅地层,岩石裂隙发育,直接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含水性较好,但井田地形陡峭,沟5谷发育,地表植被稀少,本地区降水少,下覆地层岩石胶结致密、裂隙少,故井田水文地质条件属二型一类;预计矿井正常涌水量为80m3/h。最大涌水量为120m3/h。7、矿井瓦斯:根据2008年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文件晋煤安发[2008]1116号的批复,该矿井CH4相对涌出量2.55m3/t,CO2相对涌出量3.39m3/t;CH4绝对涌出量0.729m3/min,CO2绝对涌出量0.968m3/min,矿井属低瓦斯矿井。8、煤尘爆炸性及煤的自燃:根据2005年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检验报告,2号煤尘具有爆炸性,本矿井属有煤尘爆炸危险性矿井;2号煤层为易自燃煤层。9、地温、地压:属地温正常区。(二)矿井建设过程和竣工验收情况2005年5月由山西煤炭工业局以晋煤规发[2005]291号文《关于大同市南郊区塔山煤矿扩建工程及配套选煤厂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同意国投塔山煤矿扩建项目(0.30-2.40Mt/a)立项,同年10月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以晋煤基局发[2005]67号文《关于大同市南郊区塔山矿井及选煤厂开工建设的批复》,正式开工建设,2008年9月竣工;2008年9月22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以晋煤办基发[2008]827号文《关于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矿井及配套选煤厂联合试运转的批复》,转入联合试运转阶段。目前,工程累计完成投资6.78亿元,其中用于安全方面总投资2358.39万元;共完成单项工程101个,其中矿建工程31个,土建工程38个,机电安装工程32个,合格率100%。通过6个月的联合试运转,各项安全生产设施运转正常,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矿井进行了预验收,各项安全设施已竣工,验收资料齐备,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提出验收申请。6本次验收内容为开采+1075mm水平2号煤层。(三)矿井主要生产安全系统设置情况1、通风系统: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两个进风井,一个回风井;设计选用两套同等能力的BDK-8-№24型防爆轴流式通风机,电机功率2×200kW。井下实行分区通风,各采、掘工作面都采用独立通风。2、粉尘灾害防治系统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对该矿开采煤层煤尘爆炸性鉴定,各开采煤层均具有煤尘爆炸危险性性。矿井设计完善的防尘系统,地面建2个总容量900m3静压水池,防尘主管路选用管径159mm和管径114mm钢管,支管管径55mm。设置三通和阀门;采用煤层预注水、机组喷雾、个体防护等综合防尘措施;按规定要求安设隔爆设施。3、防灭火系统开采2号煤层属易自燃煤层,设计井下消防、防尘洒水共用一套系统;井下设有消防材料库,主要井巷和硐室为不燃性材料支护;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配有灭火消防器材,井下使用的电缆、胶带输送机使用的胶带和导风筒均为阻燃电缆、阻燃胶带和阻燃抗静电风筒。根据本井田煤层自燃的情况,开采过程采用选用MD-1000膜分离制氮装置进行注氮为主,以WJ-24型阻化剂喷射泵喷洒阻化剂为辅,采用一套KSS-200型束管色谱微机监测系统,实现对矿井自燃发火情况的早期预测预报,采后及时封闭的综合防灭火措施。4、防治水系统塔山矿井正常涌水量为80m3/h。最大涌水量为120m3/h,矿井井下排水系统采用集中式排水,在井底1075水平建有中央水泵房一座,主、副水仓各1个,主水仓仓容为650m3,副水仓仓容为350m3。中央泵房7选用3台MD155-50×3型水泵,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主排水管路选用2趟Ф273mm无缝钢管;坚持有掘必探原则,编制探水设计,制定探放水措施。探放水设备选择ZDY-660型1台,ZQS-65/2.5手持式风动钻机2台、ZQS-50/1.6手持式风动钻机1台,ZDY-75、ZDY-160、ZDY-660煤矿用全液压坑道钻机各1台。5、提升系统矿井副斜井安装2台绞车,一台2JK2.5/20型单滚筒绞车,电动机型号JR138-8,245KW,380V,用于矸石提升;另外安装一台SDJ-32型双速绞车,主要用于综采液压支架等大型设备提升。6、运输系统(1)主运输系统矿井运输系统采用皮带机。主平硐皮带机型号:ZPD1P1200/1200,1075水平大巷皮带机:型号SPX1P1200/1200,10201顺槽皮带机:型号SDJ1200/1200;设有跑偏、打滑、堆煤、烟雾、超温、自动洒水等保护,功能齐全。(2)辅助运输系统采用6台WCQ3B型无轨胶轮车、3台人车,主要用于人员、材料的运输。7、电气工程系统地面供电电源取自杨家窑110kV变电所35kV母线Ⅰ#、Ⅱ#段,双回路供电;主平硐10kV变电所电源取自35kV变电所10kV母线Ⅰ#、Ⅱ#段,双回路供电;副井10kV变电所电源取自35kV变电所10kV母线Ⅰ#、Ⅱ#段,双回路供电;井下中央变电所电系统采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电源取自地面35kV变电所10kV母线Ⅰ#、Ⅱ#段,双回路供电;1075变电所电源取自井下中央变电所10kV母线Ⅰ#、Ⅱ#段,双回路供电。88、监测监控系统设计安装KJ90NA型监测监控系统,按规定要求安装瓦斯、一氧化碳、风速、温度、负压、开停、风门等传感器。对井下各种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同时对井下各机电设备运行情况进行监测。