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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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5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领导组《关于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已经山西省人民政府2009年8月19日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领导组《关于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已经山西省人民政府2009年8月19日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关于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山西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领导组2009年9月)在山西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中央赋予山西的一项重大任务。2007年4月试点启动以来,我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的意见》(国函〔2006〕52号)精神,全面落实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和国家协调小组的指导意见,全力以赴、扎实有序地推进试点工作。通过两年多的探索和实践,煤炭行业管理得到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煤炭产业集中度快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状况显著改善,转产转型全面启动,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山西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为在全国推广积累了经验。现将两年多来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如下:一、试点工作进展与成效两年多来,我省以政策创新为突破口,建章立制、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各项试点任务的落实,在理顺煤炭工业管理体制、完善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构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和转型转产发展援助机制等各主要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突破。(一)理顺管理体制,煤炭行业管理得到加强。为理顺和加强煤炭行业管理,经中编办批复,省煤炭工业局由试点前的委属机构调整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成为承担全省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对全省煤矿生产、建设、经营、安全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2009年2月,国务院批复了《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我省组建了省煤炭工业厅,成为政府组成部门,将煤炭工业局原有职能和省经委等部门涉及煤炭工业的职责整合划入煤炭工业厅,形成以省煤炭厅为主,安全、资源、环保等管理部门各司其职、分工明确、衔接有效、相互配合的煤炭行业宏观管理新格局。按照新的行业管理体制,全省11个市和重点产煤县均相应调整了煤炭行业管理机构和职能,建立起了职能集中、体制顺畅、职责明确、管理强化的煤炭管理新体制。(二)完善长效机制,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加大安全技术资金投入。根据国家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我省按照吨煤不低于15元的标准,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2008年省属五大集团共提取安全费用137.5亿元,吨煤平均提取安全费用44.5元,并税前列支,为煤炭安全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全省投入近15亿元,建成了煤炭产量监控、井下人员管理和煤矿瓦斯监测监控“三大系统”。各地政府及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如长治市2008年投入29.62亿元用于煤矿技术装备改造,同煤集团3年内投入26.71亿元,用于矿井通风系统改造。加强职工安全培训。试点以来,全省累计对4609名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9万余名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培训,对2.4万余名煤炭企业职工进行了职业技能鉴定岗前培训学习,1.8万余名职工获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各市也不断加强职工培训,大同市每年培训近7万人次,特种人员全部实现持证上岗;忻州市举办各类安全培训班50多期,培训人员5千余人,县级安全培训达到1万余人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八项安全生产制度,提出了《山西省完善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施意见》,把煤矿安全生产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将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指标纳入各级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实行了定量控制和考核。建立了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加大了执法力度。通过实施一系列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措施,我省初步建立起了监察、监管和管理相分离,煤矿安全保障制度化的煤炭安全管理新体制,有效地提高了煤矿安全保障程度,煤矿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明显减少、煤炭百万吨死亡率大幅下降。2008年,全省煤矿共发生事故117起,同比减少9起,减少7.14%;死亡275人,同比减少141人,减少33.89%;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为0.42,比上年下降37%,比全国同期低0.712。2009年上半年,全省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3.14%和5.93%,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为0.395,大大低于全国0.926的平均水平。(三)深化企业改革,煤炭产业素质显著提升。为了进一步提升煤炭产业集中度和现代化水平,我省全力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大基地、大集团建设稳步推进。2008年,国有重点和地方国有煤炭企业产量已占到全省煤炭总量的60%以上,其中,国有重点煤矿产量所占比重由2005年的43.2%提高到49.8%,提高了6.6个百分点。煤矿单井平均规模达到36万吨/年以上。2009年4月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加大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力度,到2011年,全省将形成3个年生产能力亿吨级、4个5000万吨级以上的特大型煤炭集团,产业水平跨越提升,行业集中度明显提高,办矿体制明显改变。针对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办社会负担重的问题,我们本着先易后难、分类推进的原则,着力抓好分离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截止2008年底,省属五大重点煤炭企业204所中小学校已全部完成实质性移交,经费基本由省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承担并已全部到位。企业自办公安机构约20%的人员进行了公务员过渡,并纳入了公安系统编制。