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摘要)总则《规划》是江苏省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规划》以2007年为基期,规划期为2008—2015年,展望到2020年。矿产资源的基本形势一、矿产资源及经济社会发展概况矿产资源概况截止2007年底,已发现各类矿产133种,发现矿产地1000多处。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65种,矿产地596处。查明资源量列全国前五位的有铌钽矿、凹凸棒石粘土、泥灰岩、方解石、陶瓷土、膨润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江苏省沿着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之路,认真落实富民优先、科教优先、环保优先、节约优先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省、经济国际化、城市化、区域共同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五大战略,全面小康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在占全国1.06%的国土面积、3.91%的耕地上,养育了占全国5.79%的人口,贡献了占全国10%的GDP和财政收入,吸引和使用了占全国1/4的到帐外资。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管理情况首轮矿产资源规划得到实施公益性地质调查完成了规划确定的“十五”目标任务。年矿石开采总量实现了控制在2.2亿吨左右的目标要求。“十五”末,全省矿山数量比规划基期减少了62.9%,远高于减少25%以上的规划目标。大中型矿山比重由1.15%上升到10.9%。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仅为6.5%,远低于35%的目标值。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取得新进展完成1∶5万、1∶25万区域地质调查4667平方公里和78218平方公里,分别占国土面积的45.49%和73.65%;地热资源调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初步圈定了地热远景区。7年来,新增矿产地111处;铜铅锌多金属矿产新增资源储量31.2万吨,非金属矿产新增资源储量45.5亿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趋于科学合理矿山平均规模由2000年的4.67万吨提高到8.69万吨。采矿业产值由2000年的95.83亿元提高到2007年的249.19亿元,年均增长率达14.6%。采矿业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0.47%。煤、铁、铅锌、硫、磷、岩盐、芒硝、高岭土等主要矿种的“三率”指标达到了全国先进水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及地质灾害防治成果突出全省通过多渠道筹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8亿多元,治理废弃矿山300多个,治理面积3450多公顷,治理率近20%,煤矿矿区塌陷地土地复垦率26.6%。苏州市、江阴市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已超过70%。环太湖风景区、宁沪高速两侧可视范围、盱眙县城区、徐州城区等重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效果。生态矿业建设有了良好开端矿业循环经济发展势头良好,树立了生态矿山、生态矿业示范县(市)典型。生态矿业发展度0.553,已接近初级发展等级;生态矿业协调度为0.516,处于勉强协调状态。存在的主要问题1、地质工作有待加强。地质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矿产开发要求还不相适应。矿产勘查投入不足,省内矿产资源保证程度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一批重点矿山后备资源缺乏。2、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尚待改进。矿山企业尤其是砖瓦用粘土矿山企业的“多、小、散”局面还没有根本改变,部分市县的砖瓦用粘土矿山企业数量不减反增。资源开发整合尚需加强,矿业结构和布局有待进一步调整优化,资源综合利用程度有待提高。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和矿区土地复垦率不高,任务十分艰巨。治理资金瓶颈突出,相关政策措施尚未完全到位。4、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矿政管理工作精细化程度不够高,现代市场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市场主体的活力还不够强。