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1、实验课教师岗位职责2、实验课教师考核办法3、实验员及兼职管理人员考核办法4、实验员及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5、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6、实验工作人员培训提高计划7、低值耐用及易耗品使用管理办法8、仪器设备管理制度9、实验动物管理办法10、实验室管理工作规程11、化学药品、菌种、毒种使用管理办法12、实验室安全保密规则13、学生实验守则14、实验室主任岗位责任15、畜牧兽医学院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16、实验室面向本科生开放的管理办法17、实验室面向研究生开放的管理办法18、治安、防火、安全检查制度19、实验室安全制度20、实验室卫生制度21、实验员岗位责任22、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23、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实验课教师岗位职责一、凡参加指导实践教学的教师均为实验课教师,其岗位职责如下:二、实验课教师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编写实验教学大纲,选定或编写实验指导书。认真及时填写《沈阳农业大学实验教学项目汇编》、《各学科实验项目目录及概况》。制定实习实验课考试或考核办法,及时交学生实习实验成绩单及三名学生的实验报告或考试卷。三、按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室管理要求上好实验课,不得无故不上或少上实验课。四、根据所开实验项目提出所需实验动物、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消耗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以便研究领取。五、课前教师要认真做好预试验,要求学生做好预习,熟悉实验原理,步骤。六、上课时教师要提问了解学生预习情况,并按实习指导书的操作规程指导学生做实验,要求学生认真记录实验结果,独立完成实验报告,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七、要求学生对实验器皿,药物等按规定使用,不得乱拿乱放,如人为造成损失要按规定赔偿。八、要求学生安全用火,用电,做到节水,节电,节约药品及一切消耗品等。九、实验完毕要及时组织学生清扫实验室,保养仪器,办理仪器清还手续。填写《沈阳农业大学实验课记录》。十、做好实验动物的重复利用,尸体的处理及回收工作。十一、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更新实验内容,填写教学研究日志。实验课教师考核办法一、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情况。二、有无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考试或考核办法、按计划完成实践教学的情况。三、认真作预实验,上课时了解学生预习情况。四、学生损失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按规定赔偿情况。五、实验报告批改情况,考试或考核情况。六、认真及时填写《沈阳农业大学实验项目汇编》、《沈阳农业大学实验课记录》、《各学科实验项目目录及概况》的情况,及时交学生实践教学成绩单及三名学生实验报告或考试,考核试卷的情况。七、实验课所需物品提交情况。八、实验动物的重复利用,尸体的处理及回收情况。九、参加实验教学研究,.改进实验教学内容方法及更新实验内容的情况。实验员及兼职管理人员考核办法一、出缺勤,实验课准备,协助实验课指导教师工作情况。二、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情况。三、对实验室各类仪器设备的性能,使用操作方法,维修保养情况。四、保管仪器设备情况,仪器设备完好率及帐物卡相符情况。五、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消耗品、化学药品建帐保管情况。六、实验室卫生、治安、水电暖气设备情况。七、节电、节水、节约实验用品情况。八、实验用品借用登记催还情况。九、填写《实验工作日志》及日常管理各种表格及报表情况。十、兼职管理人员考核内容为上述第二项至第九项的内容。实验员及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畜牧兽医学院专业基础实验室实验人员有:刘梅、郑树贵、袁缨、王任飞、颜卉、董礼平,其工作由实验室主任与院系领导协商安排,兼职管理人员由实验室主任与院系领导协商聘任,他们的岗位职责如下:一、实验员必须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八小时坐班制,不可迟到早退。病假应有诊断书,事假要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由实验室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告知实验室主任。二、做好所开实践课的准备工作,协助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做好以下工作:1)预备实验,2)指导学生完成实践教学,3)填写《沈阳农业大学实验项目汇编》、《沈阳农业大学实验课记录》。三、熟悉所管各类仪器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操作方法,做好保养与维修工作,填写维修记录。四、认真保管所管仪器设备,使其帐物卡相符率达100%;低值耐用品帐物卡相符率达90%。使用前认真检查,发现损坏及时修理,使其完好率不低于80%。五、负责管理和领取实验动物、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消耗品、化学药品,要建立保管帐,确实保管好。加强对易燃、易爆品的管理,对剧毒药品、菌种、毒种要有使用记录。六、负责实验室卫生和治安工作:做到实验室内家具,仪器设备整齐;桌面仪器无灰尘,地面无积水,无纸屑;门窗、墙面、管道、开关板、电闸、线路上无积灰及蛛网、玻璃明亮;.做到实验室无破损、无危漏隐患,门窗、玻璃、锁、搭扣完整无损,墙面脱落及污损面的直径不超过8平方厘米;实验台、凳、架等无丢失,无破损。七、负责实验室水电暖气设施的维修工作:电路、水气管道完整,无漏水,无漏气,无漏电,保管好消防器材。八、认真填写《实验工作日志》及日常管理各种表格及报表等。九、节电、节水、节约实验用品。十、外实验室借用本实验室物品必须经过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并办理借用登记,按时催还;借和还时要检查仪器是否完备好用。十一、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责任为上述第3到第10项责任。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一、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均应负责赔偿。二、校设备科根据具体情况、物质性质,责任人一贯表现及认识态度,损坏程度,具体分析,区别对待,确定赔偿损坏丢失设备价值的全部、部分或免予赔偿。三、下列情况造成的损坏丢失应予赔偿:1.不听从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工作者。2.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仪器设备的。3.没掌握操作技术或不了解机器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动用仪器设备的。4.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教师指导错误或纠正不及时;保管人员保管不当。5.粗心大意,操作不慎等。四、下列情况造成的损坏丢失,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免赔偿金。