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地方政府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和对策研究姓名:孙协军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公共管理指导教师:周向红20080601地方政府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和对策研究作者:孙协军学位授予单位: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郁建兴.翁翠.YuJianxing.WengCui农村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中的地方政府——基于宁波市江北区的研究-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38(6)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政府在构建农村基本医疗卫生体系中必须发挥关键性作用.中央政府应承担其中的财政投入、目标规划、政策制定和政府间协调职能,而地方政府可以承担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要生产者、提供者、制度建构者和监管者等多重角色.宁波市江北区的经验表明:地方政府可以是公共卫生服务的主要生产者,其目标是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卫生系统;地方政府可以是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安排者,其责任是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在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中,政府既可能是生产者,也可能是安排者,因此,地方政府往往以生产者、提供者和监管者的多重角色促进基本医疗服务提供的可及性和均等性.2.学位论文苏卫平明清以来徽州区域的疾病与医疗卫生体系研究2009明清时期,徽州地区发生的疾病几乎覆盖了包括内科、外科、眼科、妇科、儿科与传染病等在内的各类疾病范畴,这说明徽州地区的自然环境并没有其独特的医疗环境特质。然而,与毗邻的江南地区相较而言,徽州地区瘟疫的规模、次数都要少得多。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徽州社会拥有比较完善的医疗卫生体系。从时间的纵向来看,大致经历了地方政府医政、宗族医疗卫生体系、社会医疗体系三个阶段。唐宋至明初时期,在中央政府的鼓励与政策要求的双重作用下,地方政府积极建立并完善医政制度,健全医疗组织,大力开展医疗救助与保障活动,成为这一时期徽州医疗体系中无可替代的核心,发挥了十分关键的作用。明中叶开始,商业与宗族社会成为徽州社会的基本要素,表现在医疗卫生体系方面即以“族医”体制为核心、以宗族医疗救助与保障为特色的宗族医疗卫生体系。这一体系是明清数百年间徽州地区最重要也最具特色的医疗卫生体系,既是宗族生命延续与身体健康的坚强保障,也是徽商辉煌、宗族发达与文化昌盛的重要基石。太平天国的战乱严重破坏了徽州的社会系统,商人开始在地方社会发挥主导性的作用,组建了以新安屯溪公济局与徽宁医疗寄宿所为标志的社会医疗体系。在这两个组织中,医疗救助是其主要的职责,从这一点来看,可以将它们看作是现代医院的雏形。明清徽州医疗卫生体系的变迁既是社会结构调整的必然结果,也能从某个侧面来反映徽州社会变迁的过程与本质。这二者在互动中保证了徽州社会在经历了重大的危机之后依然能够实现整个社会的平稳运行。在徽州社会依次起主导作用的组织——地方政府、宗族与商会在其作为社会的主要力量时,都积极主动地建立合理的医疗卫生体系;在它们力量受到削弱后,则通过各种方式促使其他组织发挥作用来完成这个义务。正是在社会各阶层、各组织的共同努力和重视下,徽州才得以一直有足够的能力面对疾病这个社会痼疾。而这一点,正是徽州地区良好医疗卫生环境形成的根本原因。3.学位论文柴艳荣公共财政视角下的公共服务型地方政府的构建2006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各地地方政府纷纷推出了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措施。所谓公共服务型政府,就是满足社会公众需要、提供充足优质公共产品与服务的现代政府。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和产品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的公共事业,发展公共信息,为社会公共生活和公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与创造条件。构建公共服务型地方政府是社会现代化和经济市场化综合影响的结果,即在政府转型过程中,要求改善地方政府管理的规则与环境,强化公共服务职能,防止地方政府越位和缺位,把管理集中到公共服务领域,把更多的注意力和公共资源投向社会发展和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上来,从而增强政府公共服务质量与公共服务水平的竞争。公共服务型地方政府的建设,需要各方面的协调推进与改革,如加快职能转变,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推行行政法治化,建设法治政府与责任政府;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等等。财政是政府职能履行在经济层面上的反映,强化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必须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地方政府对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笔者就是基于这样一个背景而选择了公共财政视角下公共服务型地方政府的构建问题作为自己的毕业论文,旨在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变、加快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而做出微薄的努力。笔者主要运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吸收中西思想史上关于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借鉴当代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阐释了有关公共财政、公共服务的概念问题,探讨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科技发展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促进就业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公共服务型地方政府的思路和举措。具体写作框架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公共服务型地方政府构建的基本理论阐述,这部分主要是对公共服务型地方政府和公共财政的内涵和特征、相关理论基础及重要性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我国公共服务型地方政府构建的历程回眸与成效不足评价,这部分主要是以若干地方政府改革为表述对象,对我国地方政府建设过程中的得失表现及财政根源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加快构建公共服务型地方政府的思路和举措,这部分主要是探讨了建设中国特色的公共服务型地方政府的思路和具体措施,提出要建立中国特色的公共服务模式,加大地方政府在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科技发展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促进就业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同时建立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公共财政的视角出发对公共服务型地方政府进行研究,笔者通过对各地方政府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历程回眸与得失评价,指出从公共财政入手加快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应该注意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建立中国特色的公共服务模式,加大地方政府在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科技发展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促进就业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同时建立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4.期刊论文张建新浅析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前沿2006,(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在其行政环境、行政管理体制、行政职能配置等方面具有不同于一般地方政府的特殊性.这就决定了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特别是在公共服务领域也具有特殊性,本文仅从生态环境建设、公共医疗卫生、公共财政制度等三方面简略介绍民族地区所存在的特殊性.5.