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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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辐射(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安全防护制度放射岗位职责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放射科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医务科二0一五年十月目录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及其职责……………………1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射线装置工作人员操作规程……………………………1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2设备检修维护制度………………………………………2设备使用登记制度………………………………………2人员培训制度……………………………………………3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3射线装置工作人员辐射监测方案………………………4学习培训制度及记录……………………………………5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6辐射(放射)设备操作规程和使用制度………………6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7设备检修、维护制度……………………………………7辐射(放射)科组织管理制度…………………………8登记室管理制度…………………………………………8资料存档保管制度………………………………………9借片管理制度……………………………………………9X线摄影室管理制度……………………………………9暗室管理制度……………………………………………10CT室管理制度…………………………………………..10DSA室管理制度………………………………………….10综合读片制度……………………………………………..11疑难读片讨论制度………………………………………..11放射介入手术随访制度…………………………………..11X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11导管(介入)室消毒隔离制度…………………………..12进修,实习医生管理制度………………………………..12登记室岗位职责…………………………………………..13X线摄影室岗位职责……………………………………...13暗室岗位职责……………………………………………...13CT室岗位职责…………………………………………….14DSA室岗位职责…………………………………………..14辐射(放射)科岗位职责和各级人员职责………………15放射科与临床科室紧急呼救与支援的机制与流程……….19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及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切实加强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的监督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辐射危害,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结合我院辐射工作实际,决定调整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领导小组:1、领导小组组成:组长:杨斌副组长:周长平程福舟成员:王延忠王蕾纪振华金星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日常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3、辐射安全及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负责拟定辐射防护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2)做好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与安全培训、防护设施的供应与管理以及辐射防护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等工作。(3)组织实施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做到一人一档。(4)定期对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技术操作情况,指导做好个人以及患者的辐射防护,确保不发生辐射安全事故。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2、要正确使用射线装置,做到专人专管专用。3、工作时,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笔(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4、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非法操作。5、发生放射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射线装置工作人员操作规程1、每天上岗前做好各类X线机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2、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正确。3、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的标准电压。4、对于随时出现的液体应立即清理,防止流入仪器设备内部。5、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杜绝一切非法操作。6、根据人体大小,检查部位,合理选择参数。7、随时观察图像质量,出现异常应检查X线机是否正常,如果异常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8、工作结束后应关闭X线机并切断电源。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2、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应该配备个人剂量笔(卡),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3、射线装置应设有专门工作室,工作室设立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4作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辐射标志、声光报警等,防止无关人员意外照射。5严格检查玻璃破损情况,使门窗经常处于关闭状态。设备检修维护制度1、坚持每天检查一次射线装置,加强卫生清洁和常规管理,使射线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2、严格遵守检查程序,对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并立即停止使用。3、设备出现事故应请专业人员或设备生产厂家进行维修,建立设备检修及维修记录,并专人专管。设备使用登记制度1.使用前应详细了解机器的性能特点,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保证正确安全使用机器设备。2.开机前必须检查电源质量及设备外观是否正常,严禁机器带病使用。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实保障机器安全运行及被检者的人身安全;严禁过载使用,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曝光。4.使用过程中要求谨慎细心,准确操作,不可粗枝大叶,草率从事。发现问题立即停止。5.对新上岗医技人员及进修、实习人员应先进行设备操作培训,由技师长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6.非本科室人员使用机器设备需经科主任同意,并有本科室技术人员在场,方可使用。7.机器设备开机后,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8.机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关机、关闭电源,及时向技术组长和科主任汇报,以便及时组织检修。并做好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基本状况、故障原因分析及维修使用等信息登记工作。9.病人检查结束后及时清理机器及机房的污物,保持机器整洁。10.每日记录机器设备的运行情况。人员培训制度1、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操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要在思想上、认识上高度重视,要把一些思想过硬、能力突出、认真负责的职工安排在放射性工作岗位上。2、坚持组织学习,并针对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操作人员使用、检查仪器设备的水平,杜绝事故的发生。3、对操作水平高的职工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对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坚决不得从事此岗位,确保安全。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为提高应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辐射事故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工作人员和患者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一、本预案适应范围凡医院内发生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人员超剂量照射等所致辐射事故均适用本应急预案。二、辐射事故的预防辐射事故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严格放射防护管理,做好预防工作,是防止辐射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1、健全放射防护管理规章制度,放射设备使用和保管落实到人,纪律要严格,奖惩要分明。2、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不得无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3、定期检查放射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检修。三、组织机构及职能1、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周长平副组长:纪振华程福舟成员:雷鸣程必宏王蕾王刚周长平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1)组织制定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2)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3、应急办公室(设在医教科)的职责(1)按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理的各项日常工作;(2)组织辐射事故应急人员的培训;(3)负责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络、报告应急处理工作;(4)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5)完成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四、辐射事故的报告发生或者发现辐射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医教科(或总值班)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应立即向分管院长汇报,并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处理情况向区环保局、卫生局、公安局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医务科需在24小时内报出《辐射事故报告卡》。五、辐射事故的处理1、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控制事故源,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放射源丢失,要全力追回,对放射源脱出,要将源迅速转移至容器内。2、对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并根据需要实施医学检查和医学处理。3、对受照人员要及时估算受照剂量。污染现场未达到安全水平之前,不得解除封锁,将事故的后果和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放射工作人员受到超剂量辐射,应立即查明原因,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按要求予以治疗。射线装置工作人员辐射监测方案1、工作时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必须接受个人剂量监测(每季度一次),建立剂量档案。2、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3、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后一年体检一次,对受照射剂量高于年计量限值十分之三时,应查明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已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体检发现异常情况,应按照放射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具体酌情处理。4、工作场所、设备及防护设施每年由放射防护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一次监测,对不合格的,及时整改。再次坚持合格后方能开展工作。5、放射工作人员离岗时,必须进行健康体检,个人健康档案和个人监测档案保存二十年。辐射(放射事件)应急预案注:环保部门电话:86-551-65310378学习培训制度及记录1、本单位配设的专职辐射技术人员必须持有专业部门的学历证明,具备专业技术管理能力。负责辐射安全管理的人员必须通过参加上级部门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后方可从事辐射安全管理工作。2、在辐射源使用位置的岗位工人和设备检测人员,在上岗前要先进行辐射安全防护教育培训,并考核后,方可上岗。3、使用放射源的职工每年进行辐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考核一次。被调换到辐射源使用部位的岗位人员,必须重新进行培训而后上岗。4、外来参观人员或临时施工人员接触辐射源使用部位时,先进行安全防护教育后,方可进入现场。5、辐射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要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一次,并考核合格。在辐射源使用岗位直接接触的岗位工人每年培训考核一次。建立培训档案、培训记录、培训考核试卷,并要妥善保管和存档。6、培训内容:学习辐射安全法律法规常识和基本防护知识;学习辐射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救援演练。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1、医务科负责为每一位从事防辐射工作的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2、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3、劳动者离开单位时,本人有权索要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4、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离职后三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20年以上,以各上级部门查阅。5、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保证档案安全。6、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加锁,定期清理通风、防湿。7、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于公共场所。8、其它依照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执行。辐射(放射)设备操作规程和使用制度1、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结合我院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2、每天上岗前做好摄片机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3、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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