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法规知识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该法已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预包装食品QS标志取消《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食品“QS”标志将取消新获证及换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再标注“QS”标志。食品生产者存有的带有“QS”标志的包装和标签,可以继续使用至完为止。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食品)保健食品标志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标示要求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大于100个平方厘米时,保健食品标志最宽处的宽度不得小于2厘米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分为上下两行,上行为“卫食健字()第号”和“国食健字()第号”,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批准”由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标志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应并排或上下排列标于“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基本原则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必须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应科学、通俗易懂,不得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应与产品的质量要求相符,不得以误导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某一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的相似或相同。不得以虚假、夸张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用。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标示方式保健食品标识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所附的产品说明书应置于产品外包装内。各项标识内容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标示于相应的版面内,当有一个“信息版面”不够时,可标于第二个“信息版面”。保健食品标识和产品的说明书的文字、图形、符号必须清晰、醒目、直观,易于辨认和识读。背景和底色应采用对比色。标识必须牢固、持久,不得在流通和食用过程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必须以规范的汉字为主要文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与汉字内容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并书写正确。所使用的汉语拼音或外国文字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按计量单位标明净含量液态食品:用体积。单位为:毫升、升,或ml、L固态与半固态食品:用质量。单位为:克、千克,或g、Kg注:净含量应标于“主要展示版面”的右下方,应与“主要展示版面”的底线相平行。保质期的标示可采用下列方式保质期……个月保质期至……在……之前食(饮)用……之前食(饮)用批准文号效期保健食品的批件一般是五年的有效期,如果已过期,但取得了保健食品受理通知书,也是可以继续使用的,在备注栏内的第七条:在产品再注册审查期间,原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继续有效批准文号效期相关通知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7月1日起施行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为5年。而在2005年7月1日前批准的保健食品,其批准证书均未载明有效期。依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原则,上述未注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应当继续有效,不受现行批准证书5年有效期的约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开展清理换证工作。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的要求注册可以是经营企业也可以是生产企业,经国家局批复;备案应当是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原注册人才可以作为备案,省局批复(广东两个、山东一个,江西无)相关法律责任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