学位论文盛义龙构建新型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制——对湖北一个区的个案研究2007我国是一个发展中转型国家,经济生活中还存在许多体制性和结构性矛盾,以致现行诸多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阙如和机制失衡。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总体上,经过建国后几十年的发展,整体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取得瞩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当前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与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适应的矛盾还相当突出,医疗卫生发展还存在不全面、不协调的问题。相对于农民需求的变化,现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体制已成为限制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必须改革和创新原有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体制。同时提供足够数量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不仅是我国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角色转变和构建现代国家内在要求,也是关乎农民最基本的生命权、健康权,是农民最迫切的基本需求。美国学者奥斯特罗姆在广泛考察和研究各国具体实践的基础上,致力于发展以经验为基础的公共产品供给理论,为各国的公共事物治理提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新路。奥斯特罗姆认为公共产品可以细分为提供和生产两个环节。公共产品的提供是消费者得到产品,而公共产品的生产则是一个物理过程,据此公共产品得以成为存在物。在作这种区分的基础上,政府和市场这两种制度安排就可以依据效率和公平原则在特定公共产品的提供和生产环节上发挥作用。在奥斯特罗姆的视野里,政府和市场不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更重要的是,在此基础上,奥斯特罗姆提出了不同于政府体制、市场体制的第三种公共产品供给秩序一多中心体制。本文研究在详尽阐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产品属性和特点的基础上,首先运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分析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变迁;然后对当前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现状作了经验考察,并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和现实困境;其后借鉴奥斯特罗姆公共服务分析框架分别从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生产和单中心体制视角分析了现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现实困境的原因;最后简要归纳了前文分析梳理得出的主要结论、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6.学位论文尹桂妹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的政府责任研究2008保障每个公民的健康是各国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对公民健康权利的维护和尊重也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体现。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医疗费用的攀升大大超过了农民实际平均收入的增长幅度,农民不堪重负,“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极为普遍。农民的健康问题关系到中国人力资本的质量,关系到整个社会基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供给,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而农民的健康水平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他们是否拥有强有力的医疗保障,基于此,本文对现阶段农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行分析。本文以经济学理论为指导,综合了财政学、保险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对近年来推行的针对农民的医疗保障制度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政府应该如何改变现状、具体采取什么对策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本文首先介绍了政府提供医疗服务的理论基础,结合相关理论,提出政府在医疗服务提供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观点:接着回顾了建国以来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并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得出亟需为农民建立强有力的医疗保障制度的结论,在此基础上介绍了我国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内容和特点。然后,本文分析尽管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好的制度,符合“服务型政府”的理念,但实际运行中其作用的发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的财政支持和对医疗服务提供的监管,而在这一问题上,政府明显做的还不够。于是本文结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和应采取的对策进行了分析和探讨。第1章,导论,主要说明研究背景和意义,对相关文献进行简要综述,并阐述了本文的写作思路和篇章结构。保障每个公民的健康是各国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中国,农民的健康状况堪忧,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也很突出,在这一背景下,中央政府于2003年提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当然,该制度并不完美,在推行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分析这些问题,找出解决对策,尤其是明确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以期完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使其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第2章主要是政府承担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供应责任的理论分析。首先,在医疗供给问题上存在市场失灵,市场不能有效提供医疗服务,原因在于其具有消费外部性,并且在医疗服务市场上存在信息不对称。其次,介绍了社会保障理论,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疾病是其中之一,为了抵御这种风险,使人们患病之后没有后顾之忧,应在政府主导之下建立医疗保障制度。再次,通过对反贫困理论的研究,发现疾病是造成贫困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为我们缓解贫困提供了一条思路。上述内容为政府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奠定了理论基础。第3章从纵向角度详细地考察了我国农村医疗服务存在的问题,介绍了建国以后医疗保障制度的变迁,并指出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待遇悬殊,急需改变。有了前面理论与实践的铺垫,我们可以明确既然政府亟需加大对农村医疗保障的支持力度,那么,适时推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所以,本章接下来就介绍了该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组织体系、筹资机制、资金管理、监督管理、医疗服务、管理组织实施,明确了有无财政支持、统筹层次高低是新旧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不同点。第4章主要分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筹资中的政府责任。新型农村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