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规程-河南地方标准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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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41河南省地方标准DB41/TXXXXX—XXXX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41/TXXXXX—XXXX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河南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经济林和林木种苗工作站。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谭运德、申洁梅、高福玲、刘占朝、郑晓敏、崔向青、闫凤国。本标准参加起草人:李红卫、刘玉福、乔良、赵庆涛、丁朝阳、何凤珍、彭志强、宋言生、穆笋、卫发兴。DB41/TXXXXX—XXXX1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普查准备、外业调查、内业整理、成果总结、质量管理和验收。本标准适用于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及补充调查。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4072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原则和方法GB/T16620林木育种及种子管理术语《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规程〉的通知》(林场发〔2016〕77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林木种质资源林木种、种以下分类单位及各个具有不同遗传基础,当前或未来可能用于树种改良或营林生产的林木个体或群体的总称。3.2优良林分在同等立地下,速生、结实、优质、抗性等方面优于同龄林分,通过自然稀疏或疏伐,优良木可占绝对优势,能完全排除劣等木和大部分中等木的林分。3.3优良林分选择在天然林或人工林分中,依据林分的实际状况,比较各林分的优劣,将符合优良林分标准的林分筛选出来利用的群体选择工作。3.4优良单株(优树)在生长量、树形、抗性或者其他性状上,显著优于周围林木的树木。3.5优良单株(优树)选择依据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在适合的林分中,选择符合要求的优良树木的株选。4总则4.1普查对象、内容与方法DB41/TXXXXX—XXXX24.1.1普查对象普查对象为行政区域内所有的林木种质资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野生林木种质资源:原始林、天然林、天然次生林内处于野生状态的林木种质资源,包括乔木、灌木、竹类和木质藤本等林木种质资源的种、变种和主要树种的优良林分、优良单株;b)栽培利用林木种质资源:造林工程、城乡绿化、庭院绿化、经济林果园等种植的种质资源,包括乡土树种和引进树种的种和品种,实生林中的优良林分、优良单株,无性化栽培林分中的优良变异单株;c)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树种与古树名木资源: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树种包括列入国务院1999年批准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并在河南省分布的树种,以及列入《河南省重点保护植物名录》的树种。古树系指在人类历史过程中保存下来的年代久远或具有重要科研、历史、文化价值,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3株以上且成片生长的古树,划定为“古树群”。名木指在历史上或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中外历代名人所植或者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d)新引进和新选育林木种质资源:包括从省外(含国外、境外)引进和自主选育,处于试验阶段或试验基本结束,或已通过技术鉴定或新品种登记,但未审定推广的树种和品种。已推广应用的,列入栽培利用林木种质资源调查登记范围;e)已收集保存林木种质资源:种子园、采穗圃、母树林、采种林、试验林、植物园、树木园、种质资源保存林(圃)、种子库等专门场所保存的种质资源。4.1.2普查内容4.1.2.1查清区域内乔木、灌木、竹类和木质藤本等林业植物资源的种类、数量(面积、株数)、分布及生长情况;记录分布地点的群落类型及生长环境。4.1.2.2调查树种种内的品种、品系、优良单株、变异类型等林木种质资源的来源、经济性状、抗逆性、种植面积与区域、保存状况等。4.1.3普查方法采用资料查询、知情人访谈、踏查、线路调查、样方调查、单株调查等方法。4.2普查成果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成果主要包括: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报告;林木种质资源名录、影像、凭证标本;林木种质资源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调查过程中收集和编制的各类文字技术资料及图件档案等。4.3普查工作程序普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a)普查准备:明确普查目的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准备所需的技术资料、仪器工具、物资等,组建普查队伍,培训技术人员;b)外业调查:对河南省范围内的野生林木种质资源、栽培利用林木种质资源、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树种与古树名木资源、新引进和新选育林木种质资源、已收集保存林木种质资源等分别开展外业调查、登记;c)内业整理:普查数据的整理、录入、汇总、分析,标本鉴定、图件绘编;d)成果总结:编制普查成果报告,建立数据库和信息系统;e)审核验收,存档。DB41/TXXXXX—XXXX35普查准备5.1制定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制定包含调查时间、范围、进度安排、经费安排、普查人员组成与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的具体的普查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普查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普查依据和意义、工作思路和目标、普查对象和内容、承担单位及分工、工作步骤与方法、进度安排与调控、保障措施等七部分;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包括机构与队伍组建、普查准备工作、外业调查、内业整理、质量管理等五部分。