指导原则与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充分发挥市场调节机制,加大地质找矿力度,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方针,提升矿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推进矿业循环经济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矿业,实现全省矿业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跨越式发展。二、基本原则环保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原则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原则三、规划目标总体目标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提高,分区管理更加严格规范,地质勘查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和延伸,重要矿产的“攻深找盲”取得重大突破,危机矿山的资源保障程度有所提高;矿山布局更趋合理,矿业经济区在区域发展中的作用得到加强,矿业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优化,矿石开采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矿山数量进一步减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得到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明显改善;矿业循环经济形成规模,生态矿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2010年目标完成全省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完成全省地热资源地质调查1万平方公里,完成10个图幅1∶5万区域矿产远景调查,开展第三系煤炭预查2万平方公里。宁镇、宁芜地区“攻深找盲”取得突破性进展。力争新增资源量煤37亿吨;铁矿8000万吨;铅锌矿50万吨;金矿25吨;石盐矿15亿吨;磷矿1000万吨;石膏1.6亿吨;凹凸棒石粘土1.85亿吨;高岭土4000万吨;膨润土矿7.8亿吨;水泥用灰岩矿5000万吨。矿山布局得以优化,矿业经济区建设初见成效,开发利用区管理得以完善,矿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大中型矿山比例力争达到22%;矿业循环经济初具规模,形成一批生态示范矿山,全省生态矿业发展度和协调度分别达到0.767和0.710。全省年固体矿产矿石产量控制在2.5亿吨以内;矿产资源采选回收率、重要资源综合利用率保持在全国先进水平;综合利用的矿山比例达到65%以上。“十一五”期末,全省矿山总数减少13%以上;矿业产值超过300亿元。苏南地区基本完成禁采区内关闭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其他地区治理率达到50%以上;全省治理关闭露采矿山宕口520个,矿区恢复治理面积达2000公顷;采煤塌陷地治理率达到30%;关闭砖瓦用粘土矿山废弃地复垦率达到66%。矿山废水达标排放,防止矿山水土流失,建成一批生态矿业示范区或示范矿山。地质勘查运行机制和体制不断创新完善,地质工作社会服务功能得以加强。矿产资源精细化管理程度得到提高。2015年目标长江中下游(江苏段)“攻深找盲”取得新成果。力争新增资源量铅锌多金属矿510万吨;金矿40吨;银矿750吨;金红石(钛铁矿)矿(TiO2)200万吨;锶矿(天青石)50万吨;钽(铌)矿(Ta2O5)1000吨。石盐矿85亿吨;芒硝矿5亿吨;硫铁矿500万吨;蛇纹岩矿5000万吨;苏北金刚石找矿取得进展。矿业经济区对区域经济的支持作用得到加强,矿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大中型矿山比例力争达到25%;矿业循环经济形成规模,全省生态矿业发展度和协调度分别达到0.890和0.880。全省年固体矿产矿石产量控制在2.4亿吨以内;矿产资源采选回收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并接近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实行综合利用的矿山比例达到80%以上。到2015年,全省矿山数量比上期减少17%左右;矿业产值达到400亿元。苏南地区全面完成关闭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苏北地区禁采区内关闭露采矿山的治理工作基本完成,治理关闭露采矿山宕口600个,矿区恢复治理面积达2200公顷,采煤塌陷地治理率提高到40%,已关闭的砖瓦用粘土矿山废弃地复垦率提高到90%以上。生态矿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地质勘查运行机制和体制更趋完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进一步加强,服务领域得以延伸,服务质量继续提升。矿产资源管理精细化管理水平达到新的高度。远期展望矿业结构和布局更趋优化;开采总量控制在2.3亿吨以内,矿山数量再减少12%,重要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在全国领先,达到发达国家先进水平;全省关闭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本完成,矿区周边山体资源生态环境基本恢复;采煤塌陷地治理率达到60%;关闭砖瓦用粘土矿山废弃地复垦率大于95%。