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饶平县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方案根据省扶贫办、财政厅《关于做好201O年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贫办[2010]9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县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推进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的创新,制定本方案。一、试点的目标、任务和原则(一)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新机制,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提高贫困村、贫困户自我积累、自我管理、互助互济和持续发展的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饶平打下基础。(二)任务。1.帮助贫困村建立互助资金组织(以下简称互助组织),缓解贫饶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饶平县财政局签发人:饶贫办〔2010〕30号2困村发展生产资金短缺问题,创新扶贫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2.探索建立扶贫资金与农民生产经营相结合的有效方式,促进贫困村各种生产要素的整合,提高贫困村生产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3.提高贫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组织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培育专业合作组织和新型农民。4.总结经验、探索路子、培育典型、示范推广,逐步在有条件、有需要的贫困村扩大建立互助组织。(三)原则。1.互助资金由贫困村组建的互助组织负责管理,互助组织设在行政村内,不得跨行政村设立。鼓励互助组织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为非营利性的组织。2.农户加入互助组织自愿,退出互助组织自由。3.加入互助组织需缴纳互助金。4.加入互助组织以户为单位,每户一人加入。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5.互助资金在互助组织内封闭运行,有借有还、周转使用、滚动发展、不得私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6.坚持贫困户优先扶持原则。7.互助组织不得吸储和从事其他未经许可的金融和经营活动。二、“互助资金”组成和使用管理(一)组成。3“互助资金”由三部分组成:一是财政扶贫资金。中央财政平均每个试点村补助15万元。二是村民自愿缴纳的互助金。三是社会各界以扶贫为宗旨无附加条件的捐赠资金。(二)使用管理。1.组建管理机构。互助资金实行“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滚动发展”,互助组织成员大会是互助资金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负责互助资金的日常运行和管理,监事会负责资金运行管理的监督。2.明确资金用途。互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贫困村农户开展增收项目。要突出扶贫宗旨,贫困户加入互助组织需缴纳的基准互助金,由投入到贫困村的财政扶贫资金承担,贫困户享有相应的借款、收益等权利。互助组织要优先批准贫困户的借款,通过多种方式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提高能力。3.确保资金安全。加强互助资金的财务管理、账户管理、现金管理、银行存款管理和风险管理,加强对互助资金的检查和监督,定期开展监测。对村民加入互助组织和缴纳互助金情况和资金运行管理等情况要进行公告公示,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三、试点单位和试点村的选择(一)试点单位2O1O年我县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安排5个村,分别安排在樟溪镇青岚村、建饶镇饶南村、三饶镇径口村、韩江林场黄坪村、东山镇双罗村。4(二)试点村选择条件1.正在或已经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规划的面较大的村。优先选择贫困村。2.村有一定产业发展潜力。3.群众有发展愿望,积极性高,村风民风淳朴,村级班子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较强。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以村为单位,采用竞争入围的方式,选择试点村。四、试点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为开展试点工作打下思想基础。互助组织试点工作,是扶持贫困群众脱贫,探索扶贫资金使用新途径和机制的有教形式,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扶贫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各级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自觉组织开展好试点工作。要广泛开展思想发动,使广大农户和贫困群众充分认识开展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明确权利和义务,自觉配合做好试点工作。(二)加强领导,为开展试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为指导抓好今年我县互助组织的试点工作,县扶贫办由黄进贵副主任负责,扶贫与财政部门共同组织、指导和监督试点工作的开展。各试点镇、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指定有关领导负责,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团结协作选择好试点县和试点村,稳步推进互助组织试点工作。(三)强化培训,为开展试点工作提供人力支撑。5各试点单位要加强政策学习,各镇、村要按照《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指导手册(试行)》,规范试点工作的开展,抓好对互助组织管理人员和互助组织成员的培训,进一步建章立制,完善措施,规范运作。(四)总结经验,推动试点工作稳妥有序开展.各试点单位要注重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试点工作中,各镇要及时将进展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报县扶贫办、财政局,便于研究解决矛盾,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开展。要建立试点工作的绩效考评制度,并在考评基础上建立激励机制,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饶平县扶贫办饶平县财政局二○一○年十一月三日主题词:扶贫试点【互助资金】方案抄送:市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