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维修工程(合同编号:)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年月第1页共24页变电站维修合同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变电站土建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最终规模:主变容量:终期2×63MVA,本期2×63MVA。各电压等级出线规模:220kV出线终期出线2回,本期2回;110kV出线终期出线2回,本期2回;10kV出线终期出线24回,本期12回。无功补偿:装设并联补偿电容器组,终期容量按2×(2×5+7)Mvar考虑,本期装设2×(2×5+7)Mvar。土建:户内GIS站,综合楼建筑面积1962.6m2,体积16228.8m3。2.承包范围2.1甲方提供的施工设计图中全部土建项目:综合楼、屋外配电装置建筑(主变压器系统、220kV构架及基础、110kV构架及基础、站用变压器系统)、供水系统、站区给排水系统、消防、场平、站区道路及广场、污水处理池、水井(如有)、管道、排水沟、地基处理、站外道路、挡土墙及护坡、锚杆、各类主被动防护网、围墙及大门、站外通信线改迁。2.2乙方负责完成上述工程任务所需的水电接入、临时设施搭设(含材料及场地)、各类安全防护设施的修建、作业面各施工单位的配合等相关工作及产生的对应费用。2.3包括但不限于以上项目的施工内容:本工程所有施工图及规程规范和现场实际情况需要实施的项目。3.承包方式及合同承包价格3.1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双包方式(即包工部份包料)。除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2:甲供材料一览表)外均为乙方提供。3.2承包价格:3.2.1承包价格:根据施工设计图建筑工程部分完成的并经甲方计算核定的理论净量(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2006版)》)(注:对甲方签证核定的工程第2页共24页量超过甲方与建设单位的结算工程量时,超过部分视为已包含在含税固定综合单价中,不另行办理结算),结算单价按《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合同价格表》中的含税固定综合单价执行,按上述原则计算的结算价格作为乙方的最终承包价格,结算时含税综合单价不因任何情况进行调整。3.2.2承包总价:承包总价暂定为¥元,大写(人民币)整(附件1: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合同价格表)。经双方确认的《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合同价格表》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价,只作为暂定承包价,待工程完工后按本合同3.2.1方式计算确定最终承包价。3.3乙方承包价格包括完成本合同“2.承包范围”中的所有工程量清单中每个报价项目的工作内容在《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2006年版》中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及所有施工任务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临时设施、临时场地租用、施工所需的供水供电、民爆费、冬雨季及夜间施工增加费、进出场费、施工所需临时设备、办公费、乙方现场管理费、工程保险费(工程保险统一由甲方代买,费用由乙方承担)、税金、风险费和本合同约定的履行分包人义务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等。3.4出现窝工、工期顺延等其承包价格均不作调整。3.5清单中未计列的新增项目:未计列项目的界定: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2006年版)》的相关规定。清单中未计列的新增项目优先参考合同内相同或类似的单价子目,若原合同内无相似子目,以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第一册建筑工程2006年版》进行组价后的70%进行结算。(备注:甲供材不参与计算。)3.6合同中单价如出现严重不平衡情形时,甲方有权根据下列原则进行调整。3.7合同最小项工程量变化在+10%以内(含+10%)的工程量结算单价按合同单价结算,超出合同工程量+10%以上的增量工程量结算单价按合同单价的90%执行。3.8在乙方的承包价款中包含约50万元(包干使用)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必须按甲方、业主、监理要求保障安全文明措施的资金投入,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实施后从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实际所发生的费用。4.工期4.1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完工时间2013年6月30日。(具体按项目统一工期安排)。4.2乙方原因未能按上述工期完成本合同施工任务,甲方可从应支付或将要支付乙方的款项第3页共24页中扣回该项赔偿费,此项支付或扣除不应解除乙方对完成该项工程的义务和合同规定的乙方的其他义务和责任。4.3乙方应坚持以“工程进度服从质量”为原则,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进度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施工进度,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按时完成工程阶段性里程碑进度计划和验收工作。如乙方的措施不能满足业主或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措施来保证工程进度的实现,包括增加人员和设备,乙方不得拒绝,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承担相关责任。4.4乙方已充分考虑该工程实际情况,不因实际工期与合同不一致而要求增加费用和(或)延长工期。5.图纸供应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施工设计图纸(本合同2.1条承包范围内内容)壹套,图纸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6.材料、工机具的供应与管理、设备的管理6.1本工程施工所需所有机械设备、工器具及工程周转性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保证满足工程施工需要。6.2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除甲供设备材料以外),所采购的产品必须符合规范、设计、业主要求,并按甲方及监理的要求提供齐备的相关资料。乙供材料在采购订货前,乙方应将厂家资料及材料样品报甲方项目部审批后方可采购;乙供材料进场后报甲方项目部和业主批准后投入使用,如未按所提供样品采购,经甲方和业主验收不合格,乙方无偿更换材料及返工。6.3本工程所需的由甲方(含业主)提供的设备(如果有),由乙方按甲方(含业主)的要求和制度进行保管并负责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受损,其损失由乙方承担。6.4本工程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由乙方按甲方(含业主)的要求和制度进行管理、保管、维护,并负责其安全。乙方自行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供机械设备的损失。7.施工要求乙方接受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并严格按ISO9001标准和甲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施工与管理,严格遵照甲方(含业主)规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按其要求进行施工管理。第4页共24页7.1技术管理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施工和管理。7.1.1乙方应按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含技术方案),报甲方审查批准后实施;7.1.2凡在工程中使用的检测仪器,均应经计量检定认证合格后使用。7.2质量管理7.2.1本工程的质量标准是:土建单元工程优良率≥90%,安装单元工程优良率≥96%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乙方必须本着“质量第一”的宗旨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以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有关质量标准。