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富沃矿产品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铝矿石破碎项目(DOC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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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项目名称:新安县富沃矿产品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铝矿石破碎项目建设单位:新安县富沃矿产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7年6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国环评证乙字第2537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新安县富沃矿产品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铝矿石破碎项目建设单位新安县富沃矿产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谢战备联系人王武松通讯地址新安县石寺镇渠里村联系电话13903885716传真/邮政编码471800建设地点新安县石寺镇渠里村立项审批部门新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豫洛新安制造〔2017〕05177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占地面积(平方米)10000绿化面积(平方米)200总投资(万元)4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7.5评价经费(万元)/投产日期2017.6项目内容及规模1.项目背景新安县主导产业是以铝为主的有色金属等新材料精深加工业,石寺镇又是铝矿石资源大镇,上游产业基础原材料铝矿石的初步破碎加工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受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委托,对其铝土原矿进行破碎加工,加工后的铝矿石主要由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销售(详见附件7)。因此,新安县富沃矿产品有限公司在新安县石寺镇渠里村投资400万元建设年加工20万铝矿石破碎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于2017年3月21日以新安县富沃矿产品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铝矿石破碎项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目在新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备案(批准文号豫洛新安制造〔2017〕05177,备案确认书见附件2)。经查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富沃矿产品有限公司的委托(内容详见附件1),针对该项目施工及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在现场勘查的基础之上,本着“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土地及厂房为租赁原有私营煤矿渠西煤矿设施(详见附件3),但相关生产设备已进厂安装,属于未批先建。建设单位新安县富沃矿产品有限公司已依法缴纳环保罚没收入(详见附件7缴费单据)。2.项目选址本项目位于新安县石寺镇渠里村(项目坐标:N34°48′30.78″,E112°04′22.10″),项目为租赁原渠西煤矿土地,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该地块位于新安县中心城区外,符合石寺镇村镇建设规划(附件4、附件5)。本项目北侧、东侧均为农田,南侧为中铝集团自备支线及云梦山,西南侧为农田,西北侧为铁矿石破碎站。项目西北侧1250m为石坡村;北侧215m为陈疙瘩村、350m为渠里村;西侧100m为渠里煤矿家属院、西侧405m为下孤灯村。项目北侧100m为畛河,项目厂区内存在一条10KV高压线路(已废弃,详见6)。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详见附图一,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及周围敏感点分布图详见附图二。3.项目概况3.1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新安县石寺镇渠里村,投资400万元,占地面积约10000m2,主要从事铝矿石破碎。本项目为租赁原渠西煤矿厂房及土地,目前相关生产设备已安装进厂,属于未批先建。项目基本情况见下表1,主要建设内容见表2: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3表1项目基本信息表序号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新安县富沃矿产品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铝矿石破碎项目2建设性质新建3建设地点洛阳市新安县石寺镇渠里村4占地面积10000m25总投资400万元6劳动定员10人7工作制度年工作250天,每天2班,平均每天工作10小时(8:00~12:00,13:00~19:00)表2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名称建筑主要建设内容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钢制框架结构,占地300m2已建配套工程值班室一层;砖混结构,占地140m2依托原有租赁厂房及相关设施休息室一层;砖混结构,占地150m2车库两层,砖混结构,占地约150m2办公楼两层;砖混结构,占地200m2浴室一层,砖混结构,占地20m2厕所水厕;砖混结构,占地20m2公用工程给水自备井供电来源于石寺镇供电管网环保工程废气输送带、破碎机密闭;喷淋装置;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已建成品库、原料库、道路硬化、振动筛密闭、喷淋装置未建防尘网,约1000m2已建废水8m3化粪池现有5m3化粪池,要求扩容5m3沉淀池未建噪声基础减震、绿化、至于室内等未建生活垃圾固废收集桶及暂存场所未建金属异物含油抹布废液压油危废暂存场所及防腐防渗措施未建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4废油桶3.2生产规模与产品方案本项目为年加工20万吨铝矿石破碎项目,项目规模及具体产品方案见表3。表3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序号产品方案生产规模单位1≤3cm粒径的铝石颗粒200000t/a3.2主要设备本项目主要从事铝石破碎加工,其主要设备下表表4。