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质矿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专业考试大纲一、关于考核目标的说明本大纲对各章的主要内容规定了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使考试内容具体化和考试要求标准化。目的是为应试者能进一步明确考试内容和要求,更有目的地系统学习教材;为考试命题者能够更加明确命题范围,更准确地安排试题的知识能力层次和难易程度。二、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要求1、对于命题考试,应根据本大纲所规定的内容和考核目标来确定考试范围和考核要求,不要任意扩大或缩小考试范围,提高和降低考核要求。考试命题覆盖到各章,并适当突出重点章节,体现本大纲的重点内容。2、试题要合理安排难度结构。试题难易度可分为较易、中等、较难三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易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为:较易占30%,中等占50%,较难占20%。必须注意在各部分中都有不同难度的问题。3、本课程考试命题可能采用的题型有:判断题、单项、多项选择题、简答题和论述题。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的答案都是唯一的,命题要准确,回答也要准确;判断题主要涉及对概念和原理的领会,回答要能够抓住要点;论述题涉及知识、概念、原理的综合运用,考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答题不仅要求准确、抓住要点,而且要能够围绕观点展开必要的论述。2地质矿产职称考试大纲主要包括地学基本理论知识和矿产资源保护与勘查开采管理、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旨在让考生掌握和了解矿产资源管理的基本知识和主要工作的基础理论、程序、法律法规等,使考生具备较为系统的矿产资源管理知识体系。一、地质学基本理论(一)掌握地壳基本结构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的成因、类型;地质作用的种类等;了解济南市本行政区域的主要地层结构、地质构造等形成机理和分布特征。(二)熟悉矿产资源勘查基本理论与规范;(三)熟悉水文地质、环境地质与工程地质勘察的基本理论与规范;二、地质矿产管理概述(一)掌握矿产资源的概念及矿产资源的特征,熟悉矿产资源管理的主体与对象,矿产资源管理的主要职能和主要内容。(二)了解我国现行的矿产资源管理的主要制度、政策和管理体制。(三)了解建国以来我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演变历程,矿产资源管理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三、矿产资源勘查管理(一)了解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和探矿权的内涵、掌握区3块登记管理的含义、基本内容和探矿权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二)熟悉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的内容,熟悉地勘行业专业分类、分级管理制度,了解各专业勘查的主要手段和规范。(三)掌握探矿权设置、变更、转让、注销等需具备的要件和审批程序;熟悉探矿权的用益物权性质,协调解决探矿权纠纷。四、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一)掌握矿产资源储量的内涵、储量管理的含义及基本内容。掌握储量评审、认证、登记、统计管理的相关概念与内容。(二)掌握《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和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了解各类矿产资源储量计算的方法和勘查标准,掌握储量评审、认证的基本内容和程序。熟悉储量登记、统计的程序和内容。(三)了解济南市矿产资源种类、优势矿种分布特点及开发利用历史等。五、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一)掌握采矿权和矿权市场的概念,熟练掌握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主要内容;(二)熟悉矿山建设规模划分标准和各类矿山审批权4限。掌握矿区范围划定所需要具备的条件和审批程序;掌握新设、变更、延续、转让、注销采矿登记所应具备的条件和审批程序。(三)掌握采矿权价款评估、备案流程和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流程。(四)了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与审查程序,熟悉矿产开发监督管理内容,熟悉矿山年检和开发统计年报制度、了解“二率”指标的概念及要求;掌握矿产开发监督管理在矿山安全生产中的责任。(五)了解矿产开发中的税费管理政策,掌握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概念及相关矿种补偿费的稽征标准、计算方法等。六、地质环境管理与地质灾害防治(一)了解地质环境、矿山地质环境的概念和地质环境管理的内涵。(二)了解矿山地质环境管理的主要制度,掌握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的主要内容和保证金征收、使用、返还的基本程序,以及保证金制度确立的重要意义。(三)掌握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及该制度实施的意义。掌握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批所应具备的要件和程序。5(四)掌握地质灾害的概念、类型,各类地质灾害的主要防治方法;熟悉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熟悉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和相关审批程序。了解济南市主要地质灾害类型和分布特点,以及目前采取的主要防治对策。(五)了解地质遗迹、地质公园概念、意义,了解我市地质遗迹、地质公园保护建设情况。七、地质资料管理了解、掌握地质资料管理的法律依据和主要内容,了解矿业权人、地勘单位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地质资料汇交中的责任。主要参考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3、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0号令)4、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5、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242号令)6、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349号令)7、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394号令)8、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69、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3号)10、关于逐步建立矿山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建2006-215号)11、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12、《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13、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国土资发2000-133号)14、普通地质学、水文地质学、矿山地质学等基础地质学15、水文地质、地热、固体矿产等矿产勘查规范16、济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17、济南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8、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