7.2.2甲方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将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与监督。如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合格工程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采取措施提高质量等级或下令返工、停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7.2.3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全面负责。7.2.4乙方应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工程质量管理手册,确保工程的质量。7.2.5乙方应尊重甲方对质量问题的意见,如有异议,与甲方协调解决。7.2.6基础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含业主、监理)逐项检查,未经查收擅自覆盖,一切质量后果由乙方自负;且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必须有甲方签字。7.2.7乙方应定期向甲方通报质量情况。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并提出处理方案或意见,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如因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乙方不得以处理事故为由,向甲方提出推迟工期和增加费用。7.2.8乙方应做好质量管理资料,设计修改、原材料的材质证明等资料的编制、审批及其管理工作;应做好工序质量的控制,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应执行自检、互检、专检三级检查制度,检查的记录应真实。7.2.9有关单位组织的对本工程进行的中间检查验收和竣工检查验收,乙方应为中间检查和竣工检查验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检测手段。7.2.10分部工程中间检查验收:乙方应提前5天书面报告甲方,并须提交专检报告及施工质量的“三检”记录;每一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应经过中间检查验收确认质量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分部工程施工。第5页共24页7.3安全管理7.3.1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实施,乙方应认真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7.3.2乙方除应遵守国家规定和行业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外,还应无条件接受甲方和业主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要求。若在施工期间被发现有违反有关安全规定,每发现一次,对乙方处以1万元整的罚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7.3.3安全生产目标:杜绝一切人身伤亡事故,杜绝设备事故,杜绝火灾事故,杜绝交通事故,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不发生因工程建设而造成的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或电网解裂事故。7.3.4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杨雷生)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施工安全全面负责。7.3.5乙方应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对重要特殊施工环节,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7.3.6乙方必须杜绝违章操作,加大反习惯性违章工作的力度。7.3.7乙方应加强交通车辆和大型机具的安全管理。7.3.8乙方应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围栏,并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和防护设施。7.3.9乙方应为进场人员配备安全帽,所有现场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7.3.10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7.3.11乙方应遵守业主和甲方制定的相关安全规定制度,并自觉按受业主、监理、甲方的监督检查和处理的意见。7.3.12在本合同实施期间,乙方应为其执行本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并负责处理全部善后事宜。7.3.13乙方应满足甲方对安全方面的其它要求(详见另签订的《安全文明生产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7.4文明施工7.4.1甲方应按公司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对乙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能。7.4.2甲方有关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对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7.4.3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二滩水电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7.4.4乙方必须明确文明施工的负责人,保证正常开展工作。第6页共24页7.4.5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负责。7.4.6乙方应建立和健全文明施工的保障体系,应制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7.4.7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经甲方批准后付诸实施;工程不具备文明施工条件的,不准开工。7.4.8若乙方违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的有关规定,每发现一次,对乙方处以1万元整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7.4.9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居民的正常生活,制定专门措施保证居民的安全。7.4.10乙方应遵纪守法,尊重当地风土人情,处理好与当地群众关系,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如因乙方作业人员违法、违规、违章、打架斗殴等事件所造成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7.4.11乙方应遵守甲方及建设单位制定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自觉按受他们的监督检查和处理意见。7.4.12乙方应满足甲方对文明施工方面的其它要求(详见另签订的《安全文明生产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7.5环境保护7.5.1乙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扬尘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7.5.2工程施工期间,必须制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环保措施以保护施工区内环境,并不得猎杀野生动物、滥采野生植物,施工人员不得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7.5.3乙方应做好施工弃土的处理措施,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设计要求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土,防止任意堆放弃土,以免危及人员和设施的安全。7.5.4乙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并做好排水措施,以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7.5.5乙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