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2:全国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培训指导方案一、时间安排从2006年起,利用3年时间将各省(区、市)的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轮训一遍。各省(区、市)最迟应于2006年10月底前开始实施本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培训,并最迟于2008年10月底前完成轮训任务。二、组织实施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承担本省(区、市)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培训任务。内外贸管理职能分开的省份,应加强合作与协调,原则上由一家牵头举办。各计划单列市所属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的培训,纳入所在省的培训计划。三、培训方案(一)培训时间:每期7天(二)培训人数:每期约100人(三)培训内容:课程内容设计应体现“四位一体”的理念,即实现“传授知识、宣讲政策、交流研讨、考察体验”四项内容的有机结合。各省(区、市)可根据需要在以下内容框架内选择和设计培训班课程:1.商务知识。建议内容: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2济合作、国内贸易等领域内的理论问题与专业知识;商务管理;商务谈判的理念与技巧;领导干部驾驭商务工作的基本素养和综合能力。本地区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希望了解的其他商务知识。2.商务形势与政策。建议内容:本省(区、市)经济发展状况介绍;商务领域主要业务工作介绍与政策法规宣讲,如:我国商务法律体系介绍与依法行政;加快培育自主品牌,促进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承接国际服务外包,提高利用外资质量;“走出去”战略的主要政策和总体情况;我国机电产品进出口情况及加工贸易政策;发挥区位优势,加强区域经济合作;WTO新一轮谈判情况及WTO后过渡期的应对工作;贸易摩擦的形势与任务;做好产业损害调查工作,维护国内产业安全;商务领域信息化建设与“信服工程”;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现代流通业;加强市场运行监测的有关工作;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本地区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希望了解的其他商务政策。3.交流研讨。建议研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谈对当前商务工作形势和主要任务的认识;各县开展商务工作的主要做法、经验交流和政策建议;对地方商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讨等。34.参观考察。建议考察项目:考察典型企业或经济技术开发区;考察列入商务部重点工作的项目,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东桑西移工程”、“信服工程”等。(四)师资要求。授课师资应为政府部门、高校、研究机构与中介组织相关专业和领域的官员及知名教授、学者。四、培训经费各省(区、市)举办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导干部培训所需费用,包括食宿费、专家讲课费、场地和设备租用费等由商务部按规定标准予以资助;学员交通费用等由派员单位承担。具体资助方式将通过中央财政直接拨付到地方财政的形式进行。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按照培训项目预算范围使用资金,正确实施会计核算,做到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商务部将对各地培训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