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因及如何加强自我防范今天我受学校领导的委托和我们局领导的委派,和大家探讨如何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希望对同学们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今天,我讲的主题是《了解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加强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有统计表明,近几年来,我国未成年人(14-18)犯罪占全部刑事作案人员的10%以上,而青少年(14-25)犯罪则占全部刑事作案人员的50%-70%左右,可见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形势相当严峻。就我市而言,情况也同样不容乐观:近两年,我市公安机关办理的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人员占全部刑事作案人员总数的比例始终在50%以上,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在校生犯罪低龄化、智能化、暴力化程度不断加剧,特别是青少年中的严重刑事犯罪、团伙犯罪和毒品犯罪明显增多。造成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公安机关经过统计分析,发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一、客观原因(一)社会不良因素影响。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阶段,由于生理尚未完全成熟,思维能力有一定的局限性,容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而误入歧途。主要社会不良因素有:1、金钱物质的不良诱惑。有些青少年就是抵制不住金钱、物质的诱惑,进行盗窃、抢劫、敲诈,从而走上犯罪道路。这样的案例我们办案中经常遇到。如去年我们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蔡某某、谢某某、冯某某、朱某某、朱某某等6人,他们中最大的只有17岁,最小的仅有13岁,因抵制不住对金钱的诱惑,在去年5月至6月短短1个多月时间内,采用翻院墙、掰窗栏钻窗入室手段,先后在本区浦南、北环、朝阳、红梅、丽华等新村连续作案30余起,窃得金器、钻戒、手机、现金等物总价值近20余万元。现他们有的正在服刑,有的已被治安处罚。2、庸俗文化的侵蚀。当前社会上一些不健康的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图书、报刊、音像影视作品严重泛滥,桑拿、舞厅、卡拉包厢、洗头屋等参杂色情服务的场所遍布大街小巷、到处可见。对青少年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近几年,青少年因社会庸俗文化侵蚀而进行违法犯罪的明显呈上升趋势。如中学生刘某在暑假在家观看了黄色录像,将来讨论功课的女同学强奸。3、网络的不良影响。网络就象一把双刃剑,它一方面增强了青少年与外界沟通和交流,有利于综合素质的提高,促进了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网络中带有色情或宣扬暴力等不健康内容的影片及文章对青少年影响很大,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青少年性犯罪和暴力犯罪加剧的诱因。如朱某某(16岁)、范某某(17岁)、汤某某(16岁)和刘某某(15岁)四人,因没钱上网,于是商量如何才能弄到钱,后来他们想到了网上看到的抢钱来钱比较快,于是就决定一起去抢钱。去年3月12日晚19时左右,他们四人来到本市红梅公园门口等待机会,这时正好一个叫陆某某的15岁小男孩骑车经过,他们四人就把陆某某拦下,采用语言威胁、暴力殴打、强行搜身及持刀威胁等手段,抢走被害人黄某某的现金人民币五元、捷安特自行车一辆后逃离现场。后该四名犯罪嫌疑人携赃车销赃途中被接到报警的民警当场抓获。现该四人已被法院判刑。(二)家庭教育不严,方法不当。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环境。在家庭环境中出现的不良因素对青少年影响极其深刻。大量事实表明,不良的家庭环境和不称职的父母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如有的家长对子女过份溺爱,一味满足孩子的要求,使孩子养成骄横、任性、性情粗暴、贪图享乐、唯我至上的不良习性;有的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无所适从,只重视智力提高,忽视品行教育,使孩子易被社会上不良因素侵蚀;有的家长自身素质差,有的甚至沾有社会不良恶习,对子女教育放任自流;还有的父母离异或家庭不和睦,使子女缺乏家庭管教和亲情交流,从而使他们存在性格中的缺陷和心理上的障碍。如去年,我区92名未成年犯罪人员中,父母离异或家庭不和的占46名,父母因忙于生计等原因对孩子放任不管的有17名,分别占总数的50%和18.5%。二、主观原因1、生理心理不够成熟,辨别是非、抵御社会不良因素侵蚀能力差。青少年随着年龄的增大,对一些事务有了自己的独立想法,但由于自控能力差,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极易受不良因素的影响和坏人的引诱。如我市某中学学生王某,高考后结识了几个社会上的朋友,整天在游戏室打游戏机,每次都由朋友为其付钱。后朋友叫他一起去盗窃,他不得不参加。此案被我们公安机关破获后,王某收到了某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但也只能未进大学门,先进监狱门。2、思想单纯,思维方式简单,行为具有一定的盲动性。青少年由于涉世不深,遇事头脑欠冷静,对外界充满好奇和模仿力,甚至把冒险当勇敢,把轻率当果断,把鲁莽当英雄,把江湖义气当友谊等等,从而触犯法律。如某中学生梁某沉溺于暴力录像,并进行模仿,他自称老大,经常带领小弟出入饭店酒吧,狂吃海喝。当饭店向他要钱时,梁仿照录像的情节,招呼小弟们将饭店老板打成重伤,梁因此而受到了法律的严惩。3、贪图享乐、追求享受。有些青少年从小娇生惯养,好逸恶劳,要吃好的,穿名牌,进出高档娱乐场所,当身上无钱时,容易铤而走险。如一个发生在前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成绩一直很好,他在暑假里,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某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日,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以上我主要向同学们介绍了一下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下面,我再向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一)青少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实践证明青少年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青少年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如在一起未成年人入室抢劫案中,涉案人员有三人,其中年龄最小的王某年仅14周岁,去年的一天晚上,楼某与李某到某歌舞厅找到王某,并邀王某去玩,王某就跟随前往来到一住宅区,楼某带头敲开被害人陈某家的门,后进屋要陈某拿钱,陈不从,李某便上前抢陈某脖子上的金项链,王某见状退出房外,最后楼某被判8年徒刑,李某被判5年徒刑。王某因年少,不辩是非,又没有实施具体行为,为体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政策,最后对他不作处理。此案中如果王某也积极主动动手帮助实施抢劫,那么王某也将被判刑坐牢。(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青少年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青少年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案犯舒某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因从小养成了娇生惯养的不良习惯,一直不好好读书以至成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把他转到其他中学读书后,他认为自己不是读书的材料,还是自暴自弃,成天泡在游戏机房玩游戏,并结识了也是不读书的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青少年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青少年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四)加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1、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对于这一点,在一件案例中的作法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某天中学生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罪犯王某看见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王某心想:这个女孩家可能大人没在家的,我就跟着她待她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娟娟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立即打110报警。警察赶到将王某抓获。后来经审查,王某交代他已经用同样的方法抢成功的好几次,没想到这次失手。娟娟的聪明做法不仅保护了自己,也是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2、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报告,由老师或家长出面制止,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据调查,一些学生在受到非法侵害如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这种做法是千万要不得的。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的。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这也是我们在平时的办案当中常常遇到的情况。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李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犯罪的同样构成犯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犯罪,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抢劫,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以上我给同学们介绍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成因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假期生活就要开始了,同学们在家尤其要注意安全,注意用电、用火安全,出去旅游一定要有大人陪同。对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发现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希望同学们在休息好的同时,能够学习好、生活好,远离违法、远离犯罪,不受非法侵害。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