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二、个人所得税的建立和发展三、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第二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一)居民纳税人:无限纳税义务(二)非居民纳税人:有限纳税义务某美籍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2008年2月12日来华工作,2008年12月19日回国,2009年1月2日返回中国,2009年11月15日至2009年11月30日期间,因工作需要去了日本,2009年12月1日返回中国,2009年12月22日回国过圣诞,并于2010年1月26日返回中国,后于2010年11月20日离华回国请问:2008、2009、2010年该美籍外国人是否属于居民纳税人,为什么?二、征税范围1、工资、薪金所得: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劳务取得的所得5、稿酬所得: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其他所得•下列项目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是()A.个人书画展卖取得的报酬B.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D.高校教师受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的报酬•下列各项个人所得中,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A.企业集资利息B.从股份公司取得股息C.企业债券利息D.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第三节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一、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3%-45%(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5%-35%。二、比例税率(一)稿酬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所得额减征30%。(二)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并实行加成征收。(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自2007年8月15日起,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由现行的20%调减为5%;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取得的收入总额扣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项目额后的余额。由于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项征收,其应纳税所得额,按不同应税项目分别计算。二、工资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2011年9月1日前为2000元,2008年3月1日前为1600元;2006年1月1日前为8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某职工06年3月应发工资4600元,交纳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100元,失业保险50元超过规定比例5元,单位代缴水电费100元,其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多少。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超标准缴付部分应计入工薪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4600-1600-100-50+5)×15%-125=303.25(元)2855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额-成本、费用及损失1.收入总额2.准予扣除的项目3.不得扣除的项目(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四、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2000×12(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收入总额-2000×12)×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五、劳务报酬所得(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税率20%,但有加成征收歌星刘某一次取得表演收入40000元应纳税额=40000×(1-20%)×30%-2000=7600(元)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计算方法1.不含税收入额不超过3360元的:(1)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2.不含税收入超过3360元(1)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或=[(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当级换算系数(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速算扣除数高级工程师赵某为泰华公司进行一项工程设计,按照合同规定,公司应支付赵先生的劳务报酬48000元,与其报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价。不考虑其他税收的情况下,计算公司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税额。(1)代付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48000-2000)×(1-20%)]÷76%=48421.05(元)(2)应代付个人所得税=48421.05×30%-2000=12526.32(元)六、稿酬所得(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八、财产租赁所得(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但是对于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九、财产转让所得(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每次财产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十、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下列各项中,以取得的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A.稿酬所得B.偶然所得C.股息所得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下列个人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月减除定额费用的有()。A.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B.财产转让所得C.工资薪金所得D.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十一、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一)附加减除费用的范围和标准(只是针对应税项目中的工资、薪金所得)。1.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纳税人可归纳为以下三类:(1)外籍人员;(2)境外任职中国公民;(3)华侨、港澳台同胞。2.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每月减除4800(2000+2800)元(二)每次收入的确定:有七个应税所得项目明确规定按次计算征税(一)劳务报酬所得: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不能以每天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张某承揽一项房屋装饰工程。工程2个月完工。房主第一个月支付给张某15000元,第二个月支付20000元。应税所得额=(15000+20000)×(1-20%)=28000(元)应纳税额=28000×30%-2000=6400(元)(二)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下列稿酬所得中,应合并为一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A.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分次取得的B.C.D.•王某的一篇论文被编入某论文集出版,取得稿酬5000元,当年因添加印数又取得追加稿酬2000元。上述王某所获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王某所获稿酬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2000)×(1-20%)×20%×(1-30%)=784(元)。•(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例题】某工程师2002年将自己研制的一项非专利技术使用权提供给甲企业,取得技术转让收入为3000元,又将自己发明的一项专利转让给乙企业,取得收入为45000元。该工程师两次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额=(3000-800)×20%+45000×(1-20%)×20%=7640(元)中国公民孙某系自由职业者,2004年收人情况如下:出版中篇小说一部,取得稿酬50000元,后因小说加印和报刊连载,分别取得出版社稿酬10000元和报社稿酬3800元。出版小说、小说加印及报刊连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①出版小说、小说加印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0000)×(1-20%)×20%×(1-30%)=6720(元)②小说连载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20%×(1-30%)=420(元)(四)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六)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七)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关于捐赠(一)个人将其所得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二)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资助的,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三)个人所得如果是实物的,要按市价折成货币。陈某在参加商场的有奖销售过程中,中奖所得共计价值20000元。陈某领奖时告知商场,从中将收入中拿出4000(8000)元通过教育部门向某希望小学捐赠。按照规定,计算商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陈某实际可得中奖金额。(1)根据税法有关规定,陈某的捐赠额可以全部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为4000÷20000=20%,小于捐赠扣除比例30%)。(2)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捐赠额=20000-4000=16000(元)(3)应纳税额(即商场代扣税款)应纳税所和额×适用税率=16000×20%=3200(元)(4)陈某实际可得金额=20000-4000-3200=12800(元)十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特殊问题(掌握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一)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新变化内容自2005年1月1日起按以下计税办法征收:(1)先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例题】某中国公民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4000元,新规定应纳税额=24000÷12=2000,找税率为10%、25,应纳税额=24000×10%-25=2375(元)工资不够交税的看例题:P436(二)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例16-11】张某为中国公民,2006年1~12月工资均为2000元,假定12月31日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2800元。请计算张某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