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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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附件5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规定了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及运行管理的评价指标、评价内容及评价考核方法。本办法基于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科学的评价方法,综合地考核评价学校在建设节约型校园过程中的工作成果,进一步促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更加深入的开展和长久机制的形成。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高等学校,用于综合考核评价我国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是依据《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的实施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建科[2007]245号)、《关于推进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节能节水工作的意见》(建科[2008]90号)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参照《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与管理技术导则(试行)》建科[2008]89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高等学校校园节能监管系统建设技术导则》、《高等学校校园节能监管系统运行管理技术导则》、《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运行管理办法》、《高等学校校园能耗水耗统计、审计和公示办法》等导则而制定。第二章考核评价内容2第四条全面评价学校在贯彻执行《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与管理技术导则(试行)》方面的工作,重点从组织机构、制度建设、规划设计、节能环保技术应用、节能节水管理、节约育人等多方面进行考核。(一)组织及制度建设的考核指标校园建设应按《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与技术导则(试行)》制定实施细则并实施。重点考核学校在建设节约型校园方面的组织、机制、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校园规划设计的考核指标针对新校园建设及既有校园改造,参照我国已有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并结合校园特点考核校园规划中的能源及环境规划专篇内容。其他项目不作为本办法考核内容。(三)节能环保技术应用考核评价在校园基本建设项目中节能环保技术的应用成果,范围覆盖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项目,重点考核评价建筑围护结构的节能技术、节能照明技术、暖通空调设备系统的节能技术、热回收技术、水资源节约技术、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舒适环境控制技术等。(四)校园建筑设施节能监管本办法规定校园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进程是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着力推进我国高等学校按照《高等学校校园建筑节能监管系统建设导则》、《高等学校校园建筑节能监管系统运行管理技术导则》实施校园3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的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五)节约校园文化建设对贯彻执行《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与管理技术导则(试行)》要求的相关内容进行考核。包含节能减排相关教育课程设置、学生参与节约型校园建设活动、社区节能主体活动及社会贡献等。