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邵新邵新煤矿安全自检自改工作报告一、矿井基本情况1.重庆市邵新煤矿建于1969年,1974年7月投产,原属地方国营煤矿,现隶属于重庆市邵新煤化有限公司。重庆市邵新煤矿位于重庆市梁平区西北侧,方位280°,直距23.0km。行政区划属梁平区袁驿镇中坝村,主斜井井口坐标为:西安坐标:X:3399429.742,Y:36455292.020,Z:+524.833。地理坐标:东径:107°30′52″—107°34′26″,北纬:30°41′00″—30°45′41″。矿区有一条3km的水泥公路与国道318线于K508km处相接,向东可至万州、梁平,南可至垫江、长寿、重庆,西可至大竹、渠县,北进开江、达州市。2.截至目前,矿井现有在册岗员工424人。矿井生产部室设置有生产技术部、通风安全部、机动部,下设7个矿井区队(采煤一、二队,掘进一、二队,机电队、运输队和通风队)。3.矿井为斜井开拓,主、副斜井位于井田中部。矿井K21煤层和K5煤层分层独立通风,均采用抽出法通风。矿井总共分三个水平开采,其中:主采层K21煤层划分为+395m水平,+235m水平,±0m水平,现开采水平为±0m水平。K5、K6煤层划分为+395m水平,+235m水平,现开采K5煤层+235m水平。4.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矿井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采矿证照齐全,为合法生产矿井。(1)矿区面积20.4818km2。2016年底邵新煤矿划定采矿权范围内全矿井期末保有资源储量855.3万t,其中,(122b):182.6万t,(333):672.7万t。期末可采储量727.01万t。(2)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本矿井K5煤层为中等、K21煤层为简单,矿井为中等。(3)矿井瓦斯等级:低瓦斯矿井。(4)煤尘爆炸性:具有爆炸危险性。(5)煤层自燃倾向:各煤层自然发火等级为Ⅲ类,属不易自然发火煤层。(6)矿井采煤方法:K21、K5煤层的采煤方法均为走向长壁采煤法。K21煤层东翼为综合机械化开采工艺、K21煤层西翼为放炮落煤工艺、K5煤层为风镐落煤工艺,均采用全部垮落法处理采空区。(7)矿井现有采煤工作面3个(S3511采煤工作面、S3514采煤工作面、S3(21)11采煤工作面),其中S3511采煤工作面、S3514采煤工作面为风镐落煤、S3(21)11采煤工作面为炮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K5+395回风巷、K5+235顺槽、西K21+125辅助运输巷、东K21+165运输巷、东K21+235三石门车场),所有掘进巷道均为炮掘工作面。5.2011年8月2日至今,矿井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周期2050天(至2017年3月13日)。二、安全“体检”自检工作开展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7〕11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的通知》(2017)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矿实际,围绕查大系统、治大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坚持检查与自查、发现隐患与整治隐患、摸清底数的原则全面开展安全“体检”工作。(一)组织机构为全面落实安全“体检”工作,矿成立安全“体检”自查小组:组长:吴爱平副组长:杨忠诚刘成明刘启勇成员:谭作军刘俊锋胡培丰丁德财丁科但长春廖忠义潘昌金潘小成陶宏魏发亮莫洪波自查小组下设安全“体检”自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安全部,由谭作军同志兼任主任。(二)工作步骤邵新煤矿自查小组牵头于2月27日组织各部门、区队负责人按照相关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对照井工煤矿安全自检表标准进行自查。安全“体检”工作主要分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自检阶段1.时间:3月1日-3月20日2.主要工作:对照标准和要求,自查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或措施。第二阶段:整改阶段1.时间:3月2日-4月5日2.主要工作:按照整改方案或措施,全面开展整改工作,并对整改质量内部检查验收。三、自检存在的问题(一)安全管理单元1.地测工作规章制度不完善。2.2017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已编制完成,没有组织学习。(二)开拓开采单元1.地质报告已过期。2.地质说明书编制滞后。3.记录不完善,且未及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明和归档。(三)通风单元1.正和风机单电源供电2.K21煤层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安装的防爆门不规范。(四)瓦斯防治单元未编制揭煤地质说明书。(五)防灭火单元消防材料库材料不足。(六)粉尘防治单元1、喷雾装置安装部份不及时。2、西K21+235m全岩巷道、西K21+165m巷道、K5+235m一采区与二采区之间、K5+395回风巷、东K21+235m二采区与三采区之间、东K21+0m二采区与三采区之间未设置隔爆水棚(七)顶板管理单元采用锚杆支护形式无专项设计。(八)防治水单元1.2017年未组织实施水害隐患排查2.防洪抢险物资有欠缺。3.2017年还未进行职合排水实验。(九)电气单元配电设备上其电压额定值现场标示不明显。(十)运输提升压风单元1.井下皮带机缺自动洒水装置。2.井下的空压机均未设置自动灭火装置。3.储气罐均未装设超温保护装置。(十一)地面生产系统单元无(十二)安全监测监控及通信单元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主干线缆目前只有1条。2.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有线调度通信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通信、电源线缆的敷设,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区域暂未在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做出明确规定;暂未绘制断电控制图和通信系统图。3.甲烷断电仪安装个别有不及时现象。4.采区回风巷测风站风速传感器设置不齐。(十三)爆炸物品贮存运输及使用单元无(十四)紧急避险与应急救援单元1.2017年暂未对井下人员进行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培训。2.矿山救护队救援装备有欠缺。四、主要原因分析1.部分资料存档与收集不及时,内业资料不健全,思想意识不到位。2.部分管理人员对相关标准要求掌握不细,生产现场落实标准有差距。3.现场部分设备更新不及时。五、主要整改措施1.针对本次安全“体检”自查要求,对照标准,对存在的问题编制整改方案或措施,按照“五定”原则落实相关人员对照标准进行整改,由安全“体检”小组负责验收。2.要求各级管理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学习,对资料和制度等内容及时收集、归档和更新,完善基础台账。3.加强各级人员业务素质提升,公司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夜校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标准,要学标准、知标准、用标准管理,实现矿井的正常安全生产工作。4.必备的安全设备、设施按照有关标准进行配备和更新,由相关业务部门落实,并在现场按标准安装完成。5.对需要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和评价的相关业务,积极与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衔接完成相关检测工作,并衔接检测结果报告的收集。