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安全技术交底应逐级进行,交底顺序要求如下:1)施工组织设计交底顺序为:项目总工程师→项目技术人员→责任工程师。2)分部分项施工方案交底顺序为:项目技术人员→责任工程师→班组长。3)分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交底顺序为:责任工程师→班组长→作业人员。2、分包单位进场后,总包方项目经理必须向分包方项目经理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3、对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应在施工前组织,每个分项工程分工种、分区域进行,针对现场具体情况,交待主要危险点、控制措施及操作安全、技术注意事项。4、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全体作业人员参加,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书面签字,并留存记录。5、安全管理人员参与交底,审核交底内容。下列情况须补充、重新交底:1)施工季节改变。2)更新设备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3)发生安全事故后。4)发现新的重要不安全因素或作业环境发生变化。6、安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来源于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交底资料应接受项目安全总监监督。安全总监应审核安全技术交底的准确性、全面性和针对性并存档。7、在施工前由总工组织工程部、安全部、物资部、质量部、后勤、分包单位进行安保计划、方案、专项方案交底,履行签字手续。8、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项目总工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分部工程(基础、结构、装饰三个阶段)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分部交底参加人员:生产经理、施工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工长、施工队队长或专业分包队队长、班组负责人)。9、各工区负责人(工长)必须对分项工程、分工种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并履行接收签字手续。(分项工程、分工种交底对象:施工队班组长及全体施工人员)10、高危作业、特种作业、防火作业必须做到每天、人人交底。交底部位在施工现场作业区域。11、施工队、班组长,必须做到班前安全活动交底记录。(作业环境、不同的工种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安全设施情况、工人的健康思想状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