三、安全设施及条件验收情况(一)总体评价该矿井的安全设施、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符合《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相关要求,该矿安全设施、设备通过相应的检测、测定;矿井建立有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较健全,对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及全员进行了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世纪万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为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扩建项目进行了安全验收评价,综合评定:该项目安全生产体系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安全设施及条件存在的问题1、10203回风顺槽掘进巷道隔爆水棚设计为2组,实际为1组;2、10201综采工作面内喷雾不起作用;3、设计批准开采2号煤层为易自燃煤层,按AQ1055-2008要求完善自燃防灭火系统;4、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消防器材数量配备不足;5、副斜井绞车房和副斜井场地变电所内无固定电话;6、掘进工作面局扇供电实际配置与安全专篇变更说明不符;7、副斜井慢速绞车的保护和滚筒缠绳层数不符合规定;8、补充配备井下急救站创伤急救器材。(三)建议1、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井田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查明奥灰水的水位及9其补、迳、排条件,并制定详细防治水措施;2、加强周边小煤矿开采范围调查,防止越层越界;3、补充配备专职瓦检员;4、对2号煤层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单位现场采样进行自燃倾向性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履行相关程序并完善相应的防自燃设施。四、预验收结论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通风、粉尘灾害防治、防灭火、防治水、提升、运输、电气工程、安全监测监控、安全检测、其它等十个系统的安全设施及条件按《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塔山矿井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和《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扩建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变更说明》进行了施工,基本符合《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标准》、《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工程质量认证合格,系统和设备运转正常,基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待存在问题整改后,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专家组组长(签字):2009年8月14日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预验收表一、设计必备条件验收负责人(签字):参加验收人(签字):2009年8月14日10序号项目名称验收依据和要求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备注1项目完工情况及联合试运转矿井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前,必须完成建设项目的全部安全工程、设施、装备,生产系统和防灾系统健全,按规定进行联合试运转并编制报告,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规定2相关证照取得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入井工作人员经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3工程质量认证单项工程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并取得质量合格的认证报告。符合规定4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和自燃倾向性鉴定矿井投产验收前必须对矿井瓦斯等级、各煤层煤尘爆炸性和自燃倾向性做出鉴定。符合规定5主要设备检测检验矿井主要提升机、主要扇风机、压风机、水泵和瓦斯抽放泵等主要电器和机械设备经有资质的部门检测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符合规定6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做出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符合规定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预验收表二、矿井开拓与开采验收负责人(签字):参加验收人(签字):2009年8月14日11序号项目名称验收依据和要求存在问题及验收结论备注1开拓开拓方式、井筒的数目、功能及布置形式、大巷布置层位,保护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