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印发《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学校各单位:现将《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传达到全体教职工,并遵照执行。二○○九年五月二十三日2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顺利完成学校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用工作,依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9]83号)和省教育厅对此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冀教人[2009]13号),结合学校专业技术队伍的实际情况,经征求中层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意见,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岗位聘用工作。首次聘用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制定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专业技术队伍长远发展需要的各类岗位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岗位聘用工作条例,以规范学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聘用和正常的岗位晋升工作,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使此项工作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一、目的意义实施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制,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对推动用人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具有重大意义。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和岗位任职条件,是专业技术人员工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涉及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通过科学地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和岗位任职条件,实现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结构的动态管理和宏观调控,逐步实现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优化和人力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学科建设和学校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二、聘用范围聘用范围为:2008年12月31日以前在册在编并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含2006年12月31日至今已批准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3三、聘用期限依据省教育厅有关精神,本次聘用的聘期为一年。四、聘用结构比例和岗位数量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各层次各级别的结构比例。经省主管部门核准的各层次各级别结构比例和本次聘用实际设置的岗位数量如下: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级十二级核定比例正高级≤10%副高级≤30%中级≤45%初级≥15%结构比例13624434355核定数516333264657297734040使用数514282549496789676160五、聘用原则在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总原则的基础上,遵循以下原则:1.主岗优先原则。教师岗位是学校的主岗位,包括:九系二部、工程技术训练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承担理论实践教学、实验室管理、学生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属于辅助岗位。根据省有关文件关于辅助岗位一般应低于主岗位等级的要求,首次聘用时,在同级别岗位上,辅助岗位的任职条件高于主岗位的任职条件,各级别岗位比例按照规定比例执行。2.按任职资格层次聘用原则。本次聘用是首次聘用,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业已取得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进入相应的聘用层次,不实行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3.历史累计贡献和任期业绩成果相结合的原则。首次在相应任职资格层次确定岗位级别时,在考虑任职时间的基础上,实行竞争择优,对于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适当放宽任职年限要求。4.统筹兼顾原则。为解决各学科专业、各岗位在专业技术人员数量、资格等级等方面的不平衡问题,本次聘用岗位全校统一使用。45.首聘低岗原则。已取得任职资格但尚未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首次聘用时原则上进入各层次最低岗位,以后可以根据条件申请晋升岗位等级。6.分级聘用原则。本次聘用时,高级层次人选由学校聘用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各系部聘用分委员会负责推荐主岗位高级层次候选人,确定中级及以下层次人选;辅助岗位联合聘用分委员会负责推荐辅助岗位高级层次候选人,确定辅助岗位中级及以下层次人选。各聘用分委员会向学校聘用工作委员会推荐高级层次候选人时,推荐比例不超过规定比例的120%。所有人员的岗位聘用经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后报省教育厅和人事厅核准备案。7.投票表决原则。学校聘用工作委员会和各聘用分委员会均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各层次人选,并将所用选票、统计结果等材料签字报人事处存档备查。8.具备高等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在辅助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认真履行现岗位工作职责,积极参加教学科研活动,可以自愿申报参加主岗位聘用,聘用条件、程序与主岗位相同,其在现岗位取得的业绩成果可以视同本学科专业的业绩成果。9.参加本次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在2005年以来发生过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追究的(但仍在岗),只聘用在各层次的最低岗。2005年以来发生过严重教学事故以及其他重大责任事故受到学校处分或处理的、因教学质量评估成绩较差两次受到学校扣减津贴处罚的,不得受聘各层次的最高岗。六、聘用组织学校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聘用工作委员会及辅助岗位联合聘用分委员会,各系部分别成立聘用分委员会。(一)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面实施聘用工作,研究制定聘用原则和实施方案,提出各层次各级别岗位的申报条件,研究解决聘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意见、投诉等。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5组组成如下:组长:郭铁良成员:陈济生季福坤郝玉龙臧乃青韩文仲高俊山张秀兰付建军耿炎陈刚李国洪郑克清赵先仲田亚平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挂靠在人事处,负责有关聘用的日常工作,传达、公开有关政策,起草实施方案,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聘用结果上报核准备案等。(二)学校聘用工作委员会学校聘用工作委员会由学校分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分委员会主任组成,负责依据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高级层次岗位聘用工作。(三)聘用分委员会各系部分委员会由5-7人组成,设主任1人,成员由系部主要领导和本单位公认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为人正直、办事公正、具有较强议事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辅助岗位联合聘用分委员会由9-11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成员由学校有关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有关单位推荐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为人正直,办事公正,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七、聘用程序1.