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特殊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特殊教育系杨明2017.11.231.特殊教育立法的类型与作用1.1特殊教育立法的类型(1)一类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例:“民主德国宪法”25条5款:为残疾儿童设置特种学校。1968•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5条: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19821.特殊教育立法的类型与作用(2)一类是教育的基本法(教育法)•例:“英国教育法”中对特殊教育的性质、对象、措施、方法等都做了规定。1944•例: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等都对特殊教育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1.1特殊教育立法的类型1.特殊教育立法的类型与作用(3)一类是专项的法规条例•例:美国“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1975•这个法案极大地促进了全美国特殊教育的发展,使残疾儿童受教育的人数从1975年的22万多人猛增到1977年的370多万人。•例:我国“残疾人教育条例”19941.1特殊教育立法的类型1.特殊教育立法的类型与作用(4)一类是部门及地方法规政策•例:我国几部委联合发出的《特殊教育补助费使用办法》•例:上海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例: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1.1特殊教育立法的类型1.特殊教育立法的类型与作用(1)确保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规定政府办好特殊教育的义务。1.2特殊教育立法的作用特教机构送教上门1.特殊教育立法的类型与作用(2)规范特殊教育的办学行为,确保特殊教育的办学质量。1.2特殊教育立法的作用1.特殊教育立法的类型与作用(3)广大特殊教育的办学规模,促进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1.2特殊教育立法的作用浦东新区特校卢湾辅读学校1.特殊教育立法的类型与作用(4)保障残疾人生活、活动、就业等基本权利,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1.2特殊教育立法的作用上海市残联网公告2.国际文献与主要法规特殊教育相关国际文献:2.1《萨拉曼卡宣言—关于特殊需要教育的原则、方针和实践》——(1994.06.10)主要内容包括:•强调每一个儿童都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教育体系的设计和教育方案的实施应充分考虑到每个儿童的个人特点、兴趣、能力、学习需要与需要的广泛差异;•有特殊教育需要者必须有机会进入普通学校,这些学校应该将他们吸收再能够满足其需要的、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活动中;··················2.国际文献与主要法规《萨拉曼卡宣言》2.国际文献与主要法规特殊教育相关国际文献:2.2《特殊需要教育行动纲领》——(1994.06.10)2.3《残疾人权利公约》——(2006.12.13//2007.03.20签约)3.国外特殊教育立法3.1美国:1.《援助障碍儿童早期教育法案》,1968年2.《发展残疾者服务设施法》,1970年3.《1973年专业康复法案》,1973年4.《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1975年,福特总统签署5.《残疾人教育法修正案》1986年5.《残疾人教育法修正案》:1990年,乔治·布什总统签署6.《残疾人教育法》:1997年,克林顿总统签署7.《不让一个儿童落后法案》:2002年,布什总统签署8.《2004年残疾人教育促进法》:2004年3.国外特殊教育立法3.1美国:如《所有残疾儿童教育法》(EducationforAllHandicappedChildrenAct,EAHCA,PL94-142,1975)该法案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1)免费、适当的公立教育:只要符合资格的特殊儿童,即可享有免费的特殊教育及相关服务。(2)适当的评估(3)最少限制环境:政府应确保身心特殊儿童尽可能与普通学生一起接受教育,唯有当儿童障碍程度严重到连使用辅助器材与服务也无法使其适应普通班级的学习时,才能将其安置于普通班以外的场所来接受教育。(4)个别化教育计划(IEP)(5)家长参与(6)法律保障程序3.国外特殊教育立法3.2英国:(1)《沃纳克报告》(2)《1981年教育法》(3)《1997年特殊教育绿皮书》(4)《特殊教育需要和残疾人法》(5)《2004年特殊教育需要者教育法》3.国外特殊教育立法3.2英国:《沃纳克报告》(1978)主要建议:(1)特殊教育需求的学生人数基准设为总人数的1/6.(2)在特殊教育的对象界定上,使用“特殊教育需要儿童(childrenwithspecialeducationneeds,SEN)”取代“障碍儿童(handicappedchildren)”(3)主张采取融合的教育安置方式,普通学校应设资源中心。(4)师范教育应开设特殊教育课程。(5)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等教育延伸。(6)专业人员负责儿童评估3.国外特殊教育立法3.2英国:.《1981年教育法》全面采纳《沃纳克报告》的建议内容。(1)使用“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概念。(2)必须为儿童提供细致严谨的特殊需要评估。(3)强调家长参与(4)地方当局要确保特殊儿童尽可能地在普通学校就读。3.国外特殊教育立法3.2英国:•《1993年教育法》设立特殊教育需要法庭等。•《特殊教育需要和残疾人法》明确指出,残疾儿童应受到与健康儿童同样的关爱,否则将被视为违法行为。•《2004年特殊教育需要者教育法》强调有特殊教育需要者享有与其他人相同的教育权,要求成立国家特殊教育委员会。4.我国特殊教育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文件4.1特教相关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颁布)第45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颁布,2006年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0年颁布,2008年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颁布)·················4.我国特殊教育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文件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82年通过,04年再修订)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这是残疾人教育问题第一次国家根本大法,残疾人教育在宪法中成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4.我国特殊教育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文件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95年颁布)第十条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第三十八条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4.我国特殊教育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文件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86通过,06年修订)第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4.我国特殊教育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文件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86通过,06年修订)第三十一条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第四十三条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第五十七条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4.我国特殊教育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文件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98年通过)第九条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残疾学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拒绝招收。4.我国特殊教育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文件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90年通过,08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康复第三章教育第四章劳动就业第五章文化生活第六章社会保障第七章无障碍环境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4.我国特殊教育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文件1.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1989年转发)2.《残疾人教育条例》——(1994年转发)3.《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定》(1998年颁布)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2001年)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9]41号)4.2教育政策法规和部门法规1.《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教育部1994年)2.《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教育部1998年)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育部、卫生部、中残联,2003年)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残疾人应考者奖励暂行办法》——(教育部1986年)5.《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中残联、教育部2007年)6.《“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2008-2010年)》(教育部、国家发改委2007年)4.我国特殊教育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文件4.2教育政策法规和部门法规4.我国特殊教育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文件4.3规划文件及其他1.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纲要——(1988-1992)2.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1991-1995)3.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1996-2000)4.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及配套实施方案——(2000-2005)5.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及配套实施方案——(2006-2010)6.中国教育发展和改革纲要——(1990-2000)7.上海市特殊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8.上海市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5.我国特殊教育法律法规解读(1)发展方针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着重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逐步发展高级中等以上教育。——(《残疾人保障法》第22条、《残疾人教育条例》第3条)5.我国特殊教育法律法规解读(2)特殊教育的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保障法》第5条)明确:政府负责5.我国特殊教育法律法规解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给予寄宿生活费等费用补助;对接受义务教育以外其他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残疾人保障法》第5、18条,《残疾人教育条例》第5条)(2)特殊教育的管理5.我国特殊教育法律法规解读(3)教育安置方式(1)普通教育安置方式普通教育机构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教育,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和帮助。——(《残疾人保障法》第25条)(2)特殊教育安置方式残疾幼儿教育机构、普通幼儿教育机构附设的残疾儿童班、特殊教育机构的学前班、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家庭,对残疾儿童实施学前教育。初级中等以下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教育机构附设的特殊教育班,对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高级中等以上特殊教育机构、普通教育机构附设的特殊教育班和残疾人职业教育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施高级中等以上文化教育、职业教育。——(《残疾人保障法第26条)5.我国特殊教育法律法规解读(4)教学方法残疾人教育应当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