5.2组织准备省、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家咨询组,明确分工,分别以相关高校和市、县(市、区)为单位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5.3资料准备5.3.1基本资料搜集调查区域内林木种质资源的相关资料:a)森林资源清查、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森林资源档案、自然保护区考察报告、林相图以及林业区划等相关资料;b)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林木良种基地、林木采种基地、植物园、树木园、品种园、现代高效农业园区、各类苗圃基地的档案资料,历次林木良种公告,选优、优树收集、引种驯化以及各类子代测定林、种源实验材料、建园(场)材料等技术档案;c)树木志、植物志、植物图鉴、植物检索表、地方志、植物名录、植物资源、森林资源和古树名木等资料。5.3.2其他资料气候、地理、土壤和社会经济等资料。5.4调查用具准备5.4.1仪器、设备及工具包括数码相机(不低于800万像素或分辨率不小于3264×2448)、电脑、数据采集仪、围尺、钢卷(围)尺、皮尺、土壤刀、测高器、GPS仪、望远镜、生长锥等必要工具。5.4.2图表和文具调查用图,调查表格,记录用纸、笔、包等文具。5.4.3标本、样品采集器械采集袋、标本夹、枝剪、高枝剪、手锯、放大镜、吸水纸、台纸、透明纸、浸制试剂、硅胶、采集标签和鉴定标签等。5.4.4辅助用品及其他野外常用药品、野外防护装备、通讯设备、安全用具等。5.5技术培训DB41/TXXXXX—XXXX4开始调查前,采取集中培训和现场教学的方式,组织调查人员系统学习并熟练掌握普查技术规程、树木识别和分类、普查照片拍摄、安全等有关知识及技术要求。6外业调查6.1野生林木种质资源调查调查野生树种及其种质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生境、生长情况等。调查目的树种的优良林分和优良单株。6.1.1资料查询查询已有的技术档案和文献资料,掌握普查区域内林木种质资源的基础信息,了解树种分布及整体概况。6.1.2知情人访谈通过会议方式,召集基层林业技术人员和熟悉情况的村民代表进行座谈,了解询问调查区域内的特异林分和单株,确定重点调查线路和重点调查区域。6.1.3林木种类调查采用线路调查和样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查清树种种类、数量(面积、株数)、分布等。调查线路或调查样方要根据调查内容以及调查区域的地形、地貌、海拔、生境等确定,调查线路或调查样方的设立应注意代表性、随机性、整体性及可行性相结合;样方的布设要涵盖整个调查地区内的各代表性地段。重点沟谷调查不得少于沟谷总数的1/2,一般沟谷调查不得少于沟谷总数的1/3。同时,也要注意到被调查区域的不同地段的生境差异,如:山脊、沟谷、阳坡、阴坡、海拔等;样方根据地形地貌布设并进行调查记录。6.1.3.1踏查根据现有资料和了解的情况,确定当地需要调查的树种,利用森林资源分布图和行政区划图,按一定的线路,了解资源分布区内树种种类、林分起源、结构、林龄、生长情况、地形地势、立地条件等。6.1.3.2线路调查线路调查应在踏查的基础上,结合森林资源分布图、地形图或卫星图片进行设计,根据自然条件的复杂程度和植物群落的类型确定调查线路和线路密度。调查线路的长度和宽度应符合林分抽样的规定。在山区坡面地段,从谷底向山脊垂直于等高线设置;在河谷地段,沿河岸由下游向上游设置。在线路调查行进中,要沿线路记录所有新见的树种(100m以内不重复记载)。目测能见范围内(每侧20m)各树种因子,了解资源分布区树种、林分的起源、组成、林龄、生长情况、地形地势、立地条件等。沿调查线路记录观察到的不同树种,填写野生林木种质资源树种调查表(见附录A表A.1),并拍摄标准株形态照片。对于不能准确识别的树种需要采集枝、叶、花、果等器官,压制成标本,拍摄形态照片,以便鉴定。应注意掌握林木照片拍摄技术,拍摄生境、群体、植株以及叶、花、果实等能反映种质资源特征的照片,要求拍摄物主体突出,图像清晰,照片像素不低于800万(图像分辨率不小于3264×2448),采用jpg格式存贮,并记录照片原始编号。6.1.3.3样方调查DB41/TXXXXX—XXXX5对树种种类多、分布面积较大的区域,根据树种种类、分布范围、地形地貌等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林分设置样方进行调查。样方不宜设在林缘,不能跨越河流、道路。在山丘地区,到海拔高程每一百米整数位时(以GPS与海拔仪定位),需作样方调查。样方面积依据种质多样性来确定,一般样方面积设为400m2;林木种质资源较少、地形比较开阔的地段样方面积可设为600m2;全部为灌木类型的样方面积设为25m2(5m×5m)。样方为正方形或长方形,长方形样方最短边不能小于5m。在丘陵和平原地区,采用线路踏查和样方调查相结合,按南北向或东西向平行、均匀布设调查线路。在野生林木种质资源分布的沿湖或沿河等确定踏查线路,沿线路进行调查,视情况每1km〜3km设置一个代表性样方进行样方调查。样方调查内容包括树种名称、分布、数量等。填写野生林木种质资源样方调查表(见附录A表A.2)。地形、土壤等环境因子分类标准见附录B。6.1.4优良林分调查6.1.4.1优良林分的选择与条件首先确定调查的目的树种,原则上选择没有开展系统选优和良种数量不能满足生产需要的主要造林树种进行;然后选择优良林分。优良林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目的树种集中分布、处于中龄和近熟阶段的林分;b)地形平缓、交通方便、分布相对集中,面积宜在3hm2以上,以便于管理、保护和种实采集;c)宜选同龄林或相差2个龄级以内的异龄林,密度适宜,郁闭度不低于0.6;d)林木生长整齐、生长量及其他经济性状明显优良,没有经过人为破坏或未进行上层疏伐的林分。6.1.4.2优良林分的调查6.1.4.2.1样方设置在确定的优良林分内,选择代表性地段设置样方。样方形状为正方形或长方形,样方调查面积应占候选林分总面积的2%,样方面积不小于400m2。6.1.4.2.2每木调查在样方内实测每木胸径、树高、枝下高、冠幅,目测树干通直度和结实情况等。同时调查林分面积、地形、树种起源、林龄及郁闭度等,调查结束拍摄照片,填写优良林分样方调查表(见附录A表A.3)。6.1.4.3优良林分调查应注意的事项优良林分调查应注意以下事项:a)无性起源的林分不进行优良林分调查;b)林分内个别单株优良性状显著的可进行优良单株或优良类型调查。但属于通过人为营林措施的改善而生长优良的林分一般不宜选择为优良林分;c)在踏查或调查中发现有价值的珍稀濒危树种集中分布达到0.1hm2的小面积林分,可随时设置样方进行调查,记载立地因子,每木调查胸径、树高、枝下高、计算每公顷株数、估计结实量、折算总株数和总结实量;d)在以阔叶树为主的混交林内设置样方时,样方内目的树种应不少于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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