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东方煤矿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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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东方煤矿“8·1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8月19日3时56分,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东方煤矿(以下简称东方煤矿)非法越界区域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7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511.05万元。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国务委员杨晶、郭声琨、王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栋梁、副局长王德学和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学军、副省长杨振超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付建华及有关同志赶赴事故现场,传达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研究救援方案,指导救援工作。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学军、副书记李锦斌、省委秘书长唐承沛等先后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工作。副省长杨振超和安徽煤矿安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全监管局等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杨振超副省长始终坐镇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由安徽煤矿安监局牵头,组织省监察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全监管局、公安厅、总工会和淮南市政府成立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东2方煤矿“8·1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邀请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3名专家成立专家组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设技术组、管理组和综合组。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事故调查工作方案,查阅了东方煤矿图纸、资料,查阅了淮南市、谢家集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监管资料,查阅了省政府有关部门相关监管资料;询问有关人员151人、制作调查取证笔录184份;听取了专家组对事故直接原因的分析;综合分析淮南矿业集团救护大队抢险救援报告和专家组报告,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矿井基本情况(一)矿井概况东方煤矿位于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望峰岗镇境内,1996年5月建矿,1997年12月投产,设计生产能力3万吨/年,开采D、E组煤层。原为淮南市谢家集区第二煤矿,隶属谢家集区煤炭管理局,属区办集体企业。2005年4月,改制为民营股份制企业,更名为淮南市望淮选煤有限公司东方煤矿,法定代表人、矿长王泽君。2008年6月,淮南市望淮选煤有限公司东方煤矿全部资产转让给缪春道等3人,缪春3道为淮南市望淮选煤有限公司东方煤矿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后经多次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2013年4月以来,缪春道持有东方煤矿60%股权,淮南市巨源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不参与东方煤矿管理)持有东方煤矿40%股权。缪春道仍为东方煤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其兄缪敬道任东方煤矿经营副矿长,参与东方煤矿重大事项决策,负责销售、财务等工作。矿级领导有矿长于清泉、生产副矿长殷学林、安全副矿长韩兴先、机电副矿长朱胜利、掘进副矿长刘庆阳、总工程师沈道德、采掘副总工程师宁玉林、通风副总工程师刘多灯和地测副总工程师鲁业树。矿井设安监科、技术科、调度监控室、通风队、机运队、采煤队、掘进队和巷修队。矿井在册职工211人,井下生产采用“三·八”制作业。早班作业时间6时30分~13时30分;中班作业时间13时30分~21时30分;夜班作业时间21时30分~次日6时30分。东方煤矿2013年瓦斯等级鉴定为瓦斯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1.01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6.61m3/t;水文地质条件为简单型,正常涌水量0.5m3/h、最大涌水量4.0m3/h。东方煤矿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齐全有效。(二)矿井资源扩界情况4经东方煤矿申请,2006年9月14日,淮南市国土资源局以《关于核对淮南市望淮选煤有限公司东方煤矿资源范围的意见》(淮国土资〔2006〕278号)同意东方煤矿扩大资源范围;扩大E组煤范围并增加C组煤层;C组煤层开采上限-250m、下限-370m。2007年5月,省国土资源厅以《关于淮南市望淮选煤有限公司东方煤矿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备案的函》(皖国土资矿便函〔2007〕29号)进行了备案,新增储量62.81万吨,增加开采C组煤层,其中C13煤层增加19.61万吨。(三)矿井技改情况2005年10月,经省发展和改革委核定生产能力6万吨/年。2008年7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以《关于淮南市东方煤矿延深扩界设计的复函》(皖经信煤炭函〔2008〕528号)对《延深扩界设计》进行批复,设计生产能力9万吨/年,服务年限8年。2011年6月,矿井延深扩界技术改造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生产能力提升至9万吨/年。(四)合法区域生产系统情况1.开拓开采系统及采掘工艺。矿井采用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有混合立井、风井两个井筒,水平标高-320m,生产采区为21采区,开采C15和C13煤层,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和1个掘进工作面。