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郭际水2017年4月工商行政管理与改革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建制,并随着国家工作重心的调整,机构和职能不断发展变化。机构设置。政府直属机构(1978年9月开始)→省级以下垂直管理(1998年11月开始)→地方政府分级管理(2011年10月开始)…职能变化。建设集贸市场、监管个体经济(改革开放初期)→与建设的市场“管办脱钩”(上世纪90年代末)→全面停止征收个体户和市场管理费(2008年9月1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商事制度改革(2013年3月开始)…李克强总理说,工商注册制度改革是“先手棋”和“当头炮”。商事制度改革概况改革的背景:1.国际背景2.国内背景(国家层面、省内层面)改革的思路:工商登记制度(工商注册制度)→商事登记制度→商事制度改革的内容:放宽市场准入、改革监管体制、优化公共服务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的成效:降低了设立成本;节省了开办时间;促进了信息对称;提高了社会诚信改革的前景:“七个一”的构想一、改革的背景国际,世界经济进入全球一体化阶段。国内,我国综合国力有了大幅提升,但是,在对市场管理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上,也存在着不适应的环节。1.国家层面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2.省内层面2013年3月,郭树清同志履新山东,提出了“创造国内领先的营商环境”的要求,全省掀起了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变革。一、改革的背景《山东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化市场环境的意见》(2013年5月制定,2013年6月公布,鲁工商企规字〔2013〕3号)“30条”《意见》,提出“8个放宽”“7个支持”“9个强化”“6个服务”,共计30条措施。从登记注册方面,提出放宽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股东登记条件,重点项目先行确认主体资格、个体户“免登记”、推行网上登记等20条措施。“30条”《意见》,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实行“宽进”与“严管”的有机统一,进一步营造了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和透明高效的服务环境。“30条”《意见》,虽以省工商局名义制定,但在公布之前提交了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省十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印发,供与会代表参阅,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二、改革的设计思路(一)思路的提出2013年3月1日,深圳、珠海两地在本市内实施商事登记改革。2013年3月14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改革工商登记制度”的任务,发出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动员令。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一次在全会文件中明确部署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改革任务。2013年10月2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2014年2月7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7号)印发实施。2014年3月1日,新修订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以注册资本认缴制为起点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启动实施。二、改革的设计思路(二)认识的统一《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1.与注册资本制度相关的2项:注册资本认缴制;放宽注册资本条件。2.与工商登记制度相关的6项:年检改年报,简化住所手续,电子营业执照,全程电子化登记,主体准入退出监管,处理住所登记与实际不符。3.与工商行政管理相关的7项:反不正当竞争与垄断、规范商品交易市场、打击商标侵权、销售“假冒伪劣”、查处违法广告、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涉及工商部门职责,超出了登记注册职能)。4.与其他部门和社会公众相关的7项:信息公示系统、信用约束机制、住所管理、司法救济和刑事惩治、部门协调配合、社会组织的监督自律、企业自我管理。(需要政府部门、司法机关、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共同推进,才能取得改革的预期效果。)“工商登记制度”“工商注册制度”“商事登记制度”→“商事制度”二、改革的设计思路(三)基本理论“商”或“商事”:行为方式(生产、流通、服务),行为目的(营利性活动),行为主体(商个人、商组织)。商事制度是指调整商事主体在商事行为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关系的各种法律、政策、规则和习惯等规范体系的总称。1.商事主体是从事以营利目的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和组织,坚持法定原则。2.商事行为是指商事主体从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行为,特征:一是商事行为是以营利为目的;二是商事行为是连续性的、不间断的职业性行为;三是商事行为是商事主体所从事的行为非商事主体从事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商事行为。二、改革的设计思路(三)基本理论商事制度的完善。今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民法总则》,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国民事立法一直秉持了“民商合一”的传统,《民法总则》规定的民事活动所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同样也适用于商事活动。《民法总则》的颁布实施,对于健全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三、改革的主要内容“放宽市场准入”。通过改革工商注册制度,进一步放松准入管制,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改革监管体制”。通过改革监管制度,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和社会共治,加快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制度。“优化公共服务”。通过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登记效能,缩短办事环节,打通服务群众创业创新的“最后一公里”。三、改革的主要内容“放宽市场准入”①注册资本实缴制改认缴制;②“先证后照”改“先照后证”;③“多证多号”改“一照一码”;④住所登记审查制改申报制;⑤名称预先核准改自主申报;⑥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通用;⑦全程电子化登记与实体窗口登记并行;⑧简易注销登记与普通注销登记配套。三、改革的主要内容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认缴登记制1.改革前。(1)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500万元;(2)首次实缴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最低限额;(3)出资期限。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4)出资方式。