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正该如何做是好》课程笔记The.Moral.Side.of.Murder.&.The.Case.of.Cannibalism1、同一概念下的两种假设的差异迈克尔桑德尔首先通过经典的电车难题以及一个医院假设,来引出两种主要的道德理论----功利主义的道德理论以及绝对主义的道德理论。电车难题就是假设在电车刹车失灵的时候,按照电车正常路线走会撞死五个人,而司机可以选择进入另一条岔道,这样就只会撞死一个人,这个问题在各个人群中得出的答案都差不多,就是会有相当一部分人选择进入岔道杀死一个人来救五个人。不过由于这个岔道上的人从某种意义上说并不是这起事故的最初参与者,他的死亡是司机有意的选择造成的,这就导致会有相当一部分人选择保持原来的道路,避免主动的罪恶。从这里可以看出,选择杀死一个人是在选择一个好的客观结果,而选择保持既定路线的是在选择避免主观错误。把这个电车难题延伸开来,就是假设当这起事故将发生时,一个旁观者(或者是司机本人,只要他能通过某种装置做到的话。)身边有一个胖子,他可以选择把这个胖子推到轨道上阻止电车,从而救下五个人。显而易见,几乎没有人会选择主动杀死胖子,即便是可以救五个人。而医院假设和电车难题类似,只不过医院假设的第一种情况是在一个重症病人和五个中度病人中选择,也就是选择救一个还是救五个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中,因为自己主动选择而造成的一人死亡过程中,其主动性更小,而且有更合理的解释----因为有救活五个人的成就。所以,这个问题的选择就更没异议。仔细思考一下,会发现两种假设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感觉自己亲自动手杀人,或者说杀人时的自己的动手性有多高。因为对杀人的厌恶----确切的说是对被别人知道自己有杀人的意图的情境的厌恶----是大多数人的本能,这是进化心理学内容,也是人类以群体方式繁衍至今的一个基础优势----因为本能地厌2恶杀人不仅使得群体中减少了自相残杀,而且这种共有的心理特征还增强了群体内的信任程度。因此个人拒绝亲自动手杀人是可以理解的,不管这个结果多么有利。反之,司机转方向盘选择一个路径就要感觉好得多,而局外人用扳道岔的方式使得一人换五人,尽管结果一样,却会导致自己从没有杀人到故意杀人,这就要难一些,推胖子到轨道上就更难了,因为杀人的动作更明显,甚至不用推理系统,用可以从低级神经系统就可以感受到自己在杀人。而人类还没有进化到皮层下意识中有子弹杀人、按钮杀人、扳道岔杀人的感觉反应,因此司机转方向盘就只会在理性层面知道自己在杀人,脑内的刺激就没那么难受。在道德上讨论直接杀人或者间接杀人只是人际关系中平感觉得到的理论,再精彩也是哲学范畴。但在一个大脑扫描实验中,实验者也被要求做这个经典的电车难题,会发现在被实验者在决定扳道岔时,前额叶做出优势选择,也就是理性选择占优。但在决定是否推胖子时,会有一个特别的神经网络被激活,这些区域负责解释其他人的想法和感受。就会模拟里胖子的感受,最后得出不妥的结论。----这个就是人类共情作用的生理基础。这就是说,我们在进化过程中早就有了道德感,那些大脑的自动反应就存在我们社会化生活的道德准则。也许这只是在我们眼中的道德感,因为这些感觉是在我们大脑里长时间存在的,所以我们总结出了我们大脑认可的道德标准。这样就说明了另一个现象,当我们可以用一个按钮把胖子推下去的时候,很多人就会选择牺牲胖子,这是因为这种大脑的自动选择并不是前额叶那种计算式的工作,而是那种效率高但比较模糊的工作,当不使用肌肉力量推下胖子,我们就不太容易感受到胖子的感受,而这种道德准则生成时还是需要肌肉力量直接起作用的时期,而现代科技不是这种神经网络能权衡得了的。所以,当用刀战争时,想让人杀人要经过实战或训练来脱敏,当然当时的社会环境也会有脱敏作用。用枪杀人时,开火率就要高些了,但还是需要训练。等到高空轰炸和远程导弹的时代,开火率基本不是需要担心的问题了。