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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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L/O/G/O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即指农业合作化运动。在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通过合作化道路,把小农经济逐步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是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在完成土地改革以后,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采取三个互相衔接的步骤和形式,从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进一步建立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含义: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各种互助合作的形式,把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经济,改造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农业合作经济的过程。这一社会变革过程,亦称农业集体化。2、背景:a:土地改革以后,农业生产有了恢复和发展b: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难以满足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3、目的和形式我国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目的和形式就是把分散的个体农民组织起来,引导他们参加农业合作社,走集体化和共同富裕的道路。4、方针“积极发展,稳步前进”5、原则“自愿互利”6、方法通过典型示范,逐步推进7、途径互助社初级社高级社8、原因第一、分散。当时我国农业是一家一户个体经营,缺乏工具和资金,难以解决水利问题,难以抵御自然灾害,难以合理使用耕地,并且出现新的贫富分化。第二、落后。不能使用先进的农业机械。9、必要性第一、国家工业化的需要第二、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需要第一阶段1949年10月至1953年,以办互助组为主,同时试办初级形式的农业合作社。•1951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了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并以草案的形式发给各地党委试行。此后,各地党委加强了领导,使农业互助合作运动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成效:•到1952年底,全国农业互助合作组织发展到830余万个,参加的农户达到全国总农户的40%,其中,各地还个别试办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3600余个。1952年冬至1953年春,在发展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出现了急躁冒进倾向。1953年3月8日,为纠正这种倾向,中共中央于发出了《关于缩减农业增产和互助合作五年计划的指示》。3月26日发表了《关于春耕生产给各级党委的指示》,并公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4月3日,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召开第一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阐述了“稳步前进”的方针。10月15日、11月4日毛泽东两次同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负责人谈话,提出互助合作运动是农村中一切工作的纲,是农村工作的主题,说“纠正急躁冒进”是一股风,吹倒了一些不应吹倒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两次谈话,有许多正确的意见,但也表现出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急于求成、贪多图大的思想。12月16日,中共中央公布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此后,农业合作社从试办进入发展时期。第二阶段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是农业合作化运动的第二阶段,初级社在全国普遍建立和发展。1954年4月中央农村工作部召开第二次农村工作会议。会议分析了互助合作运动的形势,指出农村将相继出现一个社会主义革命高涨的局面。为了吸引更多的农民入社,国家从各方面大力支援农业生产合作社。原因:1954年春,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9.5万个,参加农户达170万户,大大超过了中央提出的数字。结果:到同年秋,全国新建农业生产合作社13万多个,加上原有的共22.5万多个。1954年10月,中央农村工作部召开了全国第四次互助合作会议,决定到1955年春耕以前,将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60万个。中共中央批准了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这次会议的报告。结果:1955年4月,合作社发展到67万个。由于发展速度过猛,不少地方又出现了强迫命令、违反自愿互利原则的现象。中共中央在1955年初发现了上述问题,发出了一系列通知和采取措施纠正偏差。1月10日,中央发出《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合作社的通知》,要求各地停止发展,集中力量进行巩固,在少数地区进行收缩。3月上旬,毛泽东提出了“停、缩、发”的三字方针,即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停止发展、实行收缩和适当发展。为了贯彻三字方针,农村工作部于4月下旬召开了全国第三次农村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布置工作,提出要求。到1955年7月,全国原有67万个合作社,经过整顿,巩固下来的有65万个。第三阶段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第三个阶段,也是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时期。1955年7月31日,中共中央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毛泽东在会议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1995年10月4日至11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要求到1958年春在全国大多数地方基本上普及初级农业生产合作,实现半社会主义合作化。结果:会后,农业合作化运动急速发展,仅3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在全国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到1956年底,参加初级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96.3%,参加高级社的达到农户总数的87.8%,基本上实现了完全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由农民个体所有制到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转变。1、提高了农业生产力,促进农业的发展(1)农业生产的增长——粮食平均每年增长3.7%,棉花增长4.7%;1956年灾情严重,粮食产量反而比丰收的1955年多产154亿斤。——水产比1952年增长87%;——大牲畜比1952年增长9.6%,羊增长59.6%。(2)农业机械化(3)水利建设国家对农林水利投资41.9亿元,发放农业贷款78亿元。农田灌溉面积由1952年的29938万亩增加到1957年的41008万亩。2、加快工业化进程,为工业发展奠定基础农业集约化经营是改造小农经济的必要手段,也是农业工业化的重要内容。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从互助组向初级社的转变,充分体现了农业集约化经营的发展方向。互助组一般规模较小,由三五户或十几户农民组成,其成员各自拥有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在劳动过程中换工互助,有的还实行某些技术分工。互助组是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互助合作组织。推进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农业合作化的长处在于可以快速动员、组织劳动力,进行大规模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而从农业合作化向农业集体化的转变,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推进农村的农田水利建设和实现农业机械化。对农田水利建设的大规模投入,提高了防灾抗灾能力,为农业的稳产高产打下了良好基础。推动农业机械化进程,没有农业机械化,农业工业化是不可想像的。而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要求一定的基础,个体小农经济条件下是不可能出现机械化的。正是农业合作化使得农业机械化成为可能和现实。因为无论是农业机械的使用还是化肥的使用,都只有在农业已经形成了合作化的大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或者才能大量使用。3、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国家国家每10年经济增长率人均增长率德国1889-191433%17%日本1874-192943%28%苏联1928-195854%44%中国1952-197264.5%34%德日苏中工业化初期经济发展速度对比——[美]莫里斯·迈斯纳《毛泽东的中国及其发展》1、积极方面•第一,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合作化、土地公有,消除了产生剥削制度的经济基础,避免了两级分化。•第二,在部分地区发展起集体企业,积累了公共财产。•第三,促进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业机械化。•第四,在低水平上保证城乡人民对农产品的需要,为国家工业化作出了贡献,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实施奠定了有利条件。2、消极方面•(一)在形势估计上,一方面夸大农民的自发资本主义倾向和两极分化的情况,过分强调两个阶级、两种道路的斗争,另一方面,又过高地估计广大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认为农村合作化的高潮有的地方已经到来,在全国也即将到来,肯定地认为群众要求大发展合作社。•(二)由于采取高度集中的平均主义体制,用行政手段把农民的财产变为公有,用直接管理国营企业的办法管理合作社,生产按国家指令性计划,劳动采用集体形式,产品由国家统购派购,分配按统一规定实施,农民和合作社没有自主权。•(三)在1956年全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留在全国农村的是一种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在合作社(人民公社)之外,农村基本上消灭了个体经济和私人企业,甚至连自留地和家庭副业也想一起消灭。这种清一色的、纯而又纯的制度,和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以及生产力发展水平是极不适应的。•(四)没有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人为地扩大阶级斗争,这是农业合作化运动过程中最主要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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