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中心学校关于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实施方案(讨论稿)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校长的合理流动机制,不断均衡协我镇学校发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校长管理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现拟定邵店镇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实施方案。一、轮岗交流原则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本着“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将调整充实与素质提升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促进教师队伍、校长队伍合理流动,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二、轮岗交流方式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中心校同意在全镇中小学范围内轮岗交流。三、轮岗范围及对象1、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以当年8月31日为准)在职教师,各小学校长。2、专任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3、在轮岗期间,女教师法定产假可视作轮岗年限。4、因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的教师可暂缓轮岗。四、轮岗交流措施(一)教师轮岗交流1、自愿轮岗交流。(1)、鼓励两所初中教师申请到小学任教,其他小学的优秀教师申请到各本镇各偏远小学(一、二、三类)任教,服务期为2年。(2)、从2014年起,凡评审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在任职期内,必须要有1年及以上在本镇偏远小学任教的经历。对认真完成交流任务,成效显著的人员,在职务提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和年度考核中,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受此项限制)。(3)、自愿交流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乡中心校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统一组织安排。2、需要磨练的交流。丁楼小学、后杨小学、十里铺小学、集北小学、邵店一中、邵店二中的教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连续两年居本校倒数后三名的。虽然年度绩效考核名次滞后,但学生抽考成绩在全镇同年级前十名的不属交流之列。3、其他乡镇调入到邵店镇的教师必须参加一学年的教师轮岗。4、丁楼小学、后杨小学、十里铺小学的教师,在本校工作满十年的,必须参加一学年的轮岗交流。以上所有轮岗交流的教师,由中心校根据各校实际编制和学科结构配置情况进行统筹安排。服务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回原学校任教,“自愿轮岗”的可在任职期内同等条件下评优晋级。(二)校长轮岗交流本镇北片区各小学的校长,在本校任职已满十年的,属于交流范围。所交流的岗位,由本镇其他小学校长竞聘择优担任。校长轮岗交流对象,由中心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五、轮岗交流要求:1、各校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顾全大局,统筹安排。2、有关人员要积极参与,争取机会,提高自我,为本镇学校教育的均衡发展作出贡献。3、派出学校要加强与接收学校的沟通与协调,了解轮岗交流教师的工作、学习等情况,督促接受安排好交流教师的工作与生活,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能及早适应新单位的工作和环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4、确定轮岗而不参加轮岗交流的教师不能评优评先、不能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不得自行安排或雇用临时人员顶岗。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批评教育;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教育局予以除名。5、所有涉及到的轮岗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准时到岗尽责,凡不服从组织调配,超过一周拒不到岗的,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予以告诫;超过半个月时间拒不到岗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上报中心学校予以除名。6、在绩效考核中,对认真履行交流职责,教育教学效果好的交流人员,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对拒不执行学校交流安排或虽参加交流,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只能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三年内不得推荐评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五年内不能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其中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应予缓聘,并扣发部分或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7、各校校长是实施教师轮岗交流机制的第一责任人。凡对轮岗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六、轮岗交流程序1、动员部署。广泛宣传轮岗交流方案,让教师明白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2、初定人选。根据本方案规定和中心学校核定的人数,各校教师自主报名确定初步交流人选,并于8月25日前将情况报中心校。3、确定名单。中心校在九月开学前确定正式交流人员,并通知相关学校。4、正式到位。交流人员应在流入学校开展工作前报到,并由流入学校安排相应岗位,按要求时间流入学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