形成与生态省相协调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矿业。最严格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得以实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管理体制更加完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加强矿产地质工作,提高江苏地质工作程度,大力开展矿产资源远景调查,提供找矿新线索、新靶区。加强国家和省内急需矿种勘查,提高矿产资源保证程度。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全省划定25个调查评价区。在规划期内,围绕调查评价区,重点针对煤、地热等能源矿产,铁、铜、铅、锌、金等金属矿产,磷、岩盐、金刚石等非金属矿产,部署开展调查评价工作,圈定找矿靶区。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项目在调查评价区部署开展1∶5万区域矿产远景调查30个图幅。其中到2010年10个图幅,调查面积4375平方公里。2011—2015年20个图幅,调查面积8645平方公里。全面评估重要矿产资源潜力及其空间分布,为科学部署矿产勘查提供依据。开展宁镇地区铁铜矿远景调查评价和宁芜北段金属矿产综合地质调查评价,综合运用地质物探、化探、遥感等新技术、新方法,全面总结成矿地质条件,建立综合勘查找矿模式,开展成矿区及其深部矿产远景预测工作。在沿江、沿海、沿陇海等人口密集的大中型城市区域,逐步开展地下水应急战略水源地评价。数字国土工程到2010年,完成省级实物地质资料库、全省岩石数据库和矿产数据库建设。2015年,完成江苏省地质资料目录查询数据库建设、地质资料图文数字化,逐步完成全省系列地质图件更新,完成江苏省1∶5万地质图空间数据库建设,完成江苏省钻孔数据库,完成江苏省地下水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和江苏省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设。到2010年,完成江苏省山体资源保护与限制开山采石管理信息系统研制和江苏省地下水监测信息系统建设。2015年,完成全省地质勘查工作程度数据库建设和维护;按照国土资源部的工作安排,完善探矿权和采矿权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大中型矿山地质环境调查,部署矿山地质环境评价和预测研究。开展全省地质遗迹调查,编制地质遗迹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二、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勘查区将国家级或省级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地质公园)的核心区,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国家级或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国家级或省级森林公园,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和文物古迹保护区等列为禁止矿产资源勘查区。在禁止区内禁止矿产资源勘查活动。将开山采石禁采区(带)列为禁止露天开采矿产资源勘查区。在禁止区内禁止从事露天开采矿产资源的勘查活动。重点勘查区在成矿条件有利、找矿前景良好的成矿远景区划定为重点勘查区。全省共划定重点勘查区25处,其中固体矿产19处,地热6处。勘查规划区块在重点勘查区和其他具有一定找矿潜力的区域,划定勘查规划区块。全省共安排煤、铁、铜金属等矿产勘查规划区块103个。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勘查主体。矿产资源勘查准入条件1、严禁在禁止勘查区内进行勘查活动。新设置的探矿权原则上应位于勘查规划区块内。地热勘查钻井密度每平方公里不得超过1井。2、矿产资源勘查活动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3、限制外商勘查省内贵金属(金、银等)和金刚石矿产,禁止外商勘查省内钨、钼、锡、稀土等矿产。重要矿产勘查鼓励勘查煤、铜、铅、锌、金、银、铁、金刚石、磷矿、硫铁矿等国家和省内紧缺、急需矿产;有重点地勘查地热、金红石、铌钽、锶、石盐、芒硝、石膏、水泥用灰岩、高岭土、膨润土、凹凸棒石粘土、二氧化碳气等省内特色、优势、潜力矿产。鼓励和引导投资人在重点勘查区和勘查规划区块开展矿产勘查工作。到2010年,引导开展丰沛煤田和徐州煤田的后备资源勘查,完成徐州利国铁矿西部铁矿详查,镇江市韦岗铁矿深部及外围太阳山地区铁矿详查,沛县姜梨园—新庄铁矿详查,宁芜地区铁、铜、金多金属勘查,淮安盱眙和南京六合凹凸棒石粘土勘查,六合冶山铁矿周边铁矿勘查;开展徐州潘塘、建湖西段、扬州和泰州城市周边、太湖东岸和靖江地区的地热勘查。到2015年,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和投资人开展金坛石盐矿区地质勘查,淮安无水芒硝、石盐矿勘探,连云港—泗洪磷矿成矿带磷矿普查,溧水县锶矿普查,南京公鸡山—卧儿岗硫铁矿普查,超高压变质带东海段金红石矿普查,苏州西部铌钽、铅锌矿勘查,宁镇地区中西段、句容盆地周边、茅山—花山多金属勘查。危机矿山接替资源