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集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张集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一)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防止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结合张集煤矿实际,制定《张集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二)本细则和办法适用于矿属各单位及外联区队。二、“一通三防”工作管理责任制(一)根据《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处长、副总工程师、矿总调度室、安全生产部、生产经营部、机电科、供应科、通风工区、采掘区队及井下辅助单位要切实做好各自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二)矿成立“一通三防”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监处长、机电副矿长成员:经营副矿长、安全(通防)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掘进副总工程师、采煤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部部长、采煤科长、掘进科长、计划科长、安监科长、通防科长、地质科长、经营管理部工资科长、财务科长、企管科长、供应科科长、通计科科长、救护队队长。下设办公室在通防科,具体负责“一通三防”的业务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通风科科长兼任。成员:通风、防突工区区长、副区长、通风主管工程师、防突工程师。三、“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一)矿长1、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2、保证“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确保“一通三防”工作能正常开展;健全“一通三防”工作的业务队伍和管理体系。3、负责组织全矿年度“一通三防”工作计划的审定,并负责组织实施,按规定和实际需要组织“一通三防”工作检查,每月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工作会议,检查督促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落实“一通三防”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4、每日签阅瓦斯日报及“一通三防”调度日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5、发生通防重大事故时,负责组织指挥抢救和处理事故。(二)总工程师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一通三防”技术和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对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组织检查、调整。3、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一通三防”方面的重大技术措施;把好设计审查关,规程、措施审批关;4、定期主持召开“一通三防”专业会议,研究布置日常工作,审查矿井通风系统,对重大问题组织制定技术方案。5、协助矿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6、每日签阅瓦斯报表,审批其它通风报表,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三)生产副矿长1、对分管范围“一通三防”工作负领导责任。2、参加年度“一通三防”计划的审查,负责组织实施各项“一通三防”计划。3、定期组织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有关问题。4、发生灾变时,按照矿长下达的命令,组织人员进行事故抢救。(四)机电副矿长1、对矿井机电设备的完好和防爆管理负管理领导责任。2、参加全矿年度“一通三防”工作计划的审定,组织制定机电设备防爆改造工程计划,确保矿井机电设备性能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3、组织定期矿井机电设备完好、“三专两闭锁”、压风系统设施、瓦斯监控系统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4、督促供电、机运部门搞好机电运输业务保安,保证设备完好,消灭机电火源;确保供电系统安全可靠,控制无计划停电停风;确保反风设施完好、矿井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五)、安全监察处长1、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的监督检查负全面责任。2、参加各类“一通三防”专门计划、设计和“一通三防”措施的审定。3、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全矿“一通三防”设计和“一通三防”措施的实施。4、负责监督“一通三防”措施费用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5、负责督促井下“一通三防”隐患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督促整改。6、负责监督检查各项通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兑现,发现问题督促处理。7、对通防违章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追究、处理。(六)经营副矿长1、负责根据“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落实通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确保及时到位。2、负责组织监督通防措施费用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七)通防副总工程师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一通三防”措施的组织实施。2、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一通三防”工作的规定,审查、审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有关设计、通防技术措施。3、协助总工程师编制、实施“一通三防”计划;督促、检查降阻工程计划的完成;抓好“一通三防”装备的使用、管理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4、具体检查、指导通风科日常业务工作,组织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督促协调各业务部门,搞好业务保安工作。5、督促、协调、组织各业务部门及时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迅速处理重大隐患。(八)安全副总工程师1、负责制定“一通三防”知识的培训计划。2、协助总工程师编制、审批、监督落实“一通三防”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措施。3、在总工程师领导下,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每季度根据采掘布局调整修改。4、负责监督检查各项通防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兑现,发现问题督促处理。(九)采煤副总工程师1、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通防工作负技术责任。2、参加采煤工作面通防设计和措施的审查,并按通防设计,措施要求组织实施。(十)掘进副总工程师1、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通防工作负技术责任。2、参加掘进工作面通防设计和措施的审查,并按通防设计,措施要求组织实施。