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30%,非货币出资不得超过注册资本70%。2.改革后。不再限制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首次出资比例、出资期限和出资方式。公司股东(发起人)可以自主约定其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三、改革的主要内容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认缴登记制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27个行业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资金互助社、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外资保险公司、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三、改革的主要内容“先证后照”改“先照后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1)国务院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34项;(2)法律规定的仍有3项,分别是证券公司设立审批、烟草生产企业和烟草批发企业许可证核发;(3)工商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有30项.“先照后证”改革,就好比让企业先取得“身份证”,如果从事特殊行业,再去考“驾驶证”“医师证”“会计证”。三、改革的主要内容“先证后照”改“先照后证”“双告知”制度2015年10月,国发〔2015〕62号文件首次确立。2016年6月,工商登记后置许可事项“双告知”目录2016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工商局落实“双告知”制度做好市场主体查询认领工作的实施方案》,省工商局建成了“双告知”信息化支撑平台“山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了应急过渡机制。最终目标: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同级部门间的“双告知”信息推送、信息认领和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相关信息的自动抄送、认领和反馈。三、改革的主要内容“多证多号”改“一照一码”改革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部门(营业执照)→质监部门(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税务登记证)→社保部门(社保登记证)→统计部门(统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工商部门(营业执照)→税务部门(税务登记证)改革后。工商部门(“一照一码”营业执照)2015年10月1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三证合一”;2016年10月1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2016年12月1日,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三、改革的主要内容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审查制改申报制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功能,公示企业法定的送达地,确定企业的司法和行政管辖地。改革前,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时必须提交住所的权属证明和使用证明材料。改革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制,“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席位注册”。各地积极探索分行业、分业态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2016年,青岛市政府实行“申报承诺+负面清单”制,申请人凭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申请登记,不需提交产权权属证明、住宅用房改为经营用房证明等材料,三、改革的主要内容企业简易注销登记(2017年3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1.适用企业类型: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自主选择①有限公司;②非公司企业法人;③个人独资企业;④合伙企业2.不得适用企业简易注销8种除外情形:①涉及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资企业;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③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的企业;④正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的企业;⑤所属非法人分支机构未注销的企业;⑥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企业;⑦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企业;⑧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三、改革的主要内容企业简易注销登记3.简易注销登记的程序。①信息公告。通过公示系统《简易注销》专栏公告45天。②信息推送。向人社、税务部门推送简易注销信息,外资企业还需向商务部门推送简易注销信息。③异议提出。相关利害关系人或政府部门可以在45天公告期内通过公示系统提出异议。④注销申请。公告期结束后30天内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申请。⑤材料审查。进行形式审查或者检索检查,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依规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三、改革的主要内容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载有工商登记信息,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提供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服务。山东、河北、上海、江苏、福建、河南、湖北、广东和贵州九省市为试点单位。截至目前,全省共发放私钥版电子营业执照876张、公示版电子营业执照83059份。全程电子化登记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工商总局确定了在北京市和江苏省各选择一个地(市、区)开展试点。我省在潍坊高新开展试点。三、改革的主要内容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最终目标: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工商部门向社会开放企业名称数据库,依法明确企业名称禁止性规定,创业者自己到名称数据库中查询,自己判定是否违规,是否与已有企业重名、近似,是否引起公众误解,自己决定用什么名称。创业者在行使权利的同时要承担责任,并对相应的后果负责。工商总局授权深圳市、天津市、福建自贸试验区、北京中关村、广西防城港市和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等地开展试点。我省青岛市、潍坊高新区等地开展了名称自主核准试点。三、改革的主要内容“改革监管体制”。就是转变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用监管、协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