表4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型号数量备注1皮带输送机DT型4套已建2颚式破碎机ASD-V36251台已建;洛阳大华重型机械有限公司3液压圆锥破碎机GPY2001台4下料斗容积4m31个已建5装载机CLG836等1台已建6袋式除尘器及配套设施HY49-201台已建7振动筛/1台已建8地磅/1台依托原有9洒水车5m31辆已建3.4工程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根据企业提供资料,项目生产过程主要原、辅材料用量及能源消耗情况详见下表5,其主要理化性质见表6。表5原辅材料及能资消耗一览表序号材料名称年耗量单位备注1铝矿石200150吨/年汽车运输2水6350m3/a自备井3电20万(kw·h)/a石寺镇供电所4润滑油10桶/a外购,15kg/桶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55液压油1桶/a外购,170kg/桶表6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名称理化性质铝矿石项目铝矿石来源为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马行沟铝土矿(位于新安乡北冶镇马行沟村),铝矿的主要成分为铝矾土(氧化铝含量约93%,二氧化硅含量约5%,其他杂质约2%),是一种块状矿物。白色或灰白色,因含铁而呈褐黄或浅红色。密度3.9~4g/cm3,硬度1~3,不透明,质脆。极难熔化,不溶于水。常温下无毒、无害、不氧化、不燃烧。原料来源:本项目受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委托,对其铝土矿石进行破碎加工,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有权对铝矿石颗粒进行处理。委托合同、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铝土矿开采证见附件7、附件8。原料来源合理性分析: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开采面积约5.2866平方公里,生产规模为20万吨/a,因此原料来源合理。原料运输路线: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马行沟铝土矿(新安县北冶镇马行沟村)—S246省道—庙石线—渠里村—厂区,项目运输路线示意图详见附图六。4.公用工程4.1给水系统项目总用水量为6350m3/a,给水来源自备井,可以满足用水需求。4.2排水系统本项目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附近无雨水管网,项目拟建设雨水管道,收集雨水后雨水流入畛河;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喷淋抑尘用水及车辆冲洗用水,不产生生产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周围村民拉走用于农田施肥。4.3供电系统本项目用电为220V/380V,年用电20万度。从石寺镇供电管网接入厂内配电室,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6通过厂区变压器为生产及办公生活供电。4.4供暖系统项目办公室供暖制冷均采用空调设备,可满足项目需求。5.总定员与工作制度本项目员工10人,均不在厂区住宿。年平均生产天数为250天,每天2班,平均每日工作时间10h(8:00~12:00,13:00~19:00),平均年工作2500h。6、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6.1项目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2013年修正)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项目已经新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备案,项目编号豫洛新安制造〔2017〕05177,项目备案确认书见附件2。6.2项目与《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安县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2017】6号)符合性分析根据《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安县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2017〕6号),本项目建设情况与新政〔2017〕6号对比情况见下表。表7项目建设情况与新政〔2017〕6号对比情况一览表序号新政〔2017〕6号要求项目建设情况1石材加工企业2017年7月底前,石材加工企业采取密封、收集净化、湿法作业等措施,对破碎、筛分、加工、装卸环节的粉尘实施治理,解决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项目对运输廊道、破碎、筛分及下料口进行密封,拟建设封闭原料库及成品库2工业堆场粉尘防治包括火电企业在内的工业企业的煤场、灰场、渣场、料场全部建成全封闭的储煤场,散流体采取密封存放,并落实道路硬化、车辆冲洗、密闭输送等防尘措施。项目拟设封闭原料库及成品库,并落实道路硬化、车辆冲洗、密闭输送等防尘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7措施3砂石扬尘防治建立砂石场管理清单,明确监管责任,砂石场要落实“场地围挡、表面覆盖、密闭运输、车辆冲洗、道路硬化”沙尘防治措施,取缔未经水务部门砂石管理机构批准擅自建设的砂石点;通过集中整治,解决沙尘污染、车辆带泥上路、沿途抛撒等问题。项目设封闭原料库及成品库,落实“场地围挡、表面覆盖、密闭运输、车辆冲洗、道路硬化”等措施本项目拟修建全封闭原料库及成品库,并安装喷淋装置,对运输廊道、生产车间及下料口、振动筛进行密封,加强对工业粉尘治理,落实道路硬化、车辆冲洗、密闭输送等防尘措施。综上所述,项目符合《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安县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2017】6号)要求。6.3项目与《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洛市环【2015】34号)符合性分析根据《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洛市环〔2015〕34号),本项目位于新安县石寺镇渠里村,属于农产品主产区,洛阳市全市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单元。本项目与洛市环〔2015〕34号文相符性分析见表8、项目与农产品主产区相符性分析见下表9。表8本项目所属功能分区名称本项目特点洛市环【2015】34号文功能分区范围要求本项目所属功能分区附件1、洛阳市主体功能区位于新安县石寺镇渠里村农产品主产区:新安县,汝阳县,宜阳县,洛宁县农产品主产区附件2、水污染防治重点单元属于畛河流域不涉及不属于水污染防治重点单元附件2、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单元洛阳市新安县洛阳:全部区域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单元附件2、重金属污染防控单元洛阳市新安县重金属污染防控单元:栾川县、洛宁县不属于重金属污染防控单元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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