根据国家协调小组的指导意见和要求,我们对分离企业其他办社会职能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了分离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实施意见。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煤炭行业社会保障体系。2008年,国有重点煤炭企业51.2万人参加了工伤保险,36.3万人参加了煤矿井下意外伤害保险,全年有2.87万人按时享受了工伤保险的各项待遇。建成了大同、晋城、阳泉、山西焦煤四个尘肺病治疗中心,对井下采掘一线的12.7万名职工进行了尘肺病普查。(四)推进资源整合,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为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产业集中度,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出台了《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办法》以及试行意见和实施方案,实施了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管理制度,对所有新设置的煤炭矿业权,全部根据批准的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进行配置,实行有偿出让。全省所有县营及以下煤矿过去已无偿取得的煤炭矿业权,全部实现有偿使用。建立了兼顾各方利益的煤炭矿业权价款合理分配机制和使用制度,完善了资源资产化和市场化管理,基本形成了煤炭企业节约和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的机制。截至2008年底,全省煤矿矿井由整合前的4389座减少到2598座,共整合压减和关闭淘汰矿井1791座,减幅比例达40.8%。采区回采率由试点前的47%提高到74%。2009年4月以来,制订和实施了《煤炭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到2010年底,全省矿井数量将压减到1000座左右,矿井单井平均生产能力将达到90万吨/年,且全部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到2015年,煤矿数量将压减到800座左右,矿井单井平均生产能力达到120万吨/年。五)建立补偿机制,全省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了《山西省煤炭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山西省煤炭开采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山西省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合理界定政府与企业责任,利用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加强产煤地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事前防范、过程控制、事后处置,逐步建立起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实现了部分外部成本的内部化。2007年、2008年两年,省政府共安排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71.22亿元,2009年安排42.15亿元,用于跨区域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集中支持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太原西山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10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即“2+10”工程)、应急水源等六大水利工程、造林绿化工程、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循环经济项目等重点工程。通过对汾河沿岸污染企业整治、源头煤矿关闭、河道疏浚、水源地涵养等工程措施的实施,汾河河道过水量明显增加,水质明显改善,汾河断流天数明显减少,太原以上河段实现了清水复流,湿地面积增加,流域地下水位止降反升,兰村水源地地下水水位最大回升幅度达4.62米,西张水源地地下水位已累计上升16.17米。通过实施造林绿化工程,完成汾河流域造林29.82万亩、交通沿线荒山造林133.08万亩、通道绿化1364公里。通过加大对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的投入,全省已建成72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城市污水处理率已达到72%,2010年年底前,实现全省县县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通过实施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大同、轩岗、古交等9个采煤沉陷矿区治理开工面积达546万平方米。通过实施节能降耗工程,2008年全省万元GDP能耗年度降幅7.39%,超额完成了全年下降5.6%的任务,降幅居全国第一。一大批生态环境重大项目的实施,使得全省环境质量明显提高。2008年,首次实现11个重点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全部达到300天以上,累计达3679天,比2005年增长;11个重点城市大气综合污染指数平均为2.11,三年间平均下降21.61%;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130.84万吨,累计减排;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5.88万吨,累计减排率达7.29%。2009年上半年,全省二氧化硫净减排3.9万吨,完成全年任务万吨的8.9倍,已超额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化学需氧量减排约1万吨,完成全年任务的78%。全省11个省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平均达到172天,比上年同期增加10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0.4%。环境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市由2008年的1个增加至2009年上半年的10个,达国家二级标准的县(市、区)由13个增加至62个。(六)实施战略调整,转产转型全面启动。按照“发挥比较优势,突出循环经济,推动产业升级,实现转型发展”的思路,出台了《山西省煤炭企业转产煤炭城市转型政策试点实施方案》,大同、阳泉等7个资源型城市和五大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编制了转产转型规划,制订了煤炭、焦化、冶金、电力、煤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食品、文化、旅游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初步建立了以产业援助政策为支撑,以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和转产发展资金为手段,以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为重点的煤炭企业转产和煤炭城市转型发展的援助机制。到2008年底,省级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安排转型转产支出41.77亿元,2009年又安排25.29亿元,重点支持了传统产业升级改造、装备制造、新材料、农业产业化、高新技术、服务业项目;加快转产园区建设,搭建了转型转产发展平台,带动企业及社会投资240亿元。煤炭产业已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延伸了煤-电、煤-电-铝、煤-焦-化、煤-煤化工等产业链条,实现了上下游产业联动。转产重大项目的实施,带动了全省非煤产业的快速发展。2008年,全省煤炭行业非煤产业销售收入突破1000亿元大关,达到1012亿元,提前两年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其中,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实现非煤销售收入993.9亿元,同比增长38.3%,占总销售收入的43.4%。晋煤集团和阳煤集团非煤产品销售收入占到总销售收入的64.52%和52.27%。二、试点工作经验与启示通过两年多的实践,试点预期目标初步实现,试点目的基本达到,为推进我国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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