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矿产品税费统征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单位(盖章):桂阳县矿产品税费统征办分管领导(签名):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4442578编制时间:2008年8月31日《目录》编制说明一、编制目的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本单位属于应当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编制本目录。二、入编范围本目录所收信息系本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截至2008年9月16日之前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单位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本目录相关内容)。桂阳县矿产品税费统征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序号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公开程序公开责任部门及联系电话1职能类单位概况及机构职能县政府网站长期公开面向全社会公开综合股提出,办领导审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开综合股44425782职能类职能科室设置分布及主要职能县政府网站长期公开面向全社会公开综合股提出,办领导审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开综合股44425783职能类办领导简介、分工及联系方式县政府网站长期公开面向全社会公开综合股提出,办领导审定后公开综合股44425784服务类企业、厂矿纳入我办办理的煤场审批、领购通行证、税费购票等事项的办事指南县政府网站长期公开面向全社会公开征管一股、二股提出,办领导审定后公开征管一股4443025征管二股44427885服务类运矿车辆缴纳税费操作规程县政府网站长期公开面向全社会公开征管一股提出,办领导审定后公开征管一股44430256政策法规类关于矿产品税费统征法律法规以及市、县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县政府网站长期公开面向全社会公开征管一股提出,办领导审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开征管一股44430257工作动态类关于矿产品税费征收标准调整情况县政府网站长期公开面向全社会公开征管一股提出,办领导审定后公开征管一股4443025网址:桂阳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监督电话:县政务公开办0735-4438308桂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网桂阳县矿产品税费统征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本《指南》。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桂阳县矿产品税费统征办公室。办公地址:桂阳县城关镇百花路21号联系电话:4442578。传真:4438617。电子邮箱:GY4442578@126.com二、主动公开(一)公开范围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权利人可以在“桂阳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查阅,也可以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综合股查阅该目录。(二)公开形式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1、桂阳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址:、新闻媒体、公告栏等。(三)公开时限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本单位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三、依申请公开(一)受理机构本单位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桂阳县矿产品税费统征办,办公地址:桂阳县城关镇百花路21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联系电话:4442578,传真号码:4438617,电子邮箱:gy4442578@126.com,邮政编码:424400。(二)公开范围公开权利人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三)公开程序1、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桂阳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其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2、申请方式(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桂阳县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系统上直接提出申请,也可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3)口头申请。申请人采用上述方式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当面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本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3、申请处理(1)审查。①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②申请人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不同,为提高效率,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要分别提出申请。(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3)答复。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延长15个工作日):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②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③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⑤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四、监督方式公开权利人可就桂阳县矿产品税费统征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桂阳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诉或投诉(联系电话:0735-4438308,办公地址:桂阳县政务服务中心,邮政编码:424400),也可以向县监察局(联系电话:0735-4470305,办公地址:县四大家五楼,邮政编码:424400)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桂阳县矿产品税费统征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信息公民姓名工作单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信息法人代表联系人电话联系人姓名传真联系人电子邮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申请时间所需信息情况所需信息内容描述选填部分所需信息的索取号所需信息的用途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纸面□电子邮件□光盘□磁盘□邮寄□快递□电子邮件□传真□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若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附:桂阳县矿产品税费统征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桂阳县矿产品税费统征办简介桂阳县矿产品税费统征办位于桂阳县城关镇百花路21号。