按照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确乏经验或因技术不熟练造成损失的。一贯遵守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而疏忽造成损失的。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好的。因工作需要经常洗刷、移动易损坏的低值易耗品,一学期累计损失在一百元以内的。五、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金计算办法: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赔偿计价:损坏丢失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的价值。局部损坏可修复的,只计修理费和成本费。损坏后仍能使用,但质量明显下降,应按其质量变化程度,酌计损失价值。单价在200元以下,使用周期在一年以上的设备,以及微机、照相机、录音机、电扇、电暖器、计算器、工具等两用(可公用、私用)的仪器设备,损坏的要严格计价赔偿;丢失的要按原价赔偿。损坏丢失仪器设备或零配件,应按新旧程度合理折旧并减除残值计算。特殊情况可按当时市价合理议价计算,其计算公式为:损失赔偿金额入帐价或现行市价规定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实际使用年限残值万元以上的各类仪器设备规定使用年限为十五年。二百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规定使用年限为十年。二百元以下的仪器设备规定使用年限为五年。损坏玻璃仪器,按原价折算一定比例赔偿:1元以内/件,赔偿100%;1-10元/件,赔偿70%;10-50元/件,赔偿50%;50-100元/件;赔偿40%;100元/件以上,赔偿30%。六、几个人共同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应根据个人责任大小,分别予以适当的批评和处分,并分担赔偿损失。七、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必须立即报告(学生向指导教师报告,其他人员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时间不可超过一个月。由有关人员填写“沈阳农业大学固定资产报损、报废技术鉴定书”一式四份,交校设备科办理。丢失的要有书面说明;被盗的要有公安部门证明材料。八、损坏精密贵重(5万元以上)、稀缺仪器设备和其他重大事故,应保护现场,由主管校长负责组织公安处、设备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立案审查处理。仪器设备被盗应及时报告公安处,由公安处进行现场勘察,写出书面证明材料。九、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应责令当事人检讨,并给予适当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情节不严重,损失价值较少的可不检讨。十、对一贯不爱护仪器设备、严重不负责任、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制造假像、态度恶劣的;损失重大后果严重的;除责令赔偿外,根据具体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一、赔偿金应用于维修及补充仪器设备,按“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纳入学校年度设备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十二、损坏丢失或被盗仪器设备可用实物赔偿,但其规格、型号、使用性能等必须同原设备相同,经设备科确认同意,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后方可由原单位投入使用。否则仍按货币赔偿办法赔偿。实验工作人员培训提高计划实验员由有关人员对实验员进行各类仪器设备性能、用途、用法、使用注意事项、保养方法等进行培训,使实验员能熟练地使用、保养各类仪器。参加本实验室所开实验的准备和预实验,使实验员掌握所开各项实验的原理、方法,操作技能,逐步实现指导学生实验。参加研究生课题及科研工作,提高其科研能力,掌握一些新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技能为开新实验项目打下基础。兼职人员(指导教师、兼职保管人员)由有关人员对兼职人员进行各类仪器设备的性能、用途、用法,使用注意事项,保养方法等进行培训,使兼职人员能正确、熟练使用、保养各类仪器。首次上岗指导学生实验的教师要进行试讲。首次开的实验项目要试作。参加科研提高其科研能力,掌握新的实验方法、技能,为开发新实验项目打下基础。按计划送出去或在校内、院内进修学习。低值耐用及易耗品使用管理办法低值耐用及易耗品范围:低值耐用及易耗品系指教学、科研等方面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即价值200元及200元以下,使用期一年以上的物品)。如仪器、仪表、教具、工具、量具;玻璃仪器、玻璃器皿;各种元件、器件、零配件;实验小动物;劳动保护品等。低值耐用品及易耗品的领取。各实验课指导教师根据所开实验项目提出所需低值耐用品及易耗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实验室主任会同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研究决定哪些购买,哪些借用,哪些不买。凡设备科有的低值耐用品和易耗品,由专人去设备科开票,回来后由实验室主任检查签字再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复查签字后去设备科领取,领回后按要求分别登记上帐,然后由专兼职实验人员领回上帐。凡设备科没有,而设备科同意教师自行购买的低值耐用品及易耗品由专兼职实验人员自行购买,然后由实验室主任检查签字,再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复查签字后到设备科报帐。低值耐用品及易耗品的保管。实验室的低值耐用品及易耗品由实验室主任负责建帐、登记、保管。实验室下属各室正在使用的低值耐用品及易耗品由各室实验员或兼职人员建帐、登记、保管、并要建立领用(借用)登记簿。低值耐用品及易耗品建帐时,应登记品名、规格、数量、单位、金额。在帐簿启用页上保管登记人员要签字,注明开始使用日期。交接帐时,要由交接人和监交人签字,注明日期。每年实验室下属各室应对低值耐用品及易耗品核对清点一次,并上报实验室。剧毒品应有专柜,双人双锁保管,单独建帐,详细记录使用的消耗量。低值耐用品及易耗品丢失、损坏的处理:低值耐用品及易耗品丢失、损坏要找出直接责任人,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处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一、仪器设备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有专人管理,并每月清查一次。二、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使用,未经培训或未掌握操作技术者及未经允许者不得使用。三、贵重仪器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使用日记。使用后由使用人和管理人检查、签字。四、仪器设备必须保持完整配套,不得肢解,配件不可移作他用。五、仪器设备要做到防潮、防尘、防震、防腐蚀,精心爱护,小心使用,发现故障及时检修。若因违章或大意造成损失者,将按学校“仪器损坏丢失赔偿处理办法”酌情处理。六、每学年度对贵重精密仪器进行一次校检,对存在问题及时解决,长期保持其可用状态。七、为避免积压、提高利用率和利用价值,仪器设备可以重新调配。在有专人管理的原则下,某些仪器设备可以实行公用或借用办法。八、仪器设备报废必须按学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