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公共卫生联络员培训(卫生监督部分)衢州市柯城区卫生监督所周密2006.4.29目录•区卫生监督所简介•卫生监督所职责•主要执法依据•乡镇卫生监督联络员职能•卫生监督投诉举报须知•卫生许可受理审批流程图•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办法•卫生监督所七项承诺•卫生监督协查指标•卫生监督工作展望一、区卫生监督所简介柯城区卫生监督所于2002年7月经区编委批准成立,地址在市区浮石路19号(区妇保院7楼)。是直属于区卫生局的全民事业单位,具体承担区卫生局交付的卫生执法任务的卫生监督执行机构,其职责任务是:卫生法制宣传、卫生行政评价、卫生监督检查、卫生行政控制、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强制执行。二、卫生监督所职责根据衢州市卫生局2002年5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市与柯城区有关卫生事权划分的意见》(衢市卫发[2002]53号),我区负责建成区外农村560平方公里、23万人口的卫生监督工作。区卫生监督所于2002年7月经区编办批准设立(柯编办[2002]10号)2003年9月正式挂牌运行,主要承担建成区外农村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和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和发证工作,并对辖区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及现场卫生监督工作。主要职责是:(1)承担区卫生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面向社会的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机构和卫生专业人员的具体的卫生监督和执法任务;(2)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从业人员进行法制、公共卫生知识宣传和培训;(3)承担卫生行政许可证颁发前的管理、预防性卫生审查、现场卫生审查;(4)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和执行处罚决定;(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对适用简易处罚程序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6)负责对危害公共卫生的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7)负责受理健康相关产品、场所、卫生机构的投诉、举报和法律咨询;(8)承担区卫生局和上级卫生监督执行机构交给的其他任务。三、主要执法依据卫生行政执法量多面广,涉及6部法律、21部法规和400多个部令规章。主要包括以下一些:1、食品卫生法浙江省实施《食品卫生法》办法2、传染病防治法浙江省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传染性非典性肺炎防治办法3、母婴保健法浙江省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4、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5、红十字会法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7、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8、学校卫生工作条例9、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10、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四、村公共卫生(卫生监督)联络员职能一、村卫生监督联络员主要职能是:1、协助开展卫生法制和卫生知识宣传;2、协助开展卫生监督管理信息的收集上报(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厂矿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红白喜事家宴信息及申报宣传、督促);3、负责村级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环境卫生管理指导、健康宣教等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4、协助区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其它工作。二、卫生监督管理类别和对象:1、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2、公共场所:包括美容美发(理发)店、网吧、浴室等;3、供水单位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4、职业危害企业;砖瓦(包括石棉瓦)厂、水泥厂、水泥预制厂、印刷厂、家具厂、箱包皮鞋厂、塑料厂、涂料厂、锯板厂、木材加工厂等;5、医疗卫生机构;诊所、卫生室、接生站等;6、学校;7、其它:如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等。(一)针对以上卫生监管类别和对象,卫生监督联络员在日常工作中应当着重关注以下一些问题,如有发现应当及时与本辖区卫生监督机构联系:(1)根据卫生许可规定,对本村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公共场所、供水单位等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并查验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后上岗,是否有传染病人在岗工作?(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假冒伪劣产品?(3)医疗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在岗?医疗垃圾是否乱倒或出卖?是否存在超范围行医的问题?有无医疗纠纷或事故?(4)本村是否有无证行医、江湖游医或非法接生?(5)红白喜事家宴是否申报?食品加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6)职业危害企业的工人是否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劳保用品?工人是否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7)本村有无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不明原因疾病发生和不明原因死亡等?(8)上述以外,是否有其它涉及影响公众卫生健康或可能影响公众卫生健康的各类事(案)件发生?五、卫生监督投诉举报须知当您发现购买的健康相关产品(食品、化妆品、涉水产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存在卫生质量问题,或在使用时出现身体的不良反应,或发现各类涉嫌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您可以向我们投诉或举报,以维护公众或您自身的健康权益。一般来说,凡涉及影响公众卫生健康或可能影响公众卫生健康的各类事(案)件,均属于我们卫生监督机构的受理范围,主要可分为以下七类:1、食品、生活饮用水、化妆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质量问题,如产品受污染、产品过期、感官异常、标签不全等;96301-22、发生的各类食物中毒、职业中毒、放射污染等中毒事件(故)或原因不明的可能影响特定人群身体健康的意外(污染)事件(故);3、涉及学习、生活、娱乐、工作和作业等场所的卫生状况造成或可能危害特定人群卫生健康的问题;4、因食品、化妆品、生活饮用水、消杀药液(剂)等引起的健康不良反应和问题;5、餐饮业存在的各类餐饮卫生问题;6、医疗机构或个体医的各类违法行为;7、其他各类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96301-2如您发现上述任何一种问题或情况时,您可以以您认为最适当、最便捷的方式向我们投诉或举报。投诉举报电话号码是:96301-2;24小时有人值班接受投诉举报。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浮石路19号(区妇保院七楼)邮政编码:324000您可以直接向浙江省(或衢州市)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投诉或举报。