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环评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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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09年05月第一章总论1.1项目背景为促进广州市在全面谋划各行业发展的同时,注重规划好环保部门严格管理的污染环节,将行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在促进行业发展的同时又实现污染物排放的有效控制,张广宁市长在市环保局《关于尽快编制重点行业专项规划及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问题的请示》和市发改委《关于编制重点行业专项规划及相应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作计划的请示》上作出批示。其中,将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2个行业专项规划及相应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列入编制内容。同时,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粤环[2005]43号)也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列入“统一规划、统一定点”方案。据此,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委托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了《广州市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专项规划》,以加快推进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的开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做了如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审批。未编写有关环境影响报告的规划草案,审批机关不予审批”。2005年,《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文)指出,“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对各类开发建设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各级环保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和代表提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作为审批规划的重要依据”。2006年,国家环保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2006年)》(环办〔2006〕109号文)再次强调要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必须认真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一步明确了需开展规划环评的规划、规划环评重点关注的内容、规划环评的审查程序、规划环评收费标准等。按以上规定,《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专项规划》在报送规划审批机关审批之前,必须编制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此,广州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于2008年11月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进行《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成立了课题组并遵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在仔细阅读、研究了规划相关文件、资料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按照相关环保要求,编制了《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提交报告书简本给各位专家、有关单位,请您提出对《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宝贵建议。1.2评价目的(1)基于区域的环境容量,论证规划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污染物集中治理的规模、工艺、布局的合理性。(2)对规划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经济合理、环境可行、技术可靠的区域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对策及措施。(3)对规划固废处置基地事故风险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提出风险事故应急预案。(4)根据区域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现状,向规划单位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调整优化规划方案和环境保护方案的建议,以达到广州市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的,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与并重发展。1.3评价内容和重点1、规划分析环境影响因素分析、相关规划协调性分析、产业政策协调性分析。2、环境敏感区域(点)调查3、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4、资源承载力及环境容量分析5、环境影响减缓措施6、公众参与1.4评价范围和时段1、评价范围《广州市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专项规划》涉及的一般工业固体包括广州市所有企事业单位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划地域范围包括广州市十个行政区、两个县级市,总面积7434.4平方公里。本次评价中重点评价区域以规划发展区域为核心、并适当扩大到周边区域5~10km范围。各评价要素的评价范围见表1-1。表1-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评价范围评价范围概述基本评价范围广州市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为7434.4km2关键要素评价范围水环境重点建设项目排水的主要受纳水体大气环境重点项目建设区范围,并适当扩大到周边区域5~10km范围;噪声重点项目建设区范围生态重点项目建设区范围内的植被、土地使用功能的改变、产业变化等2、评价时段《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专项规划》规划数据基准年为2005年,规划时限为2006~2010年。相应地,本次规划环评预测和评价的时段为2006年~2010年。1.5评价技术路线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0-2003)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确定评价技术路线,具体详见图1-1。图1-1评价技术路线示意图零方案分析环境承载力分析编制环评大纲接受委托签订合同敏感点及环境制约因素因素环境容量分析规划概述及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分析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确定环境目标/评价目标规划方案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评价结论编写报告书实施监测与跟踪评价公众参与废弃规划修改规划目标或规划方案第二章规划概述2.1规划范围规划地域范围包括广州市辖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萝岗十区和从化、增城两个县级市,总面积7434.4平方公里。该专项规划涉及的一般工业固体包括广州市所有企事业单位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2规划时限该专项规划数据基准年为2005年,规划时限为2006~2010年。