第三章量化考核评价指标第五条校园建筑设施的能源消耗、资源消耗、碳排放指标是本办法的重点量化考核项目,在初期阶段以同期对比为主要考核指标,在同类地区统计数据完善后逐步建立标杆建筑进行标杆对比评价考核。第六条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指标以单栋建筑、同类建筑(复数)、校区建筑全体、全校建筑物全体为考核对象,将其能耗折算为一次能源消耗分摊到所对应的建筑面积上得出的能源消耗量指标[MJ/m2.年]。一次能源换算表见附录1。根据消费的能源种类可进一步细分为单位面积电耗指标[kWh/m2.年]、单位面积热(冷)耗指标[MJ/m2.年]。单位面积能耗指标一般按年度进行统计和计算。第七条生均能耗指标以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折算规模)人数为统计对象,将全校年度能耗按人均统计和计算。[MJ/生.年]。其中、学生人数的折算方法如下(不包括职业技术暨继续教育学院的学生人数)。4本科生1.0(基准)学位研究生折算系数:硕士生2.0博士生折算系数:3.0留学生折算系数3.0(例如1名硕士研究生折算为2名本科生)第八条生均水耗指标以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折算规模)人数为统计对象,将全校年度市政自来水耗量按人均统计和计算。[t/生.年]第九条校园碳排放指标将能耗指标按国家统一的碳排放系数换算成二氧化碳排放指标。但须留意不同能源种类的碳排放换算系数(碳强度系数),参见附录2第十条校园能耗、资源消耗及碳排放是评价考核的目标指标。总体目标是在“十一五”期间校园生均能耗及水耗、校园能耗总量及水耗总量均累计节约15%。第四章考核评价方法第十一条本办法规定了节约型校园建设考核评价评分表,将评分表按以下分项规定了各分项分值。考核分值的设定原则为:以节约型校园建设各个环节的实施程度为评价基础,以校园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为重点评价内容,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设定总分值为105分。节约型校园建设组织及制度建设:15分5Ⅰ节约型校园建设组织及制度建设Ⅰ-A组织机构建设(1)、建立节约型校园建设管理机构(校级=2分,部门级=1分):2分(2)、设置常设的能源专门管理部门和人员:1分(3)、设置节约型校园建设专家顾问机构或机制:1分(4)、学校能源管理机构中设置具备专业技术资质的人员:1分Ⅰ-B节能管理制度建设(1)、建立建设项目审查制度(已实施=2分,在建=1分):2分(2)、校园设施运行监管制度(已实施=2分,在建=1分):2分(3)、统计审计制度(已实施=2分,在建=1分):2分(4)、数据公示制度:1分(5)、需求预测及中长期能源利用规划:1分(6)、绿色采购制度:1分(7)、环境管理制度(ISO14000认证):1分Ⅱ节约型校园规划设计:8分Ⅱ-A节约型校园规划(1)、中长期能源资源利用规划编制:1分(2)、环境评估报告:1分(3)、可再生能源利用计划:1分(4)、低碳化空间布局及交通规划:1分(5)、景观和绿化灌溉用水来自非传统水源:1分6(6)、合理规划雨水径流途径,降低地表径流:1分Ⅱ-B节能建筑设计(1)、新建建筑设计满足国家节能设计标准:1分(2)、既有建筑改造满足国家节能设计标准:1分Ⅲ校园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17分Ⅲ-A建设运行体制(1)、具备建设计划及技术方案:1分(2)、建立运行管理机制:1分(3)、设立专项资金:1分Ⅲ-B系统硬件配置(1)、校园建筑节能监管系统(已建=2分,在建=1分):2分(2)、全校建筑计量计装覆盖率超过50%:1分(3)、建筑分项计量计装率超过20%:1分(4)、满足校园建筑监管系统建设技术导则要求:1分(5)、硬件产品满足国家行业认证:1分Ⅲ-C节能运行管理(1)、设置具备专门的运行管理部门:1分(2)、具备专人管理岗位:1分(3)、具备全校统一的数据管理中心:1分(4)、具备系统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1分(5)、专业培训实施:1分(6)、实施建筑能耗数据公示:1分7(7)、实施建筑能源审计:1分(8)、定额管理实施:1分Ⅳ校园能耗指标评价:24分Ⅳ-A能源消耗(1)、年度校园建筑单位面积节能率(同比降低11%以上=6分,6-10%=4分,1-5%以下=2分):6分(2)、年度校园节能率(同比降低11%以上=6分,6-10%=4分,1-5%以下=2分):6分(3)、年度科研实验设施节能率(同比降低11%以上=6分,6-10%=4分,1-5%以下=2分):6分(4)、年度生均能耗降低率(同比降低11%以上=6分,6-10%=4分,1-5%以下=2分):6分Ⅴ校园资源消耗指标评价:12分Ⅴ-A资源消耗:(1)、非传统水源利用率(30%以上=3分,10-29%=2分,1-9%=1分):3分(