2、两种道德准则3两种假设的区别被教授引导出两个道德准则,一个是功利主义的道德准则,标准在于最终的结果是否最佳,比如相对于一个人死亡,避免五个人死亡在结果上更好。另一种是绝对主义的道德,就是不管怎样,有些原则、目标、权利、职责是不可改变的,不能用结果来衡量。从前面的生理分析可以推论出,绝对主义的道德有现实基础,并不是先天具备、不言自明的。它的基础就是人的生理本能。这样,绝对主义道德的范围也就有了范围限制,凡是不牵涉生理本能的道德问题就不可以以任何名义将其绝对化,不论是以神的名义或者某种抽象概念甚至社会传统。从这一点可以看出,绝对主义道德其实也是功利主义的,因为,这种道德的基础就是人类没有绝对根据的生理反应,而这种生理反应造成的愉悦或痛苦的感觉就是道德的功利评判基础。而我们在谈论道德时应该注意到,道德应是群体的概念,涉及个人感受的,我们应归其为自由范畴。道德(或者说是伦理,虽然桑德尔常用moral,但和ethical一样,都有伦理的意思)首先就是他人评判,自我道德评判其实也是参照公认的道德意识进行的。因为人与人尽管有很多差异性,但那些只能算微观的个体人性范畴,或者说是个体心理学范畴,不属于道德范畴。道德伦理本身就是将每个人的价值系统统一起来,形成体系。比如说有人就喜欢杀人,以他个人感受愉悦与否来讨论道德伦理就没有意义了。道德伦理必然是要考虑大多数人的感受的,起码这样才可以讨论。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功利主义道德更有探讨的意义,或者说功利式的道德讨论才会推动思考的深入。3、功利主义式的论证思想是没有等级的,很难确定一个标准把某个思想观点放在另一个思想观点之上,除非那个观点本身就有逻辑错误,或者完全悖于经验(肯定没有通过验证,因为哲学问题都是没有验证的)。于是,教授的这时提出了怀疑主义,明确了哲学问题不应有确实的结论。但哲学或者其它学问本身都是在追求最终解释,那么就要考虑如何怀疑。“无论功利主义还是绝对主义我们不能断言那个是对的”-4---这种类型的怀疑主义没有意义,是消极者的借口,是懦弱者的掩饰工具。真正的怀疑主义应该是通过分析、比较,找出一个更合适、更有解释性的观点。然后,再怀疑这个结论是否正确,错误可能在哪,会有哪些问题,这样的怀疑主义才有价值。下面可以用具体的实例来表示这个过程。就是教授举的海难吃人案。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就是在一次海难中,几个人在一艘救生艇上,食物耗尽。这时就有人提议牺牲一个人,作为食物保证其他人存活。这个案子尽管有很多细节,但争论的焦点就是其他几个人通过吃一个被害人的肉而获救是否合理。从道德本质上讲,与是否进行了抓阄,被害人是否同意都关系不大。但我们仔细想一下,如果涉案的几个人是世界全部人口,那么他们这么做就没有问题,总体幸福与个人不幸相比要高,符合功利主义原则。但这几个人最终回到文明社会,而文明社会中,每个人听到吃人充饥都会感到不舒服,这种不舒服要强于听到杀人时的痛苦感,是因为除了人有共情能力,就是得知他人痛苦时自己也会有的痛苦反应,这种共情能力可以使得人在看到或听到他人不幸时产生痛感(人类心理伤痛和生理伤痛在大脑皮层上的反应非常类似)。人还有一项本能驱动着人对吃掉同类有厌恶情绪,这种厌恶情绪一定程度是人类社会成长的进化优势。从理性层面讲,这种被他人吃掉的痛苦不仅仅是死亡那么简单,还有对失去身体存在的畏惧,以及在被吃者在群体中地位低下的情感受挫。而且,出于对身边的人是否也有吃人者的恐惧,也需要惩罚这种行为来获得安全感。正因如此,到今天我们听说此事还在不舒服。由此看出,尽管社会上其它人的每个人的痛苦很小(我们这些未来的人感受到的不幸对当事人来说道德方面的影响力更小,但不是没有,人总是在意一点身后名声的),但整个社会所受到的的痛苦总和就太大了,所以为了平衡整个社会的幸福,那几个人必然要被判刑。如果这几个人一直没有回到文明社会,我们也一直不知道这起事故,其实就没有产生大范围的伤痛,他们的幸福总和就会大于不幸的总和,但存活下来的几个人会有一定的伦理上的不安,会减弱总体幸福感。但如果这几个人是世界的全部人口,那么这种不安就没有了压力基础,他们总体的幸福感会更高。