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70人,内设综合股、计财股、政工股、征管一股、征管二股、纪检监察股、稽查大队(驻办公安执勤室);辖两路验票征收站、两路验票稽查站、炭灶验票征收站、高冲验票征收站、桐子江验票征收站、清和验票征收站、马家史验票征收站、太和验票征收站、太和验票稽查站、新澄验票征收站、黄沙坪验票征收站、燕塘验票征收站、下燕塘验票征收站、宝山验票征收站、龙潭验票征收站、金山验票征收站、火田验票征收站、正和验票征收站、牛巷口验票征收站、四里验票征收站、莲塘验票征收站、飞仙验票征收站、欧阳海大坝验票征收站、桥市验票征收站等二十五个验票征收(点),负责我县区域内所有矿产品税费的征缴,该办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工作方针指引下,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热情服务活动,先后荣获“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等二十五项荣誉。二、桂阳县矿产品税费统征办公室机构职能:1、负责执行国家有关税费征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矿产品(含煤炭石墨)税费统征政策措施办法及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2、负责全县矿产品税费的统征和管理,依法行政,足额征收,减少税费流失,确保财政增收;3、负责矿产品税费票证的领取、使用和管理,实行票款分离,及时上解入库;协同有关部门查处矿产品税费统征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和偷、逃、漏税费的人和事;4、负责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三、桂阳县矿产品税费统征办职能科室设置分布及主要职能:1、综合股职责:⑴负责上传下达、督促落实、综合协调工作;⑵负责办文办会及接待来人来访工作;⑶负责报纸、信件分发工作;⑷负责站点物品发放工作;⑸负责车辆管理工作;⑹负责办公室24小时值班工作;⑺负责做好领导办公室卫生工作;⑻负责机关水电、卫生管理工作;⑼负责综治工作;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2、计财股职责:⑴负责财务预决算的编制执行;⑵负责审核各项收支及财务管理;⑶做好劳资工作;⑷负责票据管理工作和税费划解工作;⑸负责协助征管二股做好站点结报盘点工作;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3、征管一股职责⑴监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督促企业购票;⑵负责全面完成企业购票任务;⑶负责对站点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⑷负责对所管辖的企业税费结算工作,并建立台帐;⑸协助稽查队对有色金属企业进行稽查;⑹负责税费统征有关政策的调研、宣传和贯彻落实。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4、征管二股职责⑴负责票据盖章、领发、结报盘点工作;⑵负责企业购票工作;⑶负责与银行工作人员下到部分站点收存税费款;⑷负责督促、核对各站点的税费解款情况;⑸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5、政工股职责⑴负责组织人事工作和职工教育、培训工作;⑵负责劳资管理工作和综合考核工作;⑶做好党务工作的日常事务;⑷负责计划生育及户口管理工作;⑸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6、纪检监察股、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室职责⑴负责做好干部职工职务犯罪预防工作;⑵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查处违纪案件;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7、稽查大队、公安执勤室职责⑴负责维护矿产品税费统征征收秩序,打击破坏、扰乱正常征收秩序的各种违法行为;⑵负责查处矿产品企业(个人)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偷漏税费行为;⑶负责查处验票征收站干部职工的违纪违法行为。⑷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8、监控室职责⑴做好站点征收工作的实时监控,及时纠正违规操作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汇报;⑵做好监控设备的维护和检修;⑶做好站点工作人员监控业务知识的培训。⑷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三、桂阳县矿产品税费统征办领导分工及联系方式四、桂阳县矿产品税费统征办纳入办理的煤场审批、领购通行证、一般纳税人税费购票预缴等项的办事指南:1、在我县境内开设的煤场,煤场主凭《煤炭经营资格证》、《煤场清理整顿小组的批复》、《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煤场公章到我办征管一股和征管二股登记备案,待征管一股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属实后,煤场主凭煤场公章到征管二股领购《煤场管理通行证》进行营业。在北湖区境内开设的煤场,煤场主凭《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北湖区矿产品税费统征办公室开具的相关证明及煤场公章到我办征管一股和征管二股登记备案,待征管一股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属实后,煤场主凭煤场公章到征管二股领购《煤场管理通行证》进行营业。2、凡属一般纳税人的企业须携带企业的相关合法证件及单位公章到征管一股登记备案,然后到征管二股购票预缴,矿产品出境时须携带有效的税费票据进站验票。五、桂阳县矿产品税费统征办运矿车辆缴纳税费操作规程1、无论是外县途经我县的运矿车辆还是本县需出境(包括内环企业的运矿车辆)的运矿车辆必须进站过磅、查验票据。2、从临武方向途经荷叶进入我县的矿产品,必须到两路验票征收站过磅登记,查验税费票据,并领取过境通行证。3、从清和站和北湖区进入炭灶站的运矿车辆一律要进站过磅核实,按照程序查验磅单吨位与票证是否相符;开出通行证加盖印章。对运输煤场的煤炭、石墨系列产品的车辆必须进站过磅,查验是否持有效票证和当日开据的准运证是否准确,认可后方可盖章通行,否则,要进行查补。4、对从临武方向进入的煤炭,由两路站开出的通行证,在炭灶站登记并收回装订。由临武方向进入的有色矿,由两路站开出的通行证,在新城站登记并收回装订。5、从高冲站、桐子江站过境的煤炭运输车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