2)、年度校园节水率(同比降低30%以上=3分,10-29%=2分,9%以下=1分):3分(3)、纸张节约30%以上:2分(4)、垃圾分类处理措施:1分(5)、危险物回收处理:2分(6)、既有建筑再利用改造:1分8Ⅵ校园节能技术应用:17分Ⅵ-A可再生能源利用节能技术应用(1)、在全校能源中可再生能源利用(15%以上=8分,10-14%=5分,1-9%=3分):8分(2)、能源梯级利用、热回收、低位能利用在系统总能耗占比20%以上:3分(3)、节能照明技术(全面实施=2分,局部示范=1分):2分(4)、节水器具采用(全面实施=2分,局部示范=1分):2分(5)、寒暑假节能运行策略实施:2分Ⅶ节能型校园文化建设:12分Ⅶ-A节约教育课程(1)、设置节能节资源公共课程:2分(2)、建立节约型校园示范基地:2分(3)、建立学生参与节约型校园互动机制:2分(4)、节约型校园建设相关学生社团活动:2分Ⅶ-B行为节能(1)、行为节能奖惩机制:2分(2)、校园节能宣传小贴士:2分第十二条学校应按《高等学校校园节能监管系统建设技术导则》建立校园节能监管系统,并按照《高等学校校园节能监管系统运行管理技术导则》实施对校园建筑的全面能耗数据监测及管理。校园建筑现状能耗指标的整理需要通过一个完整年度的数据的采9集、统计实施。并将数据按统一格式要求上报,上报实施办法参照《高等学校校园能耗统计审计公示办法》执行。第十三条在本校园类别相同、使用条件相近的建筑中选择标杆建筑,以该建筑的单位面积能耗指标作为标杆能耗指标。促进校园内其他同类建筑节能工作。标杆能耗指标是动态指标,每年更新一次。第十四条本地区教育、建设主管部门在汇总各学校上报能耗数据基础上,制定本地区同类建筑标杆能耗指标,作为各校园同类建筑的节能评价基准。该标杆能耗指标是动态指标,每年更新一次。第十五条基于前一年度能耗指标为基准,评价各能耗、碳排放指标逐年降低率。第十六条校园能源、资源消费指标按能源种类分为耗电量、供热(冷)量、蒸汽量、燃煤消耗量、燃气消费量、耗水量指标。按计量方法分为建筑单位面积能耗指标、生均能耗、生均水耗指标及单位科研产值的年度能耗和耗水指标。第十七条按不同类建筑分别建立建筑总电耗及按系统分类建立分项电耗指标。即为建筑单位面积总电耗指标与各建筑设备系统分项单位面积电耗指标。应用该指标考核校园各类建筑设施的电耗、建筑内各用能设备系统的电耗状况。分项电耗考核的对象为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设置有空调采暖系统的大型校园建筑、以及大型特殊用电的科研设施及建筑。第十八条对于由城市热力网集中供热(冷)的校园,按单位建筑面积统计供热(冷)量考核热能消耗状况。10第十九条按生均交通燃料消耗量考核用于校园交通运输的能源消耗状况。第二十条根据校园资源使用特点,重点考核评价校园设施的水资源消耗、纸张消耗指标。第二十一条按用水总量、市政自来水耗量、非传统水源(雨水、中水)利用量分别统计。耗水量指标按生均指标统计和考核评价。第二十二条纸张消耗指标按生均纸张消耗量考核用于校园纸质资源消耗状况。第二十三条废弃物回收利用率指标考核校园垃圾分类收集实施率、废纸回用率、再生纸利用率指标。第二十四考核校园危险物安全管理率。第二十五条将能耗指标按国家统一的碳排放系数换算成二氧化碳排放指标。如果校园存在或开发碳汇,可纳入考核指标计算。考核对象为校园各类建筑设施、校区、全校园的年度碳排放指标。第五章激励制度第二十六条考核学校对建设节约型校园的激励机制。包括节能专项基金的设立、专项基金在能源经费中的比率及实施率。第二十七条考核评价结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汇总、适时公示,并作为实施相关政府鼓励扶持政策的参考。第六章附则11第二十八条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12附录1:一次能源换算为对不同的种类的能源消耗进行对比分析,需要统一比较的标准。我国采用标准煤计算能耗,将消耗的能源按热值单位除以标准煤含热值(29.308MJ/kg标准煤)得到标准煤的耗量。13附录2:碳强度系数标准煤二氧化碳排放系数为2.5[吨二氧化碳/吨标煤]耗电量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数为0.95[kg二氧化碳/kWh]14附录3:节约型校园建设考核评分表节约型校园节建设及运行考核评分表总分:105分I可评分二级分项考核项目分值得分(1)建立节约型校园建设管理机构(校级=2分,部门级=得1分)2A1(3)设置节约型校园建设专家顾问机构或机制11222B1111分项目评分小计15Ⅱ可评分二级分项考核项目分值得分(1)中长期能源资源利用规划编制1节约型校园规划(2)环境评估报告1(3)景观和绿化灌溉用水来自非传统水源:1分1(4)合理规划雨水径流途径,降低地表径流:1分1A(5)可再生能源利用计划1(6)低碳化空间布局及交通规划1节能建筑设计(7)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