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检规附件B、C、D宣贯讲义电梯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处2012年5月·成都1.实施液压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安装(包括移装)监督检验时,应当采用附件B的格式来出具监督检验报告。但是,实施液压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时,其检验报告应当根据新版检规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确定检验报告。一、附件B监督检验报告格式附件B《监督检验报告》填写要求2.填写封面各栏目时,应当注意:(1)“报告编号”栏:按照检验机构制定的报告编号规则填写。(2)“使用单位”栏:填写液压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或者杂物电梯使用单位的全称。如果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工作完成时仍未确定使用单位,填写当前履行电梯使用管理职责单位(如电梯所在建筑物建设单位)的全称,或者按照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规定填写。附件B《监督检验报告》填写要求(3)“设备代码”栏:形成报告时如果已有设备使用登记编号,填写该使用登记编号(见第3(1)条);如果没有使用登记编号,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04]31号)中的“代码”栏填写。附件B《监督检验报告》填写要求(4)“设备名称”栏:液压电梯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04]31号)中的“品种”栏填写液压客梯或液压货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则填写室内自动扶梯、室内自动人行道、室外自动扶梯、室外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则填写曳引式杂物电梯、强制式杂物电梯或液压式杂物电梯(推荐)。(5)“设备类型”栏: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04]31号)中的“类别”栏填写。(6)“设备型式”栏: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填写普通型或公共交通型;液压电梯和杂物电梯则填写“—”(推荐)。附件B《监督检验报告》填写要求《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04]31号)代码种类类别品种3200载货电梯3210曳引式货梯3220强制式货梯3230无机房货梯3300液压电梯3310液压客梯3320防爆液压客梯3330液压货梯3340防爆液压货梯3400杂物电梯3500自动扶梯3600自动人行道(7)“施工类别”栏:填写“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移装的,填写“安装”,在“备注”栏注明该电梯系移装。(8)“施工单位”栏:填写从事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单位的全称。(9)“检验机构”栏:填写实施电梯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全称。(10)“检验日期”栏:填写做出“合格”检验结论的日期。附件B《监督检验报告》填写要求3.结论页各栏目,除与封面栏目相同的按照上述第2条执行外,还应当注意:“使用登记编号”栏: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应规定填写。形成报告时如果尚无使用登记编号的,按照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规定填写;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没有规定的,填写“无”。“维护保养单位”栏:填写与使用单位签定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的单位全称。如果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工作完成时仍未确定使用单位,填写第2(2)条所述当前履行电梯使用管理职责的单位所确定的履行维护保养职责的单位全称。附件B《监督检验报告》填写要求“规格型号”、“设备技术参数”栏:填写产品合格证标明的型号和相关参数。“产品编号”栏:填写产品合格证或产品铭牌上标明的出厂编号。“制造日期”栏:填写产品合格证或产品铭牌上标明的日期。附件B《监督检验报告》填写要求“主要检验仪器设备”栏:填写检验过程中检验人员所使用的主要检验仪器设备的名称。“检验结论”栏:按照新版检规第二十三条规定填写。“备注”栏:填写上述第2(7)条所述内容,以及检验机构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对于改造和重大维修监督检验,须在此栏说明按照监督检验性质和定期检验性质进行检验的项目编号。“检验日期”栏:同上述第2(10)条。附件B《监督检验报告》填写要求“下次检验日期”栏:填写“检验日期”栏所述日期的下一年度日期。“检验人员”栏:由实施检验的人员签名。注意:这些人员必须符合新版检规第十三条关于检验人员资格的要求。“编制”、“审核”、“批准”栏:分别由进行报告编制、审核和批准的人员签名。注意:审核人员应当具有电梯检验师资格,批准人员应当为检验机构负责人或者经该负责人授权的技术负责人。附件B《监督检验报告》填写要求4.设备特性技术参数的填写:液压电梯、杂物电梯“控制方式”栏:对照GB/T7024-2008《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中关于控制方式的定义,填写“按钮控制”、“信号控制”、“集选控制”等。液压电梯“顶升型式”栏:填写直接顶升或间接顶升。自动人行道“使用区长度”栏:填写设备踏面的总长度,包括上下端站盖板的长度;对于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则填写乘客从踏入设备到走出设备整个路径的折线长度。附件B《监督检验报告》填写要求5.单项结果和结论栏的填写,应当符合新版检规第十九条的规定。其中关于“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的填写要求,见本讲义第二部分。实际出具的检验报告中,“注B-1”、“注B-2”不应印制。附件B《监督检验报告》填写要求提醒:杂物电梯按照附件B的注B-2编排检验报告时,要注意根据不同类型杂物电梯,调整相关词句。例如,附件B中有“4轿厢与对重(平衡重)”字样,当受检杂物电梯为强制式杂物电梯时,应当将其调整为“4轿厢与平衡重”。附件B《监督检验报告》填写要求自动扶梯改造监检报告样板1.填写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符合新版检规附件A第1.4项关于管理人员资格的要求。2.“检验日期”栏:填写现场检验完成日的日期。但对于按照新版检规第十七条进行整改情况确认的,填写整改确认日的日期;对于“达到《通知书》提出时限而受检单位未反馈整改报告等见证材料的”(新版检规第十八条),出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报告,“检验日期”填写《通知书》所述时限日期。附件C《定期检验报告》填写要求3.“下次检验日期”栏:对于检验结论为“合格”或“复检合格”的,填写“检验日期”的下一年度日期。对于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或“复检不合格”的,填写“待受检单位申请后确定”或不填写。其它项目参照附件B的相关要求进行填写。附件C《定期检验报告》填写要求实际出具的检验报告中,“注C-1”、“注C-2”、“注C-3”、“注C-4”不应印制。此外,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报告还须特别注意附件C的“注C-2”、“注C-3”和“注C-4”;杂物电梯报告还须特别注意附件C的“注C-2”和“注C-3”。附件C《定期检验报告》填写要求例如:⑴标有★项目的要求;⑵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报告的“注C-4”:2.2防护、6.2梳齿板夹异物保护、6.4非操纵逆转保护、6.7梯级或踏板的下陷保护、7.1检修控制装置的设置、7.2检修控制装置的操作、10.2扶手带的运行速度偏差等7个项目,对于制造日期为1998年2月1日以前的设备不作为否决项,按C项处理。附件C《定期检验报告》填写要求1.准确填写受检单位的名称。新版检规所称受检单位,是指申请检验的电梯施工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即申请检验的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单位和使用单位。因此,对于监督检验,应当填写在通知书中陈述的问题所涉及单位的全称(当问题既涉及施工单位又涉及使用单位时,须填写这两个单位的全称);对于定期检验,则填写使用单位的全称。附件D《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填写要求2.应当客观、准确地描述问题(缺陷)的性质、位置、程度和数量等,便于受检单位进行有效整改。受检单位对于检验人员提出的问题(缺陷)应逐一进行确认。特别需要注意的:凡涉及问题的单位,在处理结果处均须签字和盖章。实际出具的《通知书》中,“注D-1”可以不印制。附件D《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填写要求附件D《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填写要求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