(十一)机电副总工程师1、对全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2、参加矿井通防设计和措施的审查,并按通防设计、措施要求组织实施。3、负责实施全矿机电设备防爆措施、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措施。4、负责定期组织突出危险区域机电设备完好,掘进工作面“三专两闭锁”执行情况、压风设备、设施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十二)副总经济师1、对全矿通防工作所需材料的供给、人员的配备负全面责任。2、负责监督通防措施费用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十三)安全生产部部长1、组织、督促采掘区队在生产过程中全面落实“一通三防”各项管理规定和措施,严格按通防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通防隐患。2、组织采掘工作面质量验收、评比时,必须同时进行“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验收,坚持做到通防质量对采掘工程质量验收的一票否决权。参加年度“一通三防”措施计划的审查,并组织实施各项“一通三防”措施。3、严格落实放炮管理责任,杜绝放炮火源。4、负责组织突出区域采掘工作面的矿压预测预报工作。(十四)通防科科长1、在总工程师、通防副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面落实矿井“一通三防”业务和管理工作。2、每月组织矿井通风质量检查评定,保证“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3、负责组织井下“一通三防”隐患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4、负责“一通三防”设计、措施的审查。5、监督“一通三防”措施的实施。(十五)通风工区区长1、为采、掘、机、运区队创造“一通三防”工作条件,检查、督促、考核其在管辖范围内“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和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2、深入现场,及时掌握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动态,及时解决出现的危急问题,保证各通防系统完好,正常运转。及时向领导汇报“一通三防”工作进展情况。3、正常组织矿井通风质量巡回检查,保证“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4、每日审签“一通三防”报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5、负责“一通三防”安全监测仪表仪器仪表的管理。6、负责组织井下“一通三防”隐患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十六)安监科科长1、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的监督检查。2、参加“一通三防”设计、措施的审查。3、监督“一通三防”措施的实施。4、负责组织井下“一通三防”隐患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5、负责组织监督全矿井下职工的“一通三防”基本知识培训,考试和上岗资格审核。(十七)机电科长1、搞好机电业务保安,保证设备完好,消灭机电火源,确保供电系统可靠;控制无计划停电停风;确保东西风井反风设施完好,主扇正常运转,对全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2、负责采煤机、掘进机内外喷雾设施的管理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3、配齐机电峒室的消防灭火器材,并使之始终处于完好状态。负责机电峒室的防尘、除尘工作,消灭积尘。4、负责落实掘进工作面“三专两闭锁”、“采掘分开供电”的管理措施。5、负责培训各类机电维护员,监督检查各类机电维护员的现场工作质量,保证机电设备维护质量合格。(十八)运搬工区区长1、负责管辖范围内机电设备的完好管理,消灭设备失爆、机电火源、磨擦火源等。2、负责责任范围内的通防设施看管,保证其完好,并正常使用。3、负责责任范围内的防尘、除尘工作,消灭积尘。4、负责各采区绝缘道的设置,保证绝缘良好。(十九)皮带工区区长1、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机电设备的完好,消灭设备失爆、机电火源、磨擦火源等。2、负责责任范围内的通防设施看管,保证完好正常使用。3、负责责任范围内的防尘、除尘工作,消灭积尘。4、配齐皮带机头、尾的超温、烟雾自动洒水灭火装置和25m消防软管,保证其完好,并正常使用。(二十)地质科科长1、及时准确地提供通防所需的各种地测资料和各类图纸,促进“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2、负责与通风部门合作共同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图中标明采掘进度、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突出点分布、突出强度等瓦斯地质资料;3、采掘工作面距离大中型构造30m以前,矿井地测部门必须向防突专门机构、采掘施工单位提交采掘工作面临近地质构造通知书。4、加强地测管理和地质预报工作,避免误透老空区。(二十一)计划科科长1、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全矿年度、季度、月度“一通三防”措施计划。2、负责做好新水平、新采区“一通三防”措施的设计工作。3、合理设计、安排生产布局,避免造成区域性通风失调。4、严格按规程设计通风系统,避免独头、盲巷。(二十二)采掘区队长1、严格按照通防管理要求组织生产,保管好责任范围内的通防设施,保证其完好,并正常使用。2、负责采掘工作面生产过程和责任区域内的防尘工作,消灭积尘和煤尘飞扬现象。3、负责责任范围内机电设备的维护和完好检查,消灭机电设备失爆现象。4、负责落实责任范围内各项“一通三防”技术措施,及时处理责任范围内出现的通防隐患。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一通三防”知识的学习、培训、考试。5、严格落实放炮管理责任,杜绝放炮火源。(二十三)企管科科长负责每月对各级领导、业务部门、采掘区队、井下辅助单位“一通三防”工作管理责任制落实、措施兑现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将其考评、奖惩结果报矿长办公会研究。(二十四)财务科科长1、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工作所需资金的筹集,确保各类费用的按时到位。2、监督“一通三防”措施费用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二十五)工资科科长1、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工作所需人员的调配,确保通防工作的正常开展。2、监督“一通三防”工种岗位人员的到位,确保定岗定员人数。(二十六)供应科科长1、对全矿“一通三防”措施所需的设备、设施材料供应负全面责任。2、负责组织各类“一通三防”设施、设备材料的供应工作,保证通防措施的顺利实施。(二十七)其他人员:1、通风工区的其他人员按单位分工逐项完成自己所承担的通防具体工作。2、安全生产部的其他管理干部和人员按单位分工做好本职范围的通防上的具体工作,做到安排工作时首先考虑通防是否满足要求,在通防得不到保证前,必须首先解决通防上的问题。同时,对现场检查出的问题要事事有落实,事事有结果。3、各单位的群监人员按本单位对“一通三防”的分工搞好齐抓共管工作。4、各岗位作业人员对本岗位“一通三防”工作直接负责。四、矿井通风系统管理规定(一)矿井必须建立完整、合理、稳定的通风系统,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有独立的进回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二)矿每月组织一次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矿井通风能力不足时,通防副总组织,由通防科、通风工区、计划科等提出解决措施、方案,总工程师审核后报矿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时,必须先停止生产,由通风工区调整通风网络,风量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