因为,每个人的心里面都有一5个文明社会的规则在压抑他们。同样,在电车难题中,亲手杀死一个人救了5个人会让动手的人承受非常大的不安,甚于救了5个人。最主要的是而社会大多数人都有这样的共情感觉,同时还有自身安全的理性担心----是否哪天会有这样的集体功利需求导致自己死亡。那么因此事而在精神上感到不安的人就会有很多,这些因得知杀了一个人而产生的不安总和加起来对于社会的作用甚至超过了救了五个人愉悦。不过这种不安的感觉程度是受很多因素影响的,在不同社会,比如集体主义观念更强的社会,可能不安的程度会较低。回到前面讨论的哲学中怀疑主义的问题,其实我倾向于边沁的功利主义道德的原因,是因为功利主义比较明确,给人以能够衡量的感觉。因为人的思维是靠理性的前额叶检验的,所以最终那些明晰、理性、感觉能计算的理论,只要不出太大的逻辑纰漏,大多数时候会俘获思考者的心。功利主义的道德准则更好测量,也更好讨论,也能深入,而绝对主义似乎把继续讨论的路给封死了。也就是说,不一定功利主义就是对的,只是他能给我一个让我满意的解释。----这是我的怀疑的习惯,就是上升一个层级去怀疑。不过似乎所有问题都会归结到生理心理学上,这似乎是我跳不开的圈子。其实所有的思维、灵魂、人性、道德、善、美等等,都只不是神经元的连接而已-----我目前只能这么对自己解释。第二节Putting.a.Price.Tag.on.Life.&.How.to.Measure.Pleasure1、功利主义学说的辩驳边沁创立的功利主义的学说,尽管使用起来比较方便,但这种功利应该如何衡量整个群体所有人的快乐和痛苦,才能计算出效用来决定是否公正,这是功利主义学说的问题。6功利主义的道德标准很容易引起绝对道德主义者的反对,课程中给出了一系列的例证来反驳。比如汽车公司用经济效益计算来决定是否增加汽车安全,烟草公司通过经济效益计算来游说是否应当禁烟等等。这里就有一个问题:是不是所有的痛苦和快乐都可以用金钱来衡量。汽车公司和烟草公司就是把效益建立在金钱上,根据上节课的论述,社会总体效用还应包括每个人的价值判断,以及对事件判断上的不安或愉悦。尽管他人的事件对于旁人只有感情上的作用,但由于现代信息范围的扩大,影响的人会更多,而且影响的时间也会更长。比如汽车公司和烟草公司的自私举动会让社会绝大多数人感到不安,这种不安基本来自人类本能中对损人自肥行为的排斥,还有对社会秩序因此松动的担心。这种对周围环境安全的担心,公认价值观(指人的社会性本能产生的价值观,可称其为绝对道德,外界强权强加的价值观不在此列)与现实世界不相符产生的不适感,人际间信任程度的下降等等,这些似乎都不容易用金钱来补偿。从这点上说,不是功利主义道德原理有问题,而是汽车公司及烟草公司的计算方法有问题。但经济学在计算公司效益时确是有用的工具,如果不使用金钱作为衡量工具,这种成本收益的比对方式还是有助于思考的。比如罗马人看角斗时,一个角斗士的死亡换来了成千上万罗马人的狂欢,首先不用去比对狂欢和死亡的换算关系,单从机会成本上看,罗马人的狂欢的成本过于高昂,因为他们在看角斗时完全可以看个热闹的喜剧或者其他什么娱乐,也能获得类似程度的喜悦,而这种娱乐根本就没有生命的损失。另外,由于时代的不同,绝对道德的本质虽然一致,但其计算的单位却不相同。罗马时代的人对于单纯的行为杀人也许和我们这个时代的人有差不多的心理反应,但当杀死一个异族奴隶的时候,他们心里的观念、情感会提供给他们一些不错的借口,平复心理伤痛,可以使他们不那么难受,甚至根本不难受。因此,对于使用功利主义是否会忽视少数人甚至个人利益也可以用机会成本概念来理解,如果某项法令可以不影响多数人的利益,或者影响得很小,而增加了少数人的收益,这显然符合功利主义原则。当某项法令增加了多数人的收益,7却减少了少数人的收益,那么,就需要考虑多数人收益的机会成本是不是最低,也就是这种收益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实现,如果没有,那么事情就变成了是否要为少数人的利益来牺牲多数人的利益,这个显然行不通。2、功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