公开政策和岗位信息。公开省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文件、省主管部门核定的学校各层次各级别的岗位数量。2.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中层干部对学校聘用实施方案的意见,经修改后由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全体审核通过并公布执行。3.个人申请。专业技术人员对照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各层次各级别的申报条件,根据个人具体情况填写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4.资格审查。人事处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学位、任职资格及取得时间、聘用时间等进行审查;学校聘用工作委员会及各聘用分委员会对业绩材料进行审查。5.确定人选。学校聘用工作委员会及各聘用分委员会按权限确定人选,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66.上报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八、申报条件受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和能力,具有较强的合作精神,身心健康;2005年以来各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以上。资历与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业绩条件(截止时间以学校规定的本次聘用申报截止时间为准):(一)正高级层次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河北省教育厅确定的参考申报条件如下,符合条件者由学校在核定的岗位数量内按规定程序申报。1.基本条件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任职5年以上,必须承担本专科或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同时,任正高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级课题负责人;(2)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励二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I、ISTP、SSCI、CSSCI、A&HCI(下称六大检索)等公认的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专业论文5篇以上或主编教育部规划教材1部以上;(4)获得省部级以上专家称号。2.优先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一般应予以优先聘用:(1)“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河北省“燕赵学者”;(3)河北省两院院士后备人选;(4)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5)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生论文的第一指导教师;(7)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7(8)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9)全国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0)任正高职以来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第一);(11)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的主持人;(12)曾以第一作者在《science》、《nature》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者。对于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成绩或在某一领域具有较高权威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可以特别申报。三级岗位申报条件:受聘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级成果奖的获奖者,省长特别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教学成果奖的主持人;2.主持完成国家级研究项目1项;3.主岗位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辅助岗位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取得明显成绩;4.主岗位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辅助岗位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省部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获奖者,或三等奖的前三名,或市厅级科技、社科成果一等奖的主持人;(2)主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3)国家、省级精品课程主持人;(4)主持完成省部级研究项目1项,或市厅级指令性研究项目2项;(5)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或本岗位六大检索层次高水平专业论文3篇,或主编教育部规划教材1部;(6)市以上劳动模范、省优秀教师获得者。(二)副高级层次五级岗位申报条件:8受聘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教学成果奖省部级一等奖以上的获得者,或二等奖的前三名获奖者,或三等奖的主持人;2.主持完成省部级研究项目1项;3.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或本岗位六大检索层次高水平专业论文3篇;4.主岗位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辅助岗位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2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取得明显成绩;5.主岗位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辅助岗位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8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教学成果奖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获得者;(2)主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3)国家、省级精品课程主持人;(4)主持完成市厅级指令性研究项目2项;(5)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或本岗位六大检索层次高水平专业论文1篇,或主编教育部规划教材1部;(6)市以上劳动模范、省优秀教师获得者;(7)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活动,获得省一等以上奖励;(8)获得学校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并且年终考核优秀2次以上。六级岗位申报条件:受聘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教学成果奖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获得者,市厅级科技、社科成果奖一等奖的主持人;2.主持完成市厅级指令性研究项目2项;3.虽未受聘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但已取得任职资格、具有博士学位并符合本款第1、2项条件之一的;94.主岗位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辅助岗位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8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取得明显成绩;5.主岗位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辅助岗位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市厅级科技、社科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2)主持获得国家专利1项;(3)国家、省级精品课程主持人;(4)主持完成市厅级指令性研究项目1项;(5)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或本岗位核心期刊以上层次高水平专业论文3篇,或主编教育部规划教材1部;(6)市以上劳动模范、省优秀教师获得者;(7)指导学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活动,获得省一等以上奖励;(8)获得学校优秀教师、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