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计生委开展HIV咨询检测工作方案为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根据《第二轮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要求,扩大艾滋病检测咨询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地发现艾滋病病例,减少艾滋病的传播,在国家人口与计生委国际合作司的指导下,结合我县实际,芦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展艾滋病防治合作项目,旨在利用计生委良好的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网络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开展以艾滋病一级预防为重点的艾滋病防治等工作,使目标人群获得正确艾滋病防治知识。一、总体要求(一)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扩大艾滋病咨询检测的覆盖面;(二)最大限度地发现艾滋病病例,让更多的人了解自己的艾滋病病毒(HIV)感染状况,减少艾滋病的传播;(三)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HIV/AIDS)及时获得干预、治疗、关怀等综合服务;二、工作目标(一)对全县所有于计生委的育龄妇女主动提供HIV检测咨询工作,并将被检人群血清标本转介到县疾控中心。(二)开展培训,相关管理和业务人员培训率达到100%。三、职责与分工(一)县卫生局负责建立全县开展HIV检测咨询工作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明确各单位的分工与职责。(二)县疾控中心主要承担HIV咨询检测工作的技术指导,组织人员培训,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分析等工作。(三)计生委在提供HIV咨询检测服务时,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将HIV咨询检测工作的要求及服务流程纳入到常规工作中。四、策略和措施(一)成立由县卫生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芦溪县HIV咨询检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HIV咨询检测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主动开展HIV咨询检测工作、督导方案,使各项措施和服务落到实处。(二)计生委将项目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和发挥基层网络和服务体系优势,向广大的育龄群众包括流动人口提供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将艾滋病预防与提供生殖健康服务相结合,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仍将依托自身网络和服务体系,向广大的育龄人群宣传和倡导关注艾滋病,提供艾滋病相关知识和信息,推广和促进使用安全套,提供艾滋病咨询服务,反对歧视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并提供艾滋病检测和救治的转介服务(三)县疾控中心:1、严格按照《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要求》进行血液验收,再对合格阳性标本进行HIV抗体初筛。2、对初筛阳性标本送往省CDC进行确诊试验。3、对需要治疗的艾滋病病人提供转诊服务。(四)计生委相关工作人员主动提供HIV咨询检测工作要点1、尽管新检测咨询策略仍然强调知情同意和自愿检测,但采取的是知情不拒绝的原则,即将检测作为一种常规服务,如果就诊者不提出拒绝,就为其进行HIV检测;2、不再提供检测前咨询服务,而是提供HIV检测信息服务。3、检测后咨询服务主要针对检测阳性者,而对于检测阴性者只是提供简单的咨询服务。4、全面推广使用HIV快速检测方法,以便能够在当天得到结果。(五)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提高民众预防艾滋病知识水平。利用LED电子滚动屏幕、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向大众宣传预防艾滋病知识,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促使更多的人主动接受HIV咨询与检测。(六)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与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开展人员培训,规范HIV检测技术,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保障HIV咨询与检测工作落实。(七)预防医源性感染及职业暴露。按照卫生部《医务人员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及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普遍性防护原则,建立健全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及应急处理机制。发生职业暴露应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报告主管领导和县疾控中心,及时评估和确定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登记并正确使用预防药物,接受流行病学监测。四、信息管理计生委建立健全HIV咨询检测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制定专人负责,按照HIV咨询检测信息报表和各类登记要求填写,提高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五、督导与评估建立芦溪县HIV咨询检测工作督导与评估体系,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督导方案,芦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季组织进行自查和督导。年终对该机构HIV咨询检测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比、通报,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