52.提升运输系统。矿井主提升绞车为2JK-2.5×1.5P型,悬挂1.8t非标箕斗用于提升煤炭、材料和人员。-320m运输大巷采用矿车、人力推车运输。3.通风系统。矿井采用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风井安装2台FBCDZ-NO14/2×45kw型轴流式抽风机,配套电机功率2×45kw,1台使用、1台备用。矿井总进风量933m3/min、总回风量964m3/min,负压550Pa。4.供电系统。矿井采用双回路供电,供电电源分别来自望峰岗变电站和谢二物业变电站,电压等级6KV,地面变电所安装S11-M-500/6型变压器2台和S11-M-400/6型变压器2台,入井电压660V。5.排水系统。采用一级排水。在-320m水平建有永久水仓,主、副水仓容积分别为200m3和60m3,泵房内安装3台D12-45×9型水泵,电机功率45kw,扬程400m,每台水泵排水能力20m3/h,1台工作、1台备用、1台检修。铺设2路直径57mm的排水管。6.防尘系统。地面建有容量200m3蓄水池,作为井下防尘水源。主水管为直径45mm钢管、支管为直径25mm钢管。7.防灭火系统。地面设有灌浆池,主灌浆管为直径89mm钢管、支管直径50mm钢管。井上下建有消防材料库,库房内配备水泥、黄沙、红砖、灭火器等消防材料。68.六大系统装备情况(1)安全监控系统。矿井安装KJ70N型安全监控系统,并与淮南市煤炭管理局(安监局)监控中心联网,安装有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风速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烟雾传感器、负压传感器、风门开关传感器等。(2)人员定位系统。矿井安装KJ128A型人员定位系统,安装传输分站2个、读卡分站8个,配备识别卡200个。(3)紧急避险系统。在-320m运输大巷设置避险硐室,配备相关设备和器材。(4)通讯联络系统。矿井安装SW-2000D型矿用数字程控调度通讯机,容量100门;地面通讯站设在矿调度所,24小时有人员值班。(5)供水施救系统。供水水源为矿区工业广场蓄水池,容量260m3,主要运输巷、采掘工作面巷道内均设供水管路。(6)压风自救系统。地面压风机房安装ESC75-8型压风机(电机功率45kw)和ESC100-8型压风机(电机功率75kw)各1台,1台工作、1台备用。9.视频监控系统。在混合立井上口和清理斜巷2号密闭墙前安装摄像头,并与淮南市煤炭管理局(安监局)视频监控系统联网。(五)越界区域开采情况71.越界时间。2010年9月,东方煤矿从合法区域-320mC13运输巷向北施工10m沿C13煤层施工下山(第2部皮带机巷)至-390m水平,期间同时施工第1部皮带机巷;2011年3月,从混合立井清理斜巷底部施工轨道下山至-390m水平,形成-390m水平行人、进风、运料、运煤及回风系统。-390m水平生产系统形成后,先开采-390m水平南北块段煤炭资源,然后分别向-450m水平、-507m水平延深,先后开采-450m水平、-507m水平煤炭资源。2014年5月底将-507m水平东南区域密闭,2014年6月进入事故区域回采。2.越界范围。越界区域开采C13煤层,南至F13-7断层、北至F13-5断层,走向长520m,越界最深至-550m,越界面积约0.27Km2。3.开采煤量。2010年9月至2014年8月19日事故发生,该矿越界非法开采时间近4年,越界开采煤量20余万吨。根据矿长于清泉供述,2011年该矿产煤约42000吨;根据该矿调度记录计算,2012年产煤119871吨;根据该矿产量统计员和工资核算员提供的报表统计,2013年产煤104309吨,2014年1月至8月17日产煤59182吨。4年累计产煤325362吨。根据淮南市国土资源局《淮南市望淮选煤有限公司东方煤矿二○一一年、二○一二年、二○一三年度矿山储量年报8审查结果表》,2011年、2012年、2013年煤炭产量分别为8290吨、32240吨、26450吨,3年合计66980吨。东方煤矿上报淮南市煤炭管理局(安监局)产量为:2011年1.2万吨、2012年2.4万吨、2013年6.2万吨,3年合计9.8万吨。(六)落实淮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汛期小煤矿停产指令情况2014年6月30日,淮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关于小煤矿停产撤人的命令》(淮防汛抗旱指挥部电〔2014〕15号),责令全市小煤矿自7月1日起停产,撤出井下所有人员,并做好封堵井口各项准备,确保安全度汛。7月1日,淮南市煤炭管理局(安监局)《转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小煤矿停产撤人命令的通知》(煤局〔2014〕64号),要求谢家集区煤炭管理局(安监局)坚决执行停产撤人命令,监督小煤矿停产情况。经调查,东方煤矿除2014年7月8日~10日因排除提升绞车故障未生产外,其他时间均正常生产。(七)蓄意隐瞒非法违法生产情况东方煤矿为隐瞒非法越界开采和掩盖停产期间的生产行为,采取一系列手段逃避监管。(1)开掘暗道。2010年底,施工越界区域第1部皮带机巷与从井底煤仓中部开掘的暗道贯通,用于越界区域运煤;从回风巷开掘立眼,与合法区域总回风上山贯通,用于越界区域回风。2014年5月,在混合立井-320m水平向下8m9处拨门施工暗道,与轨道下山上部车场贯通,用于进风、行人、运料、敷设电缆、管路。越界区域供电电源由-320m水平变电所馈出,经暗道通往越界区域。(2)假图纸、假资料。采用真假两套图纸,藏匿真图,向有关部门上报备案的相关图纸和与邻近煤矿的交换图纸均不填绘越界区域开采情况;凡涉及越界区域生产的,一律不记录,不填写报表和台账、不上报;越界区域采掘作业一律不编制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3)假密闭墙。2011年3月起,为逃避检查,在混合立井清理斜巷下口设置密闭墙,检查时将越界区域临时密闭,检查后打开生产。2014年5月混合立井暗道形成后,将此处永久密闭,密闭墙标记的密闭日期为2014年5月26日。(4)假视频监控。在井口附近房间内专门安装摄像头和井口静态照片,上传淮南市煤炭管理局(安监局)视频监控中心,制造矿井停产及绞车天轮静止的假象。2014年5月底前,在混合立井清理斜巷下口设置假密闭墙,模仿谢家集区煤炭管理局专用密闭墙密闭日期标志,并安装摄像头,上传淮南市煤炭管理局(安监局)视频监控中心,制造密闭墙完好的假象。(5)假人员定位。作业人员入井不登记、不佩戴人员定位识别卡,带班矿领导、瓦斯检查员、淮南市谢家集区煤炭管理局(安监局)驻矿安全监督员等人员的定位识别卡由10合法区域内安全员一人携带,在合法区域内“跑卡”,制造假象。(6)遮挡绞车天轮。用彩钢瓦对井架和绞车天轮进行遮挡,使检查人员无法看到天轮转动、矿井生产的真相。(7)及时转运非法生产的煤炭。用铲车将非法生产的煤炭及时转运至工业广场外的配煤场,掩盖生产出煤的真相。(8)设置暗哨。在矿大门外公路上设置暗哨,对来往人员和车辆进行监视,发现疑似检查人员和车辆立即用对讲机报告,通知停产。(八)事故区域基本情况事故区域位于越界区域的F13-7~F13-6两条断层之间,走向长0~200m,上至-423m、下至-533m,最深至-550m。1.瓦斯地质。F1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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