六、初步落实情况1.本次安全自检共查处25条问题,已经整改完成7条,尚有18条正在整改完善中。2.对正在整改完善中的问题,矿已经制定整改方案或措施,在4月5日前完成。附件:1.邵新煤矿安全自检表2.安全“体检”自检人员签字表附件1:重庆市邵新煤矿安全体检自检表序号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现状描述存在问题整改措施一、安全管理单元1证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有效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5条,《煤矿安全规程》第3条,《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2、7条证照齐全有效2机构人员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齐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落实技术管理职责。设置采掘技术管理、“一通三防”、地质防治水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有冲击地压的矿井设置专门防治管理机构。《安全生产法》第21条,《煤矿安全规程》第283条、228条,《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4条,《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18条按规定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建立了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落实技术管理职责。设置了采掘技术管理、“一通三防”、地质防治水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齐全。3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简称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健全煤矿地测工作规章制度。《煤矿安全规程》第22条设立了地测部门,配备了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地测工作规章制度不完善已完善4责任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煤矿安全规程》第4条建立了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序号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现状描述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落实防治责任制及落实情况。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并严格按要求进行落实。5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粉尘检测制度、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等。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维修检查记录。各项制度的修订更新和落实情况。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第4条建立建全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粉尘检测制度、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矿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等。建立了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维修检查有记录。制定了各头面作业规程和各岗位操作规程。6托管煤矿管理托管煤矿要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加强托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5〕15号)不涉及7灾害防治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煤矿安全规程》第12条2016年度及以前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已组织学习,并已由矿长组织实施。2017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已编制完成,没有组织学习。3月底完成全员学习并考试8安全培训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煤矿安全规程》第9条从业人员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才安排上岗作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部进行了培训,考序号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现状描述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核合格。9安全投入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法》第20条,《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18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5、17、27条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符合规定10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安全生产法》第48条每月定期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11生产组织矿井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及实际产量、能力核定、劳动定员编制情况。严禁超能力、超强度或超定员组织生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4条无超能力、超强度或超定员组织生产现象存在。12事故防范整改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3条对受伤事故按照要求进行追查处理二、开拓开采单元13矿井地质每5年修编矿井地质报告。地质条件变化影响地质类型划分时,在1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煤矿安全规程》第33条邵新地质报告编制日期2011年8月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编制日期2014年地质报告已过期3月底修订完善序号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现状描述存在问题整改措施14煤矿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或探测工作,并提出报告,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煤矿安全规程》第32条矿井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或探测工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此工作,2015年编制了报告15掘进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