2.3规划理念和原则(1)全过程管理理念(2)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3)“谁污染,谁治理”原则(4)循环经济(5)分类管理,突出重点(6)可操作性原则2.4规划目标到2010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工业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监控管理的信息化目标,纳入监管企业的覆盖率达到80%;引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并得到全面贯彻,从源头减少作最终弃置的废物量;通过大力发展再生资源利用行业,拓展一般工业固废的资源化途径,使得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7%;采纳先进技术和措施以处理需要最终弃置的废物,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和安全处置居于全国领先水平,广州市各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和安全处置系统达到与其现代化城市要求相一致的水平。2.5规划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布局(1)设施整改、整合或取消建议对已经具有一定规模,并有较稳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来源,也已经取得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处置设施不够先进、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处置设施进行整改;区域雷同设施分布不均的处置设施进行整合。对规模不大,难以有较稳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来源,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显著,处置设施不够先进、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不能达标、不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的设施加以取消。(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系统调整建议该专项对原《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05~2015》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系统进行调整,分成水泥建材处置系统、汽车拆解系统、采石场处置三部分进行论述。①水泥建材综合处置系统——利用区域性的大、中型转窑水泥厂、轻质墙体材料厂等企业消纳利用冶炼废渣、粉煤灰和炉渣、一般污水污泥。形成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系统的主体。在环保部门协调、指引下统筹进行相关工作。②汽车拆解处置系统——利用区域性大型黑色金属冶炼企业-广州钢铁厂,组建区域集中的定点汽车拆解处置系统。形成区域集中性、规范化、市场化运作的废旧汽车定点拆解处置中心。在政府环保部门协调、指引下统筹进行相关工作。远期考虑在南沙区等汽车行业集中的区域增加定点汽车拆解处置系统。③采石场处置系统——利用广州市众多的废弃采石场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广州市固体废物处理中心项目定点规划”进行科学论证,并进行试点建设。通过环境监测、环境验收等手段,确认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后,逐步推广。(3)处置企业布局方案专项规划对原《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05~2015》提出以市场运作为主导,通过制定相关标准规范,选取具有一定实力与资质的企业承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的任务,没有提出调整建议。水泥建材处置系统番禺绿由汽车拆解解系统采石场图2-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系统分布图第三章规划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筛选流程如图3-1所示。规划方案完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指标筛选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审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指标体系是(满足要求)国内外相似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指标体系国内外与同一类型规划相关的建设项目EIA指标体系公众参与否补充、收集基础资料目录中基础信息的可获取性识别各类指标预测和评价所需的基础信息目录规划区域社会、经济与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图1-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筛选流程图3-1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筛选流程环境保护指标体系具体详见表3-1。表3-1环境保护指标体系主题评价指标单位到2010目标值到2020目标值目标值来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百万元工业生产总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系数t/百万元5.54.5该专项规划综合利用率%9798该专项规划总体增长率%4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01~2010)达标处置率%32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05~2015)监管企业覆盖率%8095该专项规划处置设施服务覆盖率%8595该专项规划污水厂污泥稳定化处置率%7090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05~2015)供水厂污泥处置率%8095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05~2015)大气环境废气达标排放率%100100评价区域主要空气污染物平均浓度mg/m3达到GB3095-1996及修改单的二级标准达到GB3095-1996及修改单的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修改单的二级标准水环境废水处理率%100100达标排放率%100100评价区域主要水污染物平均浓度mg/LGB3838-2002中的Ⅱ、Ⅲ、Ⅳ类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Ⅲ、Ⅳ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Ⅲ、Ⅳ类标准噪声区域噪声平均值(昼、夜)dB(A)昼间≤60,夜间≤50昼间≤60,夜间≤5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2l类功能区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监管企业覆盖率:指进行工业固废废物申报登记的企业数量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的百分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总体增长率:进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的企业一般工业固废废物产生总量的年增长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服务覆盖率:规划建设的区域性集中处置设施对已申报登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覆盖百分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企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后,通过企业内部或企业间对废物进行资源性利用处理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量占一般工业固废物产生总量的百分率。3.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2007年广州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属于二级水平,但是SO2和NO2在广州市11个监测点中均有个别监测点的环境空气质量超过了二级标准,其中SO2在万顷沙中学监测点超标,NO2在市监测中心站超标,而PM10在广州市11个监测点全部达标。雄狮采石场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SO2、NO2、TSP、PM10四项监测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总体而言,雄狮采石场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3.3水环境质量现状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规划区域附近的河流珠江西航道、沙湾水道、东江北干流、流溪河(从化段)的水质情况属于轻度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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