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区别根据《住建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新版规范条文变化较大,对当前很多“偷面积“的行为有了明确规定。现将变动后的主文介绍如下(加粗部分为新增内容):1.新规范术语增加•2.0.1建筑面积construction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2.0.3结构层高structurestory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0.5建筑空间space•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2.0.6结构净高structurenetheight•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0.7围护设施enclosure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2.0.13结构层structurelayer•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0.23主体结构majorstructure•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一、3.0.4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二、3.0.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解读:老规范中只对“永久性顶盖”进行上述规定。坡道包括自行车坡道、车库坡道等,顶盖包含钢筋混凝土结构、采光板、玻璃顶等。•(图片解释下页)•图2地下室出入口1——计算1/2投影面积部位;2——主体建筑;3——出入口顶盖;4——封闭出入口侧墙;5——出入口坡道•三、3.0.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解读:原规范中“不利用”的架空层可不计容。《技术规定》中架空层≤3.6m时,且只作为绿化、公用活动时,不计建筑面积(容积率)。•(图片解释下页)图3建筑物吊脚架空层1——柱;2——墙;3——吊脚架空层;4——计算建筑面积部位•3.0.18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解读本规范的2005版条文中仅对围护结构向外倾斜的情况进行了规定,本次修订后条文对于向内、向外倾斜均适用。在划分高度上,本条使用的是“结构净高”,与其他正常平楼层按层高划分不同,但与斜屋面的划分原则相一致。由于目前很多建筑设计追求新、奇、特,造型越来越复杂,很多时候根本无法明确区分什么是围护结构、什么是屋顶,因此对于斜围护结构与斜屋顶采用相同的计算规则,即只要外壳倾斜,就按结构净高划段,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斜围护结构见图8。图8斜围护结构1——计算1/2建筑面积部位;2——不计算建筑面积部位•四、3.0.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解读:原规范中用词是“回廊”,新规范用的是“走廊”。•五、3.0.13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解读:本条与《住宅设计规范》统一,利用假凸窗赠送面积被进一步限制。•六、3.0.14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解读:原规范中有维护结构的、高度大于2.2m的计全面积,小于2.2m的才计1/2面积;有顶盖无维护结构的计入1/2面积(参见老规范3.0.11)•(图片解释下页)图6檐廊1——檐廊;2——室内;3——不计算建筑面积部位;4——计算1/2建筑面积部位•七、3.0.19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解读:地下室采光井、通风井,以往均不计建筑面积。规划阶段地下室面积应适当考虑此部分面积的比例。•(图片解释下页)图9地下室采光井1——采光井;2——室内;3——地下室•3.0.24建筑物的外墙外保温层,应按其保温材料的水平截面积计算,并计入自然层建筑面积。图10建筑外墙外保温1——墙体;2——粘结胶浆;3——保温材料;4——标准网;5——加强网;6——抹面胶浆;7——计算建筑面积部位•九、3.0.26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解读:老规范不计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