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优势理论一垄断优势理论产生背景与简介二垄断企业分类三从埃克森-美孚石油公司看垄断垄断优势理论产生背景与简介•产生背景•20世纪50年代以后,美国跨国公司呈如火如荼迅速发展之势,利润差异论的局限性暴露无疑,因而迫切需要具有较强解释力的理论出现。•1960年美国学者斯蒂芬·海默(StephenHomer)在麻省理工学院完成的博士论文《国内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对外直接投资的研究》中,率先对传统理论提出了挑战,首次提出了垄断优势理论。垄断优势理论是由麻省理工学院C·P·金德贝格在70年代对海默提出的垄断优势进行的补充和发展。它是一种阐明当代跨国公司在海外投资具有垄断优势的理论。此理论认为,考察对外直接投资应从“垄断优势”着眼。鉴于海默和金德尔伯格对该理论均做出了巨大贡献,有时又将该理论称为“海默-金德尔伯格传统”(H-KTradition)(1)市场垄断优势。如产品性能差别、特殊销售技巧、控制市场价格的能力等。(2)生产垄断优势。如经营管理技能、融通资金的能力优势、掌握的技术专利与专有技术。(3)规模经济优势。即通过横向一体化或纵向一体化,在供、产、销各环节的衔接上提高效率。(4)政府的课税、关税等贸易限制措施产生的市场进入或退出障碍,导致跨国公司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利用其垄断优势。(5)信息与网络优势。垄断优势分类标准石油公司(TheStandardOilCompany)简介•标准石油公司的标准一名,来源于他们标榜自己出产的石油是顾客可以信赖的符合标准的产品,也意味着给石油行业带来了秩序上的标准公司标志标准石油公司(TheStandardOilCompany)简介•标准石油公司(StandardOil)曾是由约翰·D·洛克菲勒和他的合伙人在1863年建立的石油提炼公司。在他的领导下,1868年Rockefeller,Andrews&Flagler公司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炼油公司。•1870年1月10日,他成立了俄亥俄标准石油公司(StandardOilCompanyofOhio),并开始并购其他公司。到了1878年,标准石油垄断了全美国90%的炼油业。1882年,公司重组成为标准石油企业(StandardOilTrust),其中三位重要人物分别是亨利·罗杰(HenryH.Rogers),威廉·洛克菲勒(WilliamRockefeller)和约翰·洛克菲勒。•189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反垄断法(ShermanAntitrustAct)。1911年5月15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标准石油违法垄断,将其支解为大约37家新公司。洛克菲勒财富档案•洛克菲勒财团是以洛克菲勒家族的石油垄断为基础,通过不断控制金融机构,把势力范围伸向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美国最大的垄断集团。它已超过了摩根财团,跃居美国十大财团的首位。美国最大的石油公司有16家,其中有8家属于洛克菲勒财团。洛克菲勒财团拥有一个庞大的金融网,以大通曼哈顿银行为核心,下有纽约化学银行、都会人寿保险公司以及公平人寿保险公司等百余家金融机构。通过这些金融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了许多工矿企业,在冶金、化学、橡胶、汽车、食品、航空运输、电讯事业等各个经济部门以及军火工业中占有重要地位。洛克菲勒财团不但在经济领域里占统治地位,在政府中也安插了一大批代理人,左右着美国政府的内政外交政策。它还通过洛克菲勒基金会、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等组织,向教育、科学、卫生以至艺术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渗透,以扩大其影响。ProposedGrowthRate01020304050607080901stQtr2ndQtr3rdQtr200720082009ContactInfo•1,ParadiseWayAgenthaWX678Lokilam•Phone:xxxxxxxxxx•Internet::GeeteshBaja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