您也可以在浙江省卫生监督信息网站网上投诉或举报(wsjd-zj@zjwst.gov.cn)。96301-2接到您的投诉举报后,我们将按照以下程序处理:柯城区卫生监督所(或省、市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移交受理登记所属部门办理反馈96301-2希望您能告知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与您及时联系。我们会对您投诉举报的情况予以保密,以维护您的正当权益。如您遇到下述情况时,可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或举报:1、当您遇到有关商品、服务价格问题时,可与物价部门联系,电话:12358;2、当您遇到有关价格欺诈问题时,可与工商行政部门联系,电话:12315;3、当您遇到有关虚假广告问题时,可与工商行政部门联系,电话:12315;96301-24、当您遇到有关环境污染问题时,可与环保行政部门联系,电话:12396;5、当您遇到有关短斤缺两问题时,可与工商行政部门联系,电话:12315;6、当您遇到有关医疗机构服务质量问题时,可与卫生行政部门联系,电话:3023541;7、当您遇到有关偷税漏税问题时,可与税务行政部门联系,电话96196。96301-2六、卫生许可受理审批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必备资料许可审核科初审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不受理予限期补交修改资料受理逾期未补全或修改不完善限期内资料补全并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对申请资料和(或)现场进行审核评审(3天)不符合要求限期整(修)改符合要求不予批准逾期未整(修)改限期整(修)改不予批准批准(卫生局)七、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办法为了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上级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一、处理对象:监督所全体公务人员。二、处理范围: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经调查属实的,给予处理:1、未按《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行政务公开公告》和《政务公开细则》规定的服务规范和标准执行的;2、服务态度生硬、冷淡,与当事人发生争吵的;3、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沓、推诿、扯皮的;4、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的;5、群众投诉、举报其涉及政务公开的有关问题的;三、处理措施:凡发现有处理范围中列举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报请区卫生局予以通报批评,责任人当年评选先进的资格;对其他当事人视情节,给予诫勉、通报批评直至调离工作岗位或纪律处分。四、监督检查:1、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承担群众举报情况的调查核实,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并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2、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管理和监督员考核范围,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好坏与科室和监督员年度考核及评定等次挂钩。3、实行定期检查制度,每半年抽查一次,年终总结评估一次,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督促落实。4、设立监督信箱和举报电话。监督举报电话:3021755;监督信箱设在门厅。八、卫生监督所七项承诺为了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思想与作风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切实为人民健康和我省经济建设服务,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七项承诺如下:一、树立执法为民,监督就是服务的观念。卫生监督执法坚持“帮助、监督、促进”的原则,真心实意地为企业和基层服务,为管理相对人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做到既能管、又减少当事人负担,既严格监督、又减少扰民,使来我区投资者放心、安心、舒心,为我区招商引资与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环境。二、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在监督执法工作中,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绝不允许推逶扯皮的现象发生。在卫生行政审批受理与审核工作中,实行“一门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中间环节。卫生许可及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资料的审核并答复是否予以受理,7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卫生监督工作,接到检验报告后4个工作日完成材料整理上报工作。三、卫生监督工作做到为民、便民、利民,坚持上门服务、上门指导,切实为群众、基层、企业排忧解难。我所对下岗职工、城镇低保对象、残疾人办理各类卫生许可及审批事宜,免收卫生许可证工本费、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工本费、卫生审查费。四、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监督执法事务“四公开”。即:公开卫生执法和行政审批的内容,公开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公开办事程序和结果,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坚持卫生监督执法评议考核制,定期上门征求管理相对人的意见,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五、行为规范,文明执法。每个卫生监督员必须做到语言礼貌,举止文明,亮证执法,程序完备;严格按“八项禁令”规范自己的行为。即:1、禁止以权谋私、索拿卡要、收受贿赂;2、禁止利用职权借故刁难、拖延或有意不作为;3、禁止与被监督单位建立任何形式的经济关系;4、禁止滥检查、乱罚款或私分、扣留罚没物品及检验样品;5、禁止参加由被监督单位安排的任何娱乐休闲活动;6、禁止担任被监督单位的顾问或在被监督单位兼职;7、禁止泄露监督工作机密及被监督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8、禁止参与酗酒、赌博等任何有损卫生监督员形象的活动。六、忠于职守,严格执法。每个卫生监督员必须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增强法制意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增强责任意识,作风严谨;增强廉洁意识,严于律己,勤政廉政;增强效率意识,方法科学,高质高效;增强学习意识,刻苦钻研,锐意进取。七、严格内部监督,抓好“两个落实”。即落实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认真受理、及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坚决打击危害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建设良好的公共卫生安全秩序;落实卫生行政执法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因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责任。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及要求目标工作具体要求备注11卫生监督协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