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增值税法2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思考:•什么是增值税?•什么是出口退税?•在视频案例中是如何进行骗税的?为何有骗税的可能?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一节增值税概述第二节增值税的主要法律规定第三节增值税额的计算与征收第四节增值税出口退(免)税的规定本章主要内容第二章增值税法1、掌握增值税的纳税人、纳税范围、税率2、掌握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3、掌握增值税的计算方法4、掌握增值税的征收管理5、了解出口退税本章重点第一节增值税概述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一、增值税的概念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例]*从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来看,增值额是指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收入额扣除外购的那部分货物价款后的余额。*从一项货物来看,增值额是该货物经历的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所创造的增值额之和,也就是该项货物的最终销售价值。增值税一般采用间接计算方法不直接以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产销阶段销售金额购入金额增值额采矿40040冶炼1004060机械制造300100200批发400300100零售48040080合计480例:二、增值税的特点1、实行普遍征税——范围较广唯一的价税分离税种4、实行税款抵扣制——税不重征2、实行多环节征税——道道征税3、实行价外计征——价税分离5、同一产品同税负——售价相同税负相同6、减免税权高度集中——国务院专权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三、增值税的分类根据应税增值额中是否包含固定资产价值,也就是根据固定资产已纳税额是否允许扣除,如何扣除,增值税可分为三种类型:【思考】风华公司本期增值税计税依据——增值额是多少?风华公司1000元原材料产品10000元增值额9000元或8000元?固定资产1000元增值税可分为三种类型:“消费型”的增值税固定资产部分不作任何扣除增值额:9000元“收入型”的增值税“生产型”的增值税减除全部固定资产增值额:8000元减除固定资产折旧的部分增值额:10000-1000-折旧额【总结】一般来说,发达国家多采取“消费型”或“收入型”增值税,发展中国家大多采取“收入型”增值税。我国在2009年实行了增值税的全面“转型”,由过去的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有利于鼓励投资、税制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简化征纳计算,提高征管效率。第二节增值税的主要法律规定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一般规定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特殊规定1.特殊行为:包括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混合销售货物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2.特殊项目(4项)**(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销售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所谓的加工,即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例】某企业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为15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5500元。本月该企业用该批原材料的20%向A企业投资,原材料加价10%后作为投资额;月底,企业职工食堂装修领用该批原材料的10%。【例】某市一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月份将自产家电移送职工活动中心一批,成本价20万元,市场销售价格23万元。企业核算时按成本价格直接冲减了库存商品。【思考】上面经济业务中,原材料、产品不是销售,而是投资、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用于职工福利属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1、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1)视同销售货物:①货物交付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售货物;③移库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注意(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上述视同销售行为,应计算销项税额,涉及的购进货物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购买的货物用途不同,处理也不同。用于投资、分配、赠送等对外的,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等对内的,不得抵扣进项,已抵扣的,作为进项税额转出。注意:(2)混合销售行为特点:①涉及的货物和非应税劳务是针对一项销售行为而言的。②两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征税要求:增值税的纳税单位征增值税;非增值税的纳税单位不征增值税。例:解:该饭店的行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其全部收入应缴纳营业税。(服务业的营业税税率为5%)应纳营业税=(80000+20000)×5%=500(元)某饭店为顾客提供餐饮服务,某月取得饮食收入80000元,同时为顾客供应烟、酒、饮料等收入20000元。请问这种情况应如何计税?核算要求:①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②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3)兼营业务特点:单位业务中有增值税业务,也有非应税业务,增值税业务也有不同税率的项目,之间并无直接联系和从属关系。混合销售行为(1)销售空调的商家,在销售空调的同时提供安装(2)苏宁销售家电并送货上门兼营非应税劳务(1)建材商店既销售建材,又从事装饰、装修业务;(2)酒店提供就餐和住宿服务,又设了商场总结经营行为税务处理1.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均交增值税。依纳税人的核算情况选择税率(1)分别核算,按各自税率计税(2)未分别核算,从高适用税率2.混合销售行为依纳税人的营业主业判断,只交一种税(1)以经营货物为主,交增值税(2)以经营劳务为主,交营业税3.兼营非应税劳务依纳税人的核算情况,判定是分别交税还是合并交税(1)分别核算,分别交增值税、营业税(2)未分别核算,由税务机关核定总结2、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了解)(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2)银行里销售金银的业务;(3)典当业死当物品的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4)邮政部门以外的单位销售集邮邮票、首日封。