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行政检查项目民用航空行政检查项目(SB)行政检查项目: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管理[11/12]【检查内容】消防控制中心(1/8)【检查标准】一、消防控制中心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有记录。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检查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八条。【处理依据】暂缺。【检查内容】消防安全责任制(2/8)【检查标准】一、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处理依据】暂缺。【检查内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3/8)【检查标准】一、针对本单位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二、每名员工至少每年接受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三、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接受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四、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一)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本单位和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691民用航空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行政检查项目(三)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处理依据】暂缺。【检查内容】消防规章制度(4/8)【检查标准】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二)防火巡查、检查;(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四)消防或控制值班;(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六)火灾隐患整改;(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九)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和管理;(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十三)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处理依据】暂缺。【检查内容】消防档案(5/8)【检查标准】692民用航空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行政检查项目一、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严格管理。二、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基本情况,附有必要图表,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处理依据】暂缺。【检查内容】防火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6/8)【检查标准】一、每日进行防火巡查,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防火巡查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巡查内容包括:(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二、至少每月进行1次防火检查,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内容包括:(一)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九)消防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693民用航空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行政检查项目(十)防火巡查情况。(十一)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三、存在火灾隐患,及时予以消除。【检查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第三十条。【处理依据】暂缺。【检查内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7/8)【检查标准】一、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演练一次,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二、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严禁下列行为:(一)占用疏散通道。(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三)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包括下列内容:(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三)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四)扑救初起火灾程序和措施。(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和措施。【检查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处理依据】暂缺。694民用航空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行政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消防设施设备(8/8)【检查标准】一、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检查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情况,做好维修保养。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定期对其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三、定期对灭火器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灭火器应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或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情况。【检查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处理依据】暂缺。695民用航空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行政检查项目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