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一: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方案二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推动学科建设,充分发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的主体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体思路研究生招生要按照“建设交通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目标要求,从扩张学科、扩大规模转向稳定规模、提高质量,数量与质量并重,以质量为主。研究生招生的规模与结构要与学校的发展、学科的建设发展相匹配。二、基本原则1、招生指标的分配要适应各学科专业的建设发展情况。2、坚持历史性、现实性、导向性与分类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尽量做到合理、科学、公平、公正、公开。3、采取确定基数不变,预留指标动态调整、奖励的方式。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1、确定分配系数(1)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印发“西南交通大学学科规划纲要”和“西南交通大学学科优化与调整方案”的通知》(西交校研[2008]13号文件)对学校学科的分层,对应设定学科系数如下表:2序号层次分层办法学科系数r1第一层建设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培育国际一流学科1.22第二层建设已有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国家重点一级学科3第三层建设已有一级学科博士点,培育国家重点学科1.04第四层建设二级学科博士点,培育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5第五层建设已有优势学科,培育一级学科硕士点或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0.86第六层遴选有潜力的学科,调整、整顿相关学科(2)分别按照各学院2009年-2011年三年各学科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际录取人数的平均数DA,对应乘以学科系数r,得出各学院学科专业分层化后招生指标值XY。即:rXYDA(3)以各学院XY值占所有学院XY值和的比例,作为学校向各学院切块分配招生指标的系数R。即:XYXYR2、确定各学院每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标基数(1)将2011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总指标3050的97%(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计算结果的整数即2959),对应乘以各学院的分配系数,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计算结果的整数作为各学院每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指标基数。(2)对于各学院每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标基数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指标,每年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上一年各学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实际录取比例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确定。结合当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政策,3在实际操作中,只控制各学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的最大数。(3)各学院每年招收全日招生指标基数中包含“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联合培养计划”等特殊招生方式的指标。3、确定招生简章公布招生数(1)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每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标基数及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定的当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最大控制数,对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具体招生指标进行二次分配。(2)每年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各学院相应学科专业的具体招生指标后制定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4、招生指标的执行(1)每年待教育部向学校下达当年招生总指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各学院每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标基数下达拟录取指标,其中“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双少生”等特殊招生方式的指标戴帽下达相关学院。(2)剩余招生指标由研究生院掌握,并根据各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学科建设及招生录取实际工作情况等,以奖励的方式予以分配。(3)各相关学院在招生录取中严格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执行,拟录取人数不能突破本学院当年招生总指标,拟录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能突破本学院可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最大数,不得挪用或占用“单独考4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双少生”等特殊招生方式的招生指标。(4)各学院在每年的招生录取中,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将拟录取指标二次分配至各学科、专业及硕士研究生导师。各学院在二次分配招生指标时还须遵循以下原则:硕士生导师招收硕士生需提供配套经费资助,资助标准另行制定。每位硕士生导师每年一般最多招收硕士生4人,且最多只能在2个一级学科内招收硕士研究生。首次独立指导硕士研究生的新硕士导师限招1名硕士研究生。外聘硕士生导师每年一般最多招收硕士生1人,且累计在校工作时间超过半年者可单独招收硕士生,每年累计在校工作时间不足半年者,须配备一名校内硕士生导师为合作导师,以保证培养质量。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千人计划入选者,学校和相关学院共同给予指标支持,每年硕士生招生指标最多可放宽至6人。如硕士生导师在招生当年所带在读硕士生人数达15至20名(含15名和20名),则该硕士生导师限招1名硕士生;如硕士生导师在招生当年所带在读硕士生人超过20名,则该硕士生导师当年不能招收博士生。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1、确定分配系数5(1)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印发“西南交通大学学科规划纲要”和“西南交通大学学科优化与调整方案”的通知》(西交校研[2008]13号文件)对学校学科的分层,对应设定学科系数如下表:序号层次分层办法学科系数r1第一层建设国家重点一级学科,培育国际一流学科1.22第二层建设已有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国家重点一级学科3第三层建设已有一级学科博士点,培育国家重点学科1.04第四层建设二级学科博士点,培育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5第五层建设已有优势学科,培育一级学科硕士点或二级学科博士授权点0.86第六层遴选有潜力的学科,调整、整顿相关学科(2)分别按照各学院2009年-2011年三年各学科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实际录取人数的平均数DA,对应乘以学科系数r,得出各学院学科专业分层化后招生指标值XY。即:rXYDA(3)以各学院XY值占所有学院XY值和的比例,作为学校向各学院切块分配招生指标的系数R。即:XYXYR2、确定各学院每年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指标基数(1)将2011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总指标350的90%(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计算结果的整数即315),对应乘以各学院的分配系数,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计算结果的整数作为各学院每年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指标基数。(2)各学院每年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指标基数中包含“联合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6“辅导员专项计划”等特殊招生方式的招生指标。3、确定招生简章公布招生数(1)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每年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指标基数,对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具体招生指标进行二次分配。(2)每年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各学院相应学科专业的具体招生指标后制定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4、招生指标的执行(1)每年待教育部向学校下达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总指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各学院每年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指标基数下达拟录取指标,其中“联合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辅导员专项计划”等特殊招生方式的招生指标戴帽下达相关学院。(2)剩余招生指标由研究生院掌握,并根据各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学科建设及招生录取实际工作情况等,以奖励的方式予以分配。(3)各相关学院在招生录取中严格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指标执行,拟录取人数不能突破本学院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总指标,不得挪用或占用“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联合培养计划”等特殊招生方式的招生指标,每年录取的在职博士研究生的数量不能超过本单位当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总数的30%。(4)各学院在每年的招生录取中,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将拟录取指标二次分配至各学科、专业及博士研究生导7师。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二次分配招生指标时还须遵循以下原则: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生需提供配套经费资助,资助标准按照《西南交通大学关于博士生导师资助博士生培养的规定》(西交校研[2009]15号文件)执行。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每年一般最多招收博士生2人,且最多只能在2个一级学科内招收博士研究生。首次独立指导博士研究生的新博士导师限招1名博士研究生。外聘博士生导师每年一般最多招收博士生1人,原则上不能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累计在校工作时间超过半年者可单独招收博士生,每年累计在校工作时间不足半年者,须配备一名校内博士生导师为合作导师,以保证培养质量。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千人计划入选者,学校和相关学院共同给予指标支持,每年博士生招生指标最多可放宽至3人。如博士生导师在招生当年所带在读博士生人数达10-15名(含10名和15名),则该博士生导师限招1名博士生;如博士生导师在招生当年所带在读博士生人超过15名,则该博士生导师当年不能招收博士生。各学院每年录取的在职博士研究生的数量不能超过本单位当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总数的30%。五、本办法解释权归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