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二、增值税的纳税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人。(一)一般规定(二)纳税人的划分*认定标准业务性质纳税人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其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元以下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三)两类纳税人的管理办法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筹划]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销售商品或劳务开具增值税发票;购进货物劳务可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售商品或劳务开具普通发票;购进货物劳务不可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四)扣缴义务人在这种情况下,应纳增值税额为8.5万元(100×17%-100×17%×50%)。专题:不同纳税人的策划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进行抵扣,税负要重于一般纳税人,对否?假设某商品零售企业,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为100万元(不含税),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符合作为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7%的税率,但该企业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只占销项税额的50%。较一般纳税人减轻了税负5.5万元。如果将该企业分立成两个零售企业,分别作为独立核算单位,并假定各自的年应税销售额分别为40万元和60万元,都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条件,可适用3%的征收率。此时,应纳增值税为40×3%+60×3%=3万元。可采取计算企业商品增值率的方法来判断。下面以商业企业为例进行计算分析。增值率=[销售收入(不含税)-购进项目价款]/销售收入(不含税)假设所有购进项目均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增值率=(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售收入×17%×增值率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收入×3%企业到底选择哪种纳税人身份对自己才有利呢?当商业企业的增值率为17.65%时,两者的税负相同;当增值率低于17.65%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当增值率高于17.65%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收入×17%×增值率=销售收入×3%增值率=3%÷17%×100%=17.65%应纳增值税额的无差别平衡点计算如下:结论:三、税率与征收率的确定按纳税人划分税率或征收率适用范围一般纳税人(税率)基本税率为17%,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低税率为13%销售或进口税法列举的五类货物征收率采用简易办法征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一)基本税率及适用范围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适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二)低税率及适用范围(P47)--物质食粮与精神食粮。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农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三)零税率及适用范围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0。(四)征收率及适用范围1、征收率3%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纳增值税。但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2、征收率4%一般纳税人纳税人销售旧货,自己使用过的属于符合规定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一)增值税的法定减免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即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4、直接用于科研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其他个人(即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二)增值税的其他减免四、增值税的优惠政策(P77)(三)未达起征点的免税1.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2.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只适用于个人例:食品公司A既生产奶制品又向城市居民供应鲜奶,鲜奶既有外购的也有公司奶牛养殖场自采的。将非减免税行为巧妙地转变为减免税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该公司从自办奶牛养殖场所采集的鲜奶用于城市居民鲜奶的供应部分属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而外购鲜奶用于生产和销售的部分则要缴纳增值税。如果在资金、生产技术条件、生产规模和生产能力一定的前提下,该公司应该将外购鲜奶的资金逐步转移到外购奶牛的喂养上来以扩大规模,增加自采鲜奶的数量,使其节税利益最大化。第三节增值税额的计算与征收一、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的计算(P66)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7%(13%)一般销售特殊销售不予抵扣准予抵扣凭票扣税计算扣税二票二项如纳税人以价税合并计价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一)当期销项税额的确定销项税额=应税销售额(不含税)税率1、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销售额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包含消费税不包括增值税)和价外费用。注意:全部价款(开具专用发票,为不含税价款;开具普通发票,为价税合并计价,要换算)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注意:价外费用,指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等各种费用。不包括以下三项:(1)销项税额;(2)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代垫运费核算要求:视为含税销售额要进行换算。应税销售

1 / 80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