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膝痹病(骨性关节炎)临床路径实施方案一、组织管理(一)领导小组1.组成:组长:张磊成员:刘劲松、孙晋、马佳、李智尧、张晟、刘晓华2.领导小组职责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负责膝痹病(骨性关节炎)中医临床路径试点工作的培训、组织实施、资料上报和总结等工作,并对试点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进行指导和督察。(二)专家组1.组成组长:张磊组员:刘劲松、孙晋2.专家组职责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对中医临床路径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咨询和总结报告的审核。(三)试点工作单位及负责人职责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承担本单位中医临床路径试点工作任务,参加试点工作的培训和工作会议,完成所分配的病例数,并按要求上报试点进度数据和总结。二.实施计划(一)试点启动阶段(2011年3月23日——2011年4月31日)1.2011年3月23日前完成本实施方案,并发送。2.2011年4月31日前各试点单位依据本实施方案制订出各自单位的试点实施细则,并报送本协作组组长单位,以备审核。(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4月——2011年11月)1.组织培训及各试点单位实施细则制定(2011年4月)(1)2011年3月由本病种协作组牵头单位组织本临床路径及实施方案的培训。(2)本病种协作组对所有试点单位的实施细则进行审核。2.临床实施(2011年5月——2011年11月)(1)2011年5月——2011年11月各试点单位开始将临床路径试点的病例纳入工作。(2)各试点单位每月组织对本病种中医临床路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有问题及时向本病种中医临床路径试点牵头单位报告。(3)各单位要在2011年5月底、7月底、9月底前分别向本病种协作组牵头单位报送本单位相应病种试点工作情况及分析评估结果(包括5份表格)。3.分析评估(2011年6月——2011年11月)(1)本病种协作组牵头单位于2011年6月底、8月底、10月底前对各试单位试点工作情况和分析评估结果进行分析评估后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2)本病种协作组将于2011年10月组织召开本组各单位工作会议和专家组4.4.1会议,总结试点工作情况,交流研讨试点工作经验,评估试点工作报告。(3)本病种协作组牵头单位不定期对各个试点单位试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三)评估总结阶段(2011年11月——2012年2月)1.各个试点单位于11月中旬对本单位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及本病种协作组牵头单位。2.本病种协作组牵头单位于12月中旬对各试点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形成总结报告。3.经专家组评议后于2011年12月底前将本病种总结报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三.评估内容与方法(一)确定试点病种病例数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专科专病建设膝痹病(骨性关节炎)诊疗方案验证工作情况,确定该临床路径试点的总例数不低于600例,每个试点单位承担并完成不低于30例。(二)相关指标评估表各试点单位要在2011年5月底、7月底、9月底前分三次对相应时段完成的试点病例进行汇总和填报临床路径实施评估表,报送至本病种协作组牵头单位。(三)评估分析本病种协作组牵头单位于2011年6月底、8月底、10月底前对各试单位报送的汇总表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将阶段性汇总表和分析报告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