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江苏油田实际,特修订本条例。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油田各党支部在保证本单位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推进和谐建设等面,都必须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体现先进性。1第三条党支部工作的指导方针一、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二、必须注重从思想、组织和作风上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三、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改进和完善党支部的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确保党支部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协调一致,力戒形式主义。四、必须忠实践行党的宗旨,服务企业发展,服务职工群众,用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实际效果来检验党支部的工作。2第四条党支部的基本任务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抓好基层班子建设,发挥好班子合力,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的各项任务。三、组织党员和职工群众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3四、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和党组织的战斗力。五、领导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开展爱国、守法、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教育,组织开展具有油田特色的和谐文化建设,引导职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和反对邪教,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六、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尊重和保护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稳步推进党务公开。4六、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尊重和保护党员享有的各项权利,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稳步推进党务公开。七、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向生产经营和科研一线、向青年职工、向党员力量薄弱班组倾斜,把生产和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不断提高生产一线有党员班组比例和班组中党员比例,重视在女职工中发展党员,做好在劳务工中发展党员工作。5八、密切联系群众,掌握职工队伍状况,定期开展职工思想动态分析,注重发现、培养党员和职工中素质高、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优秀分子,选拔和推荐他们到重要岗位工作,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和谐油田建设中贡献聪明才智。九、按照油田党员党费收缴的相关规定,按时按标准收缴党费。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尊重和支持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6第二章党支部的组织第五条党支部的设置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建立党支部。不足三人或有特殊情况的,可由几个行政建制单位联合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根据需要划分成若干个党小组。在组建、调整经营管理组织的同时,党的基层组织要同步规划、同步设立、同步到位。有七至九名正式党员的党支部,一般应设立支部委员会。有九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必须建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由三人组成的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支部书记一名,组织、宣传委员各一名,其中一名兼纪律检查委员。有二十名以上党员的党支部,可增设副书记一名,单设纪律检查委员一名。不设支部委员会的,设支部书记一名,确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增设支部副书记一名。7第六条支部委员会的产生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也应根据上述规定按期改选支部书记、副书记。上级党组织认为必要时,可以调动或任免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第七条党支部书记的配备选配党支部书记,既要重视政治素质,也要重视业务素质。要按照配齐配强的要求,注重从基层管理干部和优秀业务骨干中,选拔培养懂业务、善管理、群众基础好、组织能力强、热爱党务工作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要强化党支部书记的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要加强党支部书记岗前培训,重视做好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建设8第八条党支部书记、委员的主要职责一、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党支部书记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工作。党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兼职党支部书记与专职党支部书记负有同样的职责,享有同样的政治、生活待遇。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召集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负责制订并落实党支部工作目标,保证两个文明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9(二)以“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为目标,切实加强班子建设。(三)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报告工作,遇到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四)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定期开展思想动态分析,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保持队伍稳定。(五)加强支部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的协调,充分调动好各方面的积极性。10(六)加强支部自身建设,抓好支委一班人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积极慎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党支部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11二、党支部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组织委员负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党小组划分和调整意见;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按时按标准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内统计等工作。三、党支部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宣传委员负责围绕油田改革发展的形势任务和本单位的生产经营任务,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政治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基层业余党校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同级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宣传教育工作和文化体育活动。12四、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主要职责纪律检查委员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检查监督党员遵章守纪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违犯党纪的人和事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并及时向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汇报;检查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保障党员民主权利。13第九条党小组的基本任务党小组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定期召开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按时按标准收缴党费,协助做好党员鉴定、组织发展等工作,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以自己的积极活动实现党支部的工作目标,保证党支部各项任务的完成。14第三章党支部的制度第十条“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按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课教育。一、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包括: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听取并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支委会提交的其他问题。15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讨论研究的议题主要有: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党员的思想状况分析及其教育管理;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发展党员及对党员的奖惩等。三、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党小组必须按照党支部的具体安排,及时召开有关会议,落实支部安排的工作。16四、党课教育每年不少于四次。党课要结合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和党员队伍实际,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基本内容,通过集中授课、专题讨论、收看录相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要积极创新形式、充实内容,不断提高党课质量和效果。17第十一条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党员的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要突出会议主题,重视思想见面和交流,按照一人谈、众人帮、逐人进行的方式,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并落实下步整改措施。组织生活会要做好记录,分别报送上级组织和纪检部门。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除参加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外,还必须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18第十二条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各党支部和党员要按照《中共江苏石油勘探局委员会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围绕年度工作任务指标,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加强检查监督和考核兑现,通过不断深化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19第十三条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党支部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确定及其修正;所在单位干部的推荐任用、人员岗位的调整;单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及成本核算;职工收入分配;考核、奖惩等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其他重大问题。参与决策的方法:党支部书记与行政主要领导共同商量确定决策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职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按照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集体研究决定。党支部发现重大问题决策未按程序进行或决策脱离实际、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向上级党政组织、有关部门报告。上级党政组织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20第十四条联系群众制度党支部要结合工作目标管理,合理划分和建立“党员责任区”,加强党员与群众的密切联系,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做好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用心、用情、用力为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第十五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每两年进行一次。要根据制度规定和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结合“创先争优”和党员目标管理活动,对党员进行全面评议,综合定格,评议定格情况作为党员评价、奖惩的重要依据。21第十六条党员告诫制度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对犯有一般性错误但未达到党内处理、处分条件的,如不按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三不”党员,工作学习松懈的党员,群众有反映、经核实为一般性问题的党员等,要通过口头谈话、书面通知等形式,及时进行告诫提醒,避免不良后果的出现。第十七条支部委员会分工负责制度支部委员会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既要实行集体领导,又要根据每个支部委员的职责和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进行适当分工。对每个支部委员分管的工作,要有检查、有考核。22第四章党员教育和管理第十八条党员教育以增强党性、坚定信念、提高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目标。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国法和反腐倡廉教育;理想信念、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国情教育;集团公司和油田改革发展形势任务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第十九条党员教育可采取讲党课、短期轮训、自学、报告会、演讲会、参观访问、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按照党员思想境界高于群众、业务技能高于群众、工作业绩高于群众的要求,党员教育要突出党性和思想性,重点解决好党员的思想入党问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要坚持教育与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要以正面教育、自我修养为主,把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结合起来。党支部必要的教育活动经费应当得到保证。23第二十条划分党小组的党支部必须将每个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小组,按时过组织生活,并严格管理,做好活动考勤和记录。第二十一条重视加强对海外(域外)施工队伍党员、外出(外借)党员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内部